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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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就人與榮耀神(10:23-11:1)

(2020-04-16 18:43:10) 下一個

第17段,保羅繼續前麵的話題,給與是否能吃祭拜過偶像的食物的問題以最終的論述。可是我們會發現,這最終的論述並沒有給出最終的清楚明了的“能吃”或“不能吃”的答案。保羅的最終論述還是和他前麵已經提到的一樣,就是吃與不吃都有可能(8:1-13)。然而,這不是模棱兩可的回答,而是基於有著清楚的原則上去視乎具體情況而定。這個很清楚的原則又包括兩點。首先,就是萬物都是屬於神的,所以都可以帶著感恩的心而吃。其次,偶像雖然並不存在,但是祭拜偶像背後所隱藏的祭拜的魔鬼卻是真實的,我們不能與之相交。所以在這兩點清楚的原則之下,信徒可以懷著對神的信心而沒有顧慮地吃喝這些食物。可是如果別人明言這些食物是祭拜過偶像的,要看信徒的反應的話,那就不要吃。原因乃是避免誤導人,讓人以為信了主的人也是可以籍著吃喝這些祭拜過偶像的食物而與偶像相交(實際上是與魔鬼相交)。這樣就會絆倒人了。

所以,在保羅的眼中,吃與不吃一方麵在於心裏有堅定的原則,另一方麵也在於別人的情況。但這並非意味著是看人的臉色行事,並非為要取悅於人。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兩次提到要為別人的益處著想。他說到,“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10:23-24)在最後,保羅也寫到,“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隻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10:33)夾在這一頭一尾要求別人的益處中間,保羅還說到,“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麽,都要為榮耀神而行。”(10:31)從這些表述中可以看到,保羅所謂的求眾人的益處、叫眾人歡喜,最終的目的乃是通過使人得救而榮耀神,因為當人可以正確認識神、棄絕與魔鬼的任何聯係、單單屬於神的時候,就是榮耀神。

從這裏,我們不但看到為了神和人的緣故而寧願約束自己的舍己精神,同時也可以看到造就人與榮耀神之間的關係。真正的造就人,乃是將人帶到神麵前,榮耀神;而榮耀神的方式,不單隻是自己對神的尊崇、敬拜與委身,也包括了造就人,將人帶到神麵前。對人真正的造就,不是見風使舵討他們的歡心;對人真正的造就,也不是任由他們的喜好行事。對人真正的造就,乃是讓他們清楚地知道要單單歸於神、敬畏神、順服神。同時,真正的榮耀神,不單隻是自己對神的熱愛,不單隻是將所有的好事對歸給神,不單隻是自己覺得對得起神、對神很投入就好了。真正的榮耀神,也包括了不要絆倒人,包括了要將人在耶穌基督裏完完全全地帶到神麵前。

這些都是對我們的很好提醒。有時候,我們把造就弟兄姐妹看成讓他們按照自己喜歡做的事去參與服事,看成讓他們按照教會的需要去參與服事,看成讓他們參與教會的各項活動就好了。當然,這些都是很好的,但是不要忘記了還要時刻留意弟兄姐妹的心誌是否對神專一,是否還有許多私心雜念、在神以外另有所屬。有時候,我們也把榮耀神看成是形式上的表現,例如熱烈的敬拜、流淚的禱告、激昂的講論、真誠的感恩分享,等等。當然,這些都是很好的,但是不要忘記了還要時刻留意自己是否有領人歸主、使人得救的心誌和行動。若不在這方麵留意的話,榮耀神很容易就淪為教會自娛自樂的活動項目,或是信徒以自己為中心的敬虔表演了。

當然,無論是造就人還是榮耀神,麵對的都是“非我”的對象。這也就意味著不是在滿足自己的前提下才做一些“別”的事情,而是舍己,優先考慮對方的需要。

默想經文:整段經文。

靜默思想:沉浸在經文中,默想和體會造就人、榮耀神,和舍己之間的關係,這是舍己的付出,也是觀念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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