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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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著咒詛的經文來塑造生命

(2019-12-10 19:36:23) 下一個

《申命記》第27章是以第三人稱來稱呼摩西,講的是摩西囑咐以色列人在去到應許之地之後不但要牢記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27:1-8),並且作為神的子民,還要聽從神的話,遵行祂的誡命、律例(27:9-10);而且,也要知道違背神的誡命所帶來的咒詛(27:11-26)。這三段經文很像一個立約的儀式。首先,以色列人把神的誡命刻在石頭上,表示他們願意接受神的約定;接下來,既然以色列人願意接受神的約定,也就說明他們是與神立約的子民,就應該謹守遵行神的誡命、典章。最後,以色列人作為與神立約的子民,他們也需要知道違約的後果,就是要被咒詛。

看起來在這樣的立約中以色列人是被動執行的,都是按照摩西的吩咐而行的,但實際上這卻是對神恩典的回應。摩西並沒有吩咐以色列人當場進行這樣的立約儀式,而是囑咐他們在進入應許之地之後要這樣行。神用祂的大能把以色列人帶入應許之地,這是神首先向以色列人顯明的極大恩典。在這個基礎上,神呼召以色列人進入祂的約中,成為與祂立約的子民。回顧以色列人過去的曆史,這樣的在神恩典之上的立約,在西奈山頒布律法,設立西奈之約的時候也是如此。西奈之約是建立在神用大能大力把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家拯救出來的恩典之上。而這一次在約旦河東的再一次有關立約的吩咐,並不是立另一個約,而是建立在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的恩典之上重申立約。兩次的立約,都是從神那裏領受至聖的律法;兩次的立約,都是回應神的恩典。所不同的,前者是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後者是神帶領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神是又真又活的神,祂做事直到如今,祂對百姓的愛和眷顧也永不停止。但神對祂子民的要求卻始終如一,就是謹守遵行祂所頒布的一切律例、誡命、典章,因為這些都是神性情的彰顯,不但成為祂子民行事為人的準則,更是要籍著發自內心的遵守而塑造他們的生命。

經文的最後一段講到將來在以巴路山上所要宣讀的咒詛,格式整齊劃一,百姓都是以“阿們”來回應。這些咒詛的話語讀起來朗朗上口,同時也在耳邊嗡嗡作響。如果是把這些經文讀給自己聽的話,那麽對我們帶來的震撼就更為強烈。我們要明白,這些咒詛的話語,所顯明的乃是神對罪惡的憎惡,一方麵宣告的是對犯罪的嚴厲警告和實際的處罰,另一方麵也是從反麵,以緊迫的方式來破碎和塑造神百姓的生命。當我們思想這些經文的時候,不是僅僅從如何避免被咒詛的角度去理解,更是要理解神所憎惡的是什麽,以至於我們從反向更加積極地按照神的心意去生活。例如,當說到“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我們想到的就不是如何使自己對父母的輕慢讓人抓不到把柄,從而免受咒詛,或者為了免受咒詛而不得不去對父母好一些。相反,我們思考的乃是,既然神如此不喜悅輕慢父母的人,既然神如此看重我們的父母,那麽我們就要好像神那樣去看重我們的父母,尊重他們、疼愛他們。如此,咒詛就不再是我們頭上的緊箍咒,而成為了我們生命成長的定向,朝著神所喜悅的方向去塑造。

默想經文:“以色列啊,要默默靜聽。你們今日成為耶和華你神的百姓了,所以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行祂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27:9)

靜默思想:安靜下來,先通過這段經文來認識自己的身份,以及與神之間的關係。然後,再逐條默讀、默想接下來的十二條咒詛的話,不是帶著恐懼、擔心受罰的心,乃是從這些話去體貼神的心意,塑造合神心意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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