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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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神的主權所定下的(9:19-29)

(2020-02-11 19:07:34) 下一個

第23段,保羅繼續論述神的主權。經由上一段的論述,保羅知道會有一種想法,認為既然事情都是神的主權定下的,那麽神為什麽還指責人呢?這實際上是因為錯誤理解神的主權而產生的一種宿命論的觀點,認為既然什麽都是神定好了的,那麽就與我們的努力和責任無關,神也因此就不應該說我們哪裏不對了。

針對這種錯誤的觀點,保羅首先再一次強調神作為造物主的確有無上的主權,可以按照祂自己的心意來決定事情。對於這一點,並不容得作為被造物的人有任何的異議。在維護神的主權不可侵犯的基本前提之下,保羅接下來讓我們看到,神的主權究竟定下了什麽,來糾正人們以上的錯誤觀點。保羅說到:“倘若神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什麽不可呢?”(9:22-24)保羅在這裏指出,神的主權定下了兩方麵的事情。一方麵,就是通過忍耐寬容那些原本應該被毀滅的器皿來彰顯祂的忿怒和權能。這可以指的是神在埃及所行的十災。照理來說,埃及法老如此地剛硬,他早就應該被毀滅了。然而,神沒有這樣做,而是通過十災的過程讓人看到祂對埃及法老的忿怒和忍耐,同時也看到神的能力是如此的浩大。另一方麵是反過來,神通過讓我們這些無論是從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中被呼召出來的,因著信可以被神稱義、得榮耀,從而在我們身上彰顯出神的榮耀來。

神主權決定下來的這兩方麵事情,經文都用到了“預備”的字眼(9:22&23,在希臘原文中這兩處是不同的字,但意思相近,即ready for, fit to)。這裏我們需要小心留意這兩個字在句子中所要表達的含義。保羅在這裏所要表達的,不是指神預備了一些原本就計劃要用來被毀滅一些器皿(好像是說製作這些器皿的用意就是要來毀滅它們),無論他們做出什麽樣的改變;或是神預備了一些原本就計劃要用來被保留的器皿,無論他們多麽的敗壞。根據上下文,我們可以判斷保羅真正的意思乃是說,有些器皿因為敗壞的緣故,所以等待他們的就是毀滅;而有些器皿因著神的憐憫而因信稱義,所以等待他們的就是被神保留下來。總結來說,這裏的“預備”,不是指他們的一生已經被預先定下無可更改,而是說如果他們照著這樣子下去的話,那麽結局就是肯定的了。

最後,保羅用神籍著先知的話來作為佐證。首先是引用何西阿的話說,對於那些原本不是神的子民的,神要稱為自己的子民;原來不是蒙愛的,神要稱為蒙愛的。這印證的是神主權定下的第二方麵情形,即在那些蒙憐憫的人身上彰顯神的榮耀。再接下來是引用以賽亞的話說,對於神原本就稱為自己子民的以色列,神卻又擊打、又纏裹。這印證的是神主權定下的第一方麵情形,即在這些悖逆的、原本早就應該被毀滅的以色列身上,神一再地忍耐寬容,通過讓他們遭遇亡國之痛、又帶領他們回歸,來顯明神對他們的忿怒,以及神在全地的掌權。

通過這兩麵的引用,保羅讓我們看到在神的主權之下,並不是宿命論的機械式結局,而是可以改變的。原本不是神子民的以後可以成為神的子民,而原本是神子民的以後可能會被神毀滅。神的主權定下的乃是最終的不同結局,而人要走向哪種必定的結局,卻是自己要負責、要回應神的。今天,保羅的這段論述對我們基督徒來說也依然是很好的警醒。神主權定下的事情不可違背,必定成就。可是我們在當中也有自己應盡的責任。神定下信耶穌的得永生,不信的不得永生。這是確定無疑的(我們無法使之改為信的得不到永生,而不信的反倒可以得永生)。然而在這同時,我們卻又可以做出一些改變,信,或不信,乃是我們對著不可改變之結局的回應,決定了我們最終會走向哪種不可更改的結局。

默想經文:“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從前在什麽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裏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9:25-26)

靜默思想:默想這段寶貴的話語和應許,預備、提醒自己的心來回應神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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