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這裏是一些個人的讀經分享。知識就是力量,我們生命的力量是從認識真理開始。
個人資料
正文

要獻得可蒙悅納

(2019-07-31 19:47:29) 下一個

《利未記》第22章講的是有關以色列百姓分別為聖歸給神的聖物之潔淨、蒙悅納的條例。經文包括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關於祭司在處理這些聖物的時候要留意的潔淨條例(22:1-16),所強調的依然是祭司要保持聖潔,因為他們所服事的神乃是聖潔的。

第二部分是關於百姓獻上供物如何蒙神悅納的條例(22:17-33)。在這部分的經文當中,多次出現了“蒙悅納”的片語,例如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就“方蒙悅納”(22:19,21);而如果是獻上有殘疾的,就“不蒙悅納”(22:20,23,25)。經文也有一句話特別提醒到:“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22:29)。這也就是說,百姓若是想要他們所獻的供物,無論是還所許的願,或是甘心獻的,要蒙神悅納的話,就必須是沒有殘疾的。

這不但是給當時以色列百姓的提醒,也是對我們今天作神子民之人的提醒,要我們要留意所獻之物如何方能蒙神悅納。通常來講,我們要送禮物給人,都會期望對方喜歡。可是很多時候,因為神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所以當我們要獻給神供物的時候,我們很少會去關心、留意神是否悅納,而隻管獻上我們想要獻的了事,權當完成了一樁任務。當然,願意給神獻上供物對於我們來說已經算是不錯的表現了,然而,經文提醒我們要留意事情的另一麵,就是要看看在神那裏,祂是否悅納我們的貢獻,這才是最為關鍵的事情。若是神不悅納,那麽我們的貢獻還有什麽意義呢?

經文的重點是把我們這些獻上供物之人的心與神的心意緊緊地聯係到一起,讓我們在獻上供物的時候時刻留意,並且思考,這是否是神悅納的;不是讓我們懷著忐忑不安、恐懼戰兢的心,而是時刻保持著關注神心意的心。我們給神獻上供物,不是完成我們自己的一樁任務,不是成就我們自己的心思意念,不是滿足我們想要做成一件事情的願望,乃是渴望按照神的心意獻上,蒙神悅納。

我們當獻上什麽才會蒙神悅納呢?舊約的經文要求我們是獻上沒有殘疾的方蒙神的悅納,而新約的要求是我們獻上自己作為活祭,是聖潔的,是神喜悅的(羅12:1)。我們通常想到的就是把自己最好的歌聲、最好的精力、最好的時間,等等,來獻上。願意把自己最好的獻上,這當然沒錯。可是我們也要知道,神對我們的心意遠不止這些,因為神並不需要這些。那麽神要的究竟是什麽呢?舊約似乎給出了簡單、明確的答案,就是獻上沒有殘疾的,但實際上卻在提醒人要獻得蒙神悅納,實際上是把人的注意力放在如何蒙神悅納的思考和尋索上。這也與新約的要求是一致的,就是“不要效法這個世界,隻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保羅沒有給出一個簡單、明了的答案去幫助我們應付神的要求,而是把人的關注放在尋求神的心意上,雖然沒有說明神的旨意究竟如何,可是反倒是提到神、人關係更加本質的問題,就是要去察驗,是一個動態的尋求的關係,而不是一個靜態的,按照已知的答案去完成任務了事。這不是說我們在神麵前一直不可能得到答案,而是說神邀請我們進入與祂持續的關係之中。

默想經文:“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22:29)

靜默思想:什麽是獻得可蒙悅納呢?默想這句話,不斷尋求神的心意,而不是止於現成的答案。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