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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阿摩司的年代是在南國猶大烏西雅作王,以及北國以色列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先知從神那裏得到默示發出預言是在大地震前兩年。根據這些資料,大致可以定位阿摩司作先知的年代背景是在公元前760-755年左右。
除了年代背景,阿摩司本人的背景也很值得我們留意。他原本是提歌亞的牧人,就是在耶路撒冷南邊不遠處的一個村莊作放牧的工作。可是阿摩司的信息卻主要是針對北國以色列的。我們可能會覺得奇怪,為什麽神要使用南國一個小地方的牧人來向北國以色列講話呢?這個牧人所說的話,而且還是針對別國的話,有誰會信呢?打一個不太恰當的比方,這就好像是說,一個中國邊遠山區的農民,突然對著美國說起預言來。這樣的事,有誰會當真呢?然而,神做事不會糊塗。神這樣的安排所傳遞出來的信息乃是告訴我們,關鍵不在於先知本人是誰,而在於先知所說的話是否從神而來。神會使用在宮廷中服事的以賽亞作先知,神也會使用邊陲小鎮的農夫作先知。神使用不同的人為祂發聲,目的都是要讓我們的心心悅誠服地回應神親自的話,而不是看著傳講之人的麵子。在有關神將要成就的事情方麵,當神保守阿摩司所傳講的盡都實現的時候,就顯明阿摩司的確是神的先知;同時,阿摩司所傳講的有關以色列人的罪與悔改的信息,則原本就是清楚無誤地記載在律法書上的。人隻要存有一顆謙卑受教的心,就可以知道阿摩司所講的都是神的真理和心意,都是應該聽從和受責備的,而與阿摩司是誰無關。如果人們隻是因著阿摩司的身份而相信或是拒絕的話,那麽他們還是看重人而依然與神隔絕。
第1章,經文首先展現在人眼前的乃是神對當時中東列國的一些列風卷殘雲式的審判。一部針對北國以色列的書卷,卻是以針對列國的審判來開始,這傳遞出來的信息乃是說,神對以色列的審判乃是祂對全地審判的一部分;而以色列和別國一樣,都是違背了神的心意,所以都應該和列國一樣受審判。這也告訴我們,神對我們和對世人的要求是一樣的,當我們與世人一樣犯罪的時候,我們也要和世人承受同樣的審判。所以,當我們看到神對列國的審判時,不要以為自己可以置身其外;當我們希望神來懲治列邦的時候,不要以為自己可以若無其事。雖然我們是領受了耶穌基督的救恩,可是我們也要問一下自己,我們的信心又在哪裏呢?我們是真正按照神在律法中的信心原則來回應神,愛神、愛人呢,還是說我們眼睛看的是隻是自己和人的教導、關係和麵子,而沒有在神麵前謙卑受教的心呢?
默想經文:“耶和華必從錫安吼叫,從耶路撒冷發聲;牧人的草場要悲哀,迦密的山頂要枯幹。”(1:2)
靜默思想:神可以通過任何一件看似普通的人或事來向我們講話,可是我們可以從中聽到神的聲音嗎?我們讀經的時候是聽到神的聲音,還是隻是對著一堆文字做研究?我們禱告的時候是聽到神的聲音,還是隻是尋求一些感覺,完成一件事情,打發一段時間?我們弟兄姐妹彼此勸勉的時候,我們是聽到神的聲音,還是當做人情世故,喜歡的就聽聽,關係好的就回應?神在發聲吼叫,我們還在無動於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