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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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為主多走一裏路(7:25-40)

(2020-04-08 18:14:23) 下一個

第13段,保羅又回到有關婚姻和嫁娶的話題。然而,與之前論到婚姻和嫁娶的段落(7:1-16)側重在嫁娶之後的各種情形所不同的,這裏保羅側重強調指出他個人的看法,明確提出最好不要嫁娶。保羅指出他這樣意見的理由,乃是嫁娶之後,人所掛慮和擔心的就會是夫妻之間,以及各樣家庭生活方麵的事情,從而會影響單純對主的心。但如果沒有嫁娶的話,人就可以專心致誌,為主的事掛慮。雖然保羅在經文中兩次提到“守素安常”(7:26,40),意即保持現狀,沒有妻子的就不要求妻子,有妻子的就不要求脫離,似乎很柔和,隨遇而安就好了;但是很明顯,保羅有他自己很強烈的傾向性,就是為了可以更好服侍主的緣故寧願不要婚嫁!

我們可能會覺得保羅的意見太過偏激。難道即便是進入了婚姻的人,就不可以好好地服侍主了嗎?雖然很多在婚姻中的人都在熱心為主擺上自己,可是我們也不得不承認,相對於單身來說,進入了婚姻之後的確會有不少分心的事。我們可能也會認為,難道在婚姻中,服事配偶、兒女,不都是做在主身上,不都是服侍主嗎?雖然事實的確如此,可是在保羅看來,籍著婚姻來服侍主,還不如直接服侍主更好。的確,很多時候,籍著婚姻來服事主,其初衷並不是為了服侍主才進入婚姻(雖然也會有少數例外),而是首先是想要進入婚姻,其次才是在婚姻成為既成事實之後才思量著如何如何在婚姻中維持對主的服侍,這就在服侍主的事上多少已經打了一些折扣了。我們可能也會說,婚姻難道不是神所設立的嗎?難道不是神給人的賜福嗎?進入婚姻難道有什麽不對嗎?其實,保羅並不認為婚姻有錯,他說到:“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7:28)保羅並不是視婚姻為罪,而是更加看重對主的專注。

這樣,整段經文讓我們看到保羅的心意如何。婚嫁並沒有犯罪,但是如果為了主的緣故而放棄婚嫁,豈不更好嗎?婚嫁雖然沒有錯;在一定程度上,甚至還可以被看作我們做人的權利和神的賜福。然而,為了主的緣故,我們是否願意放下這個權利和賜福呢?保羅並不是為單身提供借口,也不是要改變我們現存的婚姻狀況。保羅乃是提醒我們,為了主的緣故,我們願意多走一裏路嗎?

雖然保羅非常謙卑地強調,這些都是他個人的意見,並不是來自於主給他的明確的命令,可是他作為主忠心的仆人,也相信是被聖靈感動而來的意見,的確值得我們深思。不但是當時的信徒,還是我們今天的信徒,是否願意放下自己的權利和福氣,願意為主多走一裏路,這始終是擺在我們麵前的功課,也是挑戰我們對主的愛。很多時候,我們是在自己獲得了想要的既得利益之後才花一些心思在主的身上;很多時候,我們也是抓住神給我們的賜福卻反而將主放在次要的位置上。我們求婚姻,結果有了之後我們也就至少將一部分心思放在伴侶的身上;我們求工作,結果有了之後工作就占據了我們大部分的心思意念。這並非說婚姻、家庭、工作不對、不是神的賜福,而是我們要時刻提醒自己是以什麽為重。

也有很多時候,我們和主之間的關係僅僅局限於不犯罪。除此之外,其餘的都是在自己的手中、為自己服務。然而,保羅提醒我們留意,真正忠心愛主、侍奉主的人,不要單單滿足於不犯罪就好了,而是要願意為主多走一裏路。這不單單應用在婚姻中,也適用於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環節。為了主的緣故,我們願意放下自己的既得利益、應得利益,放下自己看為寶貴的,甚至放下神的賜福,為的是得到神本身嗎?

默想經文:“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侍主,沒有分心的事。”(7:35)

靜默思想:在明白整段經文的基礎下默想這句話。什麽是合宜的事呢?我願意為主多走一裏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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