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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利米書》第24章講的是神在約雅斤作王被擄之後曾經給耶利米看到的兩筐無花果的異象。在猶大國的曆史中一共發生過三次的被擄。第一次是在約雅敬作王的時候(公元前608年);第二次是在約雅斤作王的時候(公元前597年);第三次是在西底家作王的時候(公元前587年);而這第三次的被擄連同猶大國也滅亡了。
這兩筐無花果的異象不難理解。神以約雅斤時期的被擄為背景,藉著這個異象來向西底家王說話,告訴他當麵臨巴比倫攻擊的時候,遵照神的吩咐開門投降,接受被擄,他們就會好像約雅斤的被擄一樣,雖然遠在巴比倫,但卻依然可以得到神的眷顧,並且有一天神也會將他們再帶回來。然而,如果他們不願意聽從神的吩咐,繼續抵抗巴比倫軍隊的話,那麽他們的結局就是被放逐到天下各地,並且遭遇災禍,被刀劍、饑荒、瘟疫所殺,永遠離開神所賜給他們和他們列祖之地。
神看顧離開的,懲罰留下的。看起來不太容易理解。難道離開的都是好的,留下的都不是好的嗎?難道那些在約雅斤時期被擄離開的,都是自覺自願聽從神的吩咐的嗎?他們難道不是也有很多人是因為戰爭失敗才被迫擄去的嗎?反過來,難道那些留下來的就都是悖逆的嗎?他們當中豈不有些也是因為貧窮而被巴比倫忽略,所以才沒有被擄走嗎?其實,這裏的關鍵不在於被擄與留下的表麵現象,乃在於對神話語的順服,以及對神話語的信靠。當願意接受的時候,表明人和神的關係是合宜的,是會得到與神在約中所帶來的眷顧和引導;而當不願意接受的時候,表明人和神的關係是破裂的,是要承受離開神所帶來的悲慘後果。
在這段經文裏麵,與神的話語緊密聯係的就是神所賜給他們的這塊應許之地。聽從神吩咐的就要離開這塊土地,但將來必得回這塊土地;而不聽從神吩咐的,看似緊緊抓住這塊土地,但最終卻會永遠喪失這塊土地。我們可能會覺得猶大人死死不願意放棄這塊土地乃是理所當然的,因為這是神所賜給他們的土地,他們理應盡全力去維護和看守,不但是土地,也包括了在其上所建立的國家,以及所生養的百姓。可是問題也在於此。死守一塊土地,與聽從神的吩咐,哪一樣更加重要?土地是死的,神的話是活的,真正重要的乃是我們時刻聽從神的命令,而不是死守一塊既得利益,而將神的吩咐棄之腦後。對於猶大人來講,重要的不再是能否擁有這塊土地,而是他們能否持守與神的關係;重要的也不再是他們的國家存亡,而是能否進入神的國。
那麽,什麽是我們的“這塊地”呢?可能是我們的工作,可能是我們的服事,可能是我們的家庭,可能是我們的生活,可能是我們的理想,可能是我們的理念。這些可能是我們正在努力追求的,也可能是我們已經得到手的;這些可能是靠著我們的血氣打拚來的,也可能是我們從神那裏領受的。當有這些的時候我們會覺得很充實、滿足;可是一旦失去,我們就會覺得很失敗、屈辱,無助。但是不管怎樣,當神吩咐我們離開、放手、失去的時候,我們願意接受嗎?我們願意放棄嗎?我們願意改變嗎?這是我們信心的功課,單單順服神。
默想經文:“有兩筐無花果放在耶和華的殿前。一筐是極好的無花果,好像是初熟的;一筐是極壞的無花果,壞得不可吃。”(24:2)
靜默思想:麵對極好的無花果和極壞的無花果,我們會很容易做出選擇。可是在去與留,聽命與抗拒,得到與失去之間,我們能否也能如此容易、堅決地做出決定呢?每每當在神的話語麵前不知如何是好的時候,提醒自己想起這兩筐無花果,作神順命、蒙福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