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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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在忙些什麽嗎?

(2018-11-08 18:52:34) 下一個

《彌迦書》第2章的經文可以分為三段。第一段(2:1-5)講的是神對那些行惡之人的審判。他們在床上圖謀惡事,而當天一亮,就實施出來。神宣告說這等人必然受到刑罰,他們掠奪來的財物必搬了家。第二段(2:6-11)講的是這些人對神話語的懈怠。他們掩耳不聽那些指證他們行為的真先知的話,繼續行惡,反倒是那些讓他們覺得舒服的假先知的話卻聽進去了。第三段(2:12-13)講的是神對將來餘民的帶領,不但使他們人數眾多,而且也要親自引導他們。

經文對行惡之人的描繪非常生動。他們晚上在別人安睡的時候,自己卻不閑著,還在想事情。隻是他們所想的,不是什麽正經事,而是在圖謀罪孽。這還不算,他們還不隻是想想而已。到天一亮,他們就開始實施了。而且因為他們的手中有能力,所以基本上他們盤算的都可以成就。他們如果是貪圖田地,他們就可以成功占據;他們如果是貪圖房屋,他們也可以如願奪取。所以我們看到,經文在這裏所刻畫的行惡之人,乃是一群“努力”的人,是一群有行動能力的人。別人休息的時候他們不閑著,在想壞事;別人工作的時候他們也工作,但卻是搶奪。這些人之所以如此“勤奮”,乃在於他們自身的貪婪所致。他們並不滿足於自己已經從神領受的,而且想要謀取更多;他們看見別人所擁有的神的賞賜便眼紅,想要歸給自己。他們心裏所謀劃的,他們手上所行動的,都是為著心裏的私欲和貪婪服務。他們有思考的能力,也有行動的能力,隻可惜,都用錯了地方。

想想我們是否有些時候也與這些人相似呢?我們可能會認為自己一天到頭都累得不行了,哪還有時間和精力去想別的?的確,我們不大會常常好像這些人一樣成天圖謀惡事,侵占掠奪。可是,我們也要知道,這樣的事情即便隻是偶爾為之,在神眼裏也是犯罪了。問問自己,我們真的沒有在晚上睡覺的時候心裏還想著如何算計別人、和別人過不去?當我們有這些一念之差的時候,我們是否真的就在有機會的時候,憑著自己的能力,憑著自己的言語,憑著自己的關係,就都行出來了呢?

神賜給我們有思考的能力,有計劃的能力,也有行動的能力。可是我們卻常常把神的這些恩典給誤用了,成了滿足我們私欲的工具。那麽,我們究竟應該如何使用這些能力呢?經文告訴我們,餘民要回歸,要接受神的引導(2:13)。這裏所說的神帶領的回歸和引導,並不是說在神責打了這些犯罪的子民之後又回來了,大家繼續過日子,就好像沒事一樣。神這裏所預言的回歸,乃是指出將來人與神之間所要恢複的正常關係,就是百姓要跟隨神的引導,而不再是好像以前那樣跟隨自己的私欲去圖謀和行動。

這也是神對我們每一位蒙恩得救之人的引導。我們今天要思考的就是,我們所圖謀的,是繼續跟隨自己的私欲呢,還是跟隨聖靈的引導去想神家的事?我們的行動能力所成就的,是繼續滿足自己的私欲呢,還是跟隨聖靈的引導去成就神家的事?我們都在忙碌,可是我們要提醒自己是在忙什麽?是忙著自己的事,忙著算計別人,心裏被怨恨、苦毒占據,還是忙著神的事,忙著祝福別人,心裏被聖靈充滿?

默想經文:“開路的在他們前麵上去,他們直闖過城門,從城門出去,他們的王在前麵行,耶和華引導他們。”(2:13)

靜默思想:默想這句經文所描繪出來的畫麵。我們正在經過什麽樣的道路,可能是碎石路,可能是爛泥路,也可能是水泥路.....我們行進的目標又是什麽呢?原來是神在前麵引導我們,祂的性情,祂的心意,祂的榮美,就是我們要去思考,要去跟隨,要去效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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