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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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明白信心的功用(10:5-21)

(2020-02-13 19:24:37) 下一個

第25段,保羅繼續前麵所提到的“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的論述(10:4),進一步解釋律法和信心的關係究竟如何,以及為什麽信是如此的重要。

保羅引用了摩西在律法書裏的兩段話。第一段話,摩西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10:5),指出當人果真行出了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可以在神麵前活著,因為滿足了神在律法中的要求。第二段話,摩西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誰要下到陰間去呢?.....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10:6-8)這裏,保羅所引用的第一段話,是針對律法的義而言的,而第二段話則是針對出於信心的義來說的。保羅把這兩者放在一起,目的不是要對它們進行比較,從中選擇信心而拋棄律法。保羅的意思乃是說,人隻有滿足出於律法的義才能活著,而要行出律法的義,關鍵就在於要從信心出發(9:32)。

保羅所引用的第二段話,就是很好的說明。當摩西在《申命記》中重申律法的時候特別說到:“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裏,使你可以遵行。”(申30:11-14)這裏,針對當時人們認為律法難行,難於上青天的說法,摩西指出律法並不遙遠,是可以行出來的,關鍵是人們要從心而發,也就是信心的原則。如果心不改變,處處與神相反,當然就會覺得神的律法是與自己的本性作對,是在為難自己,也就無法真正行出來了。

保羅接著說到:“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複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10:9-10)我們需要從上下文來理解這個“心裏相信、口裏承認”的信心的意思。保羅的整段論述是從“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開始的,所以保羅所說的“心裏相信、口裏承認”的信心,實際上不是去取代之前所提出的“行出於律法的義”的要求,而是作為“行出於律法的義”的方法被提出來的。口裏認耶穌是主,也就意味著既然承認耶穌是主,那麽就要按照耶穌的吩咐去行;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複活,也就意味著既然承認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為我們稱義複活了,那麽我們就認定救贖的果效是從祂而來。這兩方麵的認信,實際上就是引導人以信心去遵從律法的要求、並得到律法中獻祭贖罪的功效。

接下來,保羅用另一段話來說明信心的功用,他說到:“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沒有奉差遣的,怎能傳道呢?”(10:14-15)雖然保羅在這裏列出了一個邏輯順序,但他真正的論述卻是反過來,從這個順序的最後說起。實際上是有奉差遣的,例如以賽亞等先知;實際上人們也是聽到神的話的,因為神的聲音傳遍了天下。所以,攔阻在求告主名(就必得救)和聽見之間的,就隻剩下信心這一關了;而以色列人恰恰就是在這裏失落了。

保羅的這一段描述,向以色列人強調了信心的功用,乃是幫助我們去完成神在律法中的要求。神一方麵賜下律法要人遵守,另一方麵也告訴人要從信心而發才可以真正遵守律法。隻有真正明白了律法和信心的關係,我們的信心才不至於成為空洞的概念,而我們對律法的成全才可以真正落到實處。

默想經文:“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10:8)

靜默思想:結合整段經文來默想這句話,預備自己的心田成為好土去接受神話語的澆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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