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這裏是一些個人的讀經分享。知識就是力量,我們生命的力量是從認識真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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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知法犯法,聽道還要行道(3:9-20)

(2020-01-11 06:48:41) 下一個

第8段保羅帶領大家回到之前一開始的問題,即猶太人到底有什麽長處呢?雖然保羅說到猶太人的確有他們的特別之處,而這特別之處在於他們有神的聖言賜給他們。然而,有了神的聖言,並不意味著猶太人就比別人強多少;事實上,猶太人和希臘人(也就是指外邦人)一樣,都在罪惡之下。這也就是說,雖然猶太人與外邦人有不同的地方,即他們有神的律法,而外邦人沒有,然而,他們卻沒有因為得著了神的律法就顯得不一樣;恰恰相反,他們違背了神的律法,不尋求神、偏行己路、詭詐虛謊、殺人流血。在犯罪的事上,有律法的猶太人和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一樣,都犯罪了,並無區別。

保羅指出:“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在神麵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3:20)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說遵行神的律法的人依然不能在神麵前稱義,而是說沒有人可以真正遵行神的律法,所以沒有人可以因為確實遵行了神的律法而在神麵前稱義。因為世人都觸犯了律法,以至於在律法的條文麵前,大家都顯出自己的罪來。例如,人都有貪心,所以在“不可貪心”的律法條文麵前,人的貪心的罪就被顯明出來了。沒有一個因行律法在神麵前稱義,這不是說律法的規定無效,使得即便人做到不貪心也無法(在這一點上)稱義,而是說沒有人真正做到不貪心,以至於可以(在這一點上)被稱義。

猶太人因著有神的律法而顯得與眾人不同。然而,猶太人卻因著沒有遵行律法而顯得與眾人無異。律法本身並不能使人稱義,隻有切實遵行律法才可以被神稱義。律法使人知罪,不但告訴人何為罪,也告訴人他們因著沒有做到而已經犯罪了。

保羅當年雖然是在指出猶太人的問題,可是這番話同樣也在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說話。明白神的心意,並不意味著我們就體貼神的心意;傳講神的心意,並不意味著我們就行在神的心意當中。作為基督徒,我們多少都知道神的真理,都知道神的救恩,都知道神公義聖潔的要求,都知道聖靈所結的果子是什麽。我們不但知道,而且也講論。我們可以站講台,我們可以帶查經,我們可以寫分享,我們可以傳福音。這些都很好,都顯出我們是一批與眾不同的人,因為有神的聖言賜給我們。然而,我們需要警醒的是,不要因此就以為自己了不起、高人一等;也不要以為自己在傳講神的真理上能說會道就自命不凡。事實上,如果隻說不做,沒有真正按照神的要求活出神所希望的樣式,我們不過是和那些不認識神的人一樣,都違背了神的心意。明白神的真理固然重要,但這隻是第一步,接下來的行出真理、生命成長、活出見證同樣重要。知與行是不可分割的整體。

默想經文:“這卻怎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3:9)

靜默思想:作為基督徒,如果我們被問到,我們比他們(非基督徒)強嗎?我們的回答會是什麽呢?可能是“是”,因為我們可以如數家珍知道許多屬神的真理;可能是“不是”,因為我們心裏也明白,除了這層麵紗,我們和他們實際上差不了多少。這並非否認耶穌基督的救恩,而是要提醒我們看到自己的真實光景,走上脫去老我、穿上新人的成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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