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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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耶穌一次獻祭的有效性(10:1-18)

(2021-07-08 17:55:56) 下一個

第16段,作者詳細論述了耶穌一次獻上自己為祭的有效性。雖然在之前的段落中作者已經證明了耶穌獻祭的一次性,但人們仍然會有一個問題,即耶穌這一次獻祭是如何可以做到永遠有效的呢?是否僅僅是出於神如此命定,所以我們不能強嘴,還是說耶穌的一次獻祭是果真有著永遠的功效?

作者從舊約獻祭的無效性說起。作者指出,舊約獻祭之所以需要常常進行,這本身就說明其在贖罪和清潔人心的方麵是沒有功效的,否則的話怎麽需要年年都來獻祭呢?接下來,作者解釋了舊約獻祭無效性的原因,是因為“這些祭物(雖然是按著律法獻的)是 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10:3-4)這裏,“想起罪來”的意思不是說人們原本不覺得自己有罪,隻是在獻祭的時候才忽然被提醒自己有罪,而是說人們原本就是有罪的,隻是藉著這些禮儀來再一次提醒自己有罪,也承認自己有罪。

從上下文來看,“想起罪來”可以包含兩方麵的意思。一方麵, “想起罪來”是指神想起人的罪來,也就是說人的罪還在神的麵前,並沒有被除去。這是因為祭物和禮物是神不願意的,燔祭和贖罪祭是神不喜歡的(10:5-6),所以它們並不能真正在神麵前除去人的罪、止息神的忿怒。這就好像孩子惹了父親的氣,如果孩子隻是甩給父親一筆錢就可以了事的話,父親是不會原諒孩子的,因為父親看重的不是錢,而是孩子真心認錯的心。另一方麵, “想起罪來”也是指人想起自己的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不能使人潔淨,所以人們的心並沒有被潔淨(10:2),依然汙穢,依然活在罪中。當我們明白聖經常常用血代表生命的時候,我們也就更加容易理解這個道理,因為人的生命是不可能被公牛和山羊的生命所來潔淨的。

在列舉舊約獻祭無效性的同時,針對這兩點作為對比,作者也論述了耶穌獻祭的有效性。首先,耶穌將自己獻上乃是神所喜悅的,是按照神的心意而行,所以可以被神悅納,成為眾人的贖罪祭,讓人得以成聖(10:8-10)。這樣,就可以使得神不再“想起人的罪”來。其次,耶穌的血可以潔淨我們的心,因為耶穌聖潔的生命可以潔淨我們的生命。當我們願意與耶穌聯合、效法耶穌的時候,我們汙穢的心就被滿有耶穌聖潔生命的心所取代,如同神的律法寫在我們的心版上,成為新造的人(10:16)。這樣,我們成聖的人就可以得以完全(10:14),因為我們的心已經被潔淨,我們的生命已經被翻轉,所以我們的成聖就不單隻是片刻的工夫,而是持久以至於完全的。所以,我們也就不會再“想起自己的罪”來,因為我們被更新的生命不會再犯罪了。既是這樣,耶穌的一次獻祭就有著永遠的功效,也就不再需要為罪獻祭了(10:18)。

今天,當我們明白了耶穌一次獻祭的永遠有效性,及其背後的原因時,我們要向耶穌獻上感謝,因為祂以自己的身體為我們獻上了神所喜悅的贖罪祭。同時,我們也要時刻提醒自己,我們的心要和耶穌的心連在一起,我們的生命要被耶穌的生命所更新。神不單隻是悅納耶穌我們獻上的贖罪祭,神也喜悅我們被耶穌潔淨、更新的生命。作者在論述耶穌獻祭有效性的同時,目的也是激勵我們做出合宜的回應,提醒我們緊緊地抓住耶穌,我們救恩的元帥,並且立定心誌來跟隨和效法祂。

默想經文:“主說,那些日子,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裏麵;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10:16-17)

靜默思想:結合整段經文來默想這句話,更深體會和回應神在耶穌基督裏麵向我們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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