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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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伴隨 人生旅途的“活”的律法

(2019-10-22 19:22:33) 下一個

《民數記》在摩西五經中的位置很特殊,承接了兩次的律法宣告。第一次的律法宣告是《出埃及記》和《利未記》的主要內容,講的是神在西奈山向祂的子民以色列正式頒布律法。第二次的律法宣告是《申命記》的主要內容,講的是摩西在摩押平原,與耶利哥相對的約旦河邊向祂的子民以色列再一次重申律法。在這兩次律法宣告之間,則是《民數記》所記載的以色列人從離開西奈山之後,一直到他們駐紮在約旦河東準備進入迦南地之間四十年在曠野漂流的曆史。

然而,《民數記》之所以被放在被稱為律法書的摩西五經中,也就說明它並不是一部簡單的曆史書,而且也是和神的律法息息相關。整卷書中除了記載了一些曆史事件以外,也花了相當多的篇幅來記載神頒布給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這些命令、典章,有些是重申在西奈山已經頒布的內容,有些則是新增加的條例。當我們仔細閱讀的時候會發現,無論是重申西奈山已經頒布的內容,還是新增加的條例,都是與當時以色列人的實際場景分不開的。有些律法的重申是應對以色列人在曠野所犯的罪,例如安息日的條例,祭司和利未人的職責,以及巴力毗珥拜偶像的事,有些律法的重申是提醒以色列人將來去到迦南地要留意謹守遵行的事情,例如一些節期獻祭的重申。而一些新增的條例中,有些也是提醒以色列人將來在迦南地要留意謹守遵行的事情,例如在節期獻祭的重申中增加了每日所獻的祭,以及獻贖罪祭的條例,而有些則是針對當時以色列人的實際情況而增加的應對措施,例如西羅非哈的女兒們因為分地所引發的訴求。

所以,整體來看,《民數記》展現在我們眼前的是一部“活”的律法。之所以稱為“活”的律法,可以從兩個方麵來體會。一方麵,神的律法是“活”的,是因為神在西奈山所頒布的律法不隻是停留在書本上而已,而是要真實應用的,違反律法的,必定受到神相應的懲戒。神所頒布的律法不是“死”的,與人們的生活沒有什麽關係。相反,神的律法是“活”的,是要真實引導和管理人們每一天的生活。另一方麵,神的律法是“活”的,是因為神的律法條例也是在不斷增加的。隨著以色列人實際生活的展開,會遇到一些以前沒有發生過、考慮過的新事情,需要製定一些新的相關條例來提供指引。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神的律法可以隨意增加或調整,這乃是說有些神的律法條例是在人與神的互動中完成的。神允許人有一定的空間來在律法的事上參與,藉此來經曆與神同工的喜樂。

《民數記》的內容也像極了我們現在基督徒的生活。我們都好像當年的以色列人一樣,行走在人生的旅途中。在這期間,我們不斷經曆神那“活”的律法。神的律法不但是我們生活的指南,也常常給我們帶來警醒,甚至是管教,因為神的律法是“活”的。同時,當我們遇到一些特殊、實際的難題時,我們也需要不斷地去尋求神的指引,給我們提供新的方向和亮光,因為神的律法是“活”的。當然,到了我們今天的光景,聖經正典已經成型,神的啟示已經完備。我們不能指望神會因為我們的具體問題而將相應的指引也製定為人人必須遵守的律法條例,我們乃是可以因著具體問題來求神的具體指引,並且可能成為別人的借鑒和參考。

律法是“活”的,所以我們必須正視,隨時懷著敬畏神的心跟隨神的指引;律法是“活”的,所以我們可以和神之間保持親密的互動,隨時以渴慕的心來尋求神的指引。願這也成為我們每一位基督徒在跟隨耶穌基督的道路上隨時的提醒。耶穌的話是活的,所以我們要聽從祂;耶穌的話是活的,所以我們要尋求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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