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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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2019-11-28 19:56:22) 下一個

《申命記》第21章是由一些看似互不相關的段落組成,但都是關係到以色列人民間的事務。在這些段落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公正”的線索貫穿其中。沒有真正殺人的,流血的罪不會歸到他們頭上(20:1-9);娶了女戰俘的,就要負責到底,不能隨意處置(21:10-14);兩個妻子都有生有兒子的,要按照規矩行事,不能因為自己的偏好而更改長幼的次序(21:15-17);有兒子不孝順的,要秉公處理,威懾眾人(21:18-21);有人因罪被處死的,屍首當夜要被埋葬,以免玷汙了地(21:22-23)。

在這些條例當中,有關“未破謀殺案除罪”的條例很特別。講到當那城裏的眾長老在母牛犢的以上洗手,表明自己的無辜時,流血的罪就必得赦免。我們可能會覺得奇怪,難道僅僅是因為祭司利未人和長老們做了這個儀式,那真正殺了人的人就可以因此被赦免,不再追究,好像沒事一樣?這段經文更可能的意思,不是指那真正殺了人的人會被赦免,而是說到其餘那些的確沒有殺人的人,他們不會為流血的罪負責,雖然離案發現場最近,最有嫌疑。當然也有一種可能,就是因為長老們自己行得正,所以神也就算在他們治理下的百姓也都遠離罪惡,所以不會把他們都列為殺人嫌疑犯考慮;或是因為長老們行得正,神就聽他們的代求,不再追究在他們當中有可能隱藏的凶手的罪。可是這樣的解釋有點難處,就是不需要別人(認罪悔改)的參與,他們有可能的罪就被赦免了,這樣做似乎太過草率了。

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儀式隻是一個表征,但真正使得他們不需要為流血的罪負責的,乃是他們自己的行事為人是否合神心意。經文特別指出:“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21:9)在這裏,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包含兩方麵的意義。首先,就是指按照神在這裏的吩咐獻上母牛犢的過程;其次,也是指平時就是按照神所吩咐的其它事情去行。這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平時就是行得正的話,是不用擔心被別人的罪所牽連的;相反,如果一個人平時行得不正的話,那麽當別人被殺,來追查凶手的時候,他倒是會要擔心自己的罪是否也會被順帶查出來,因為他原本就不是行得正的人,是在神眼裏無法站立的。

正是因為平時行得正才不用擔心被別人的罪牽連,所以這實際上也是在提醒眾人,平時都要成為行得正的人。神是籍著一個人的殺人犯罪,來提醒眾人自己平時是什麽樣的人。神自會懲治那真正殺人的人,但神也要籍著這些事情來警告眾人平時不可犯罪。當這樣去理解這段經文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從中受到警戒。在任何時代,我們都會看到身邊許許多多犯罪的事情發生。我們可能會覺得這些事情與我們無關;我們可能指責那些犯罪的人;我們也可能呼求神來赦免和醫治這地。然而,我們也要思考,難道我們自己在神麵前就是無罪的人嗎?神若究察,我們可以站立得住嗎?看到別人的犯罪,我們的確也要警醒自己是一個什麽樣的人。隻有從自己做起,才能真正製止犯罪的蔓延。

默想經文:“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21:9)

靜默思想:義人的代求固然重要,可是隻有每個人真正從自己做起行神眼裏看為正的事,才能真正將罪從我們中間除掉。思想我們自身的光景,從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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