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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斯拉記》第7章講的是在亞達薛西年間,也就是在聖殿重建完成大約60年之後,以斯拉所帶來的回歸第二波浪潮。這第二波浪潮所帶來的,除了大量的金銀、器皿、牛羊以外,也帶來了神的律法。這可謂是一場及時雨。金銀、器皿當然可以讓已經重建的聖殿再一次修飾一新,牛羊祭牲的提供也可以讓各樣的獻祭活動更加有聲有色。可是以斯拉帶來了神的律法則更為寶貴和重要。他是祭司,也是文士,除了帶來了屬物質的獻祭,就是燔祭素祭,也帶來了屬靈的獻祭,就是遵行神的律法。
經文裏麵三次出現“神的手幫助”的片語(7:6,9,28),顯明這是神興起的工作。同時,經文也讓我們看到,以斯拉本人的品格和素質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作者寫到:“以斯拉定誌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7:10)這裏說到以斯拉的幾個特點。首先是他對律法的查考,鑽研,正如詩篇所說的,“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1:2);其次是他遵行神的律法,不單單是查考律法,而且也身體力行,將律法成為自己“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119:105);第三,以斯拉還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都遵守,他知道這律法不是自己個人的興趣愛好,乃是神百姓的共同約書,所以他以嘴唇傳揚神口中的一切典章(詩119:13)。第四,也是最為關鍵的,乃是以斯拉定誌行這些事,執著恒久地去考究、遵行和教訓。如此,以斯拉成為了神眼裏有福的人。因為當他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的時候,這人便為有福(詩1:1);當他知道了神的話就去行,遵行主道的,就是有福的(詩128:1);當他將神的律法教導人去遵行,主也必與他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
正是因為以斯拉本人就是一個有福、蒙福的人,他才可以成為更多人的祝福;正是因為以斯拉是有主同在的人,他才可以將眾人都帶到主麵前。我們可能會問,為什麽要過了60年神才興起以斯拉將律法帶回到祂的子民當中呢?這當然是有神的時間,可是神也在等待人的預備。神固然可以獨行大奇事,可是神也在耐心等待合祂心意的人出現來承擔使命。以斯拉所具備的品質,使得他所帶領的第二次回歸浪潮,不單單是為神的百姓帶去了金銀、器皿和牛羊,更為重要的,乃是為他們帶去了神的律法,指教百姓遵行神的旨意,一同領受神的屬天祝福。
對於基督徒來說,律法的價值常常被“律法主義”、“靠律法稱義”而貶低,可是我們不要忘了,因信稱義的人,也是要在神的話語上紮根的人,也是要有生命見證的人,也是要有福音使命的人。我們雖然都貴為有基督徒的稱號,可是我們都不能躺在這個身份上虛度光陰,乃是要不斷追求。即便我們對神在聖經上的話語可以窮盡,可是我們生命的成長是沒有窮盡的,我們渴慕神的心是沒有窮盡的,我們傳福音、建立門徒的使命是沒有窮盡的。隻有當我們如此孜孜以求的時候,我們才是有福的,我們才可以把真正的福帶給身邊的人。
默想經文:“以斯拉定誌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7:10)
主啊,願你的心意成就在我身上,如同成就在以斯拉的身上。
一點操練:思想一下,我們能帶給教會弟兄姐妹的究竟是什麽?我們能帶給福音朋友的究竟是什麽?我們拿什麽來修飾教會呢?是吃喝嗎?是娛樂嗎?是活動嗎?是先進設施嗎?還是我們本身就是神生命的見證,引導眾人都行在神的義路上?除了金銀,我們還能帶來什麽呢?研讀、遵行、傳講神的話語,不應是教會生活的點綴,而應是教會生活的核心。
主耶穌告訴我們『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神看重的不是祭祀的儀式而是心裡是不是把神當神待,人往往把儀式大於神,把聚會場地大於神,但神告訴世人(太12:6-8)「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殿宇不能代表神,人信神敬拜神不單單是儀式,重要的是否在心中真正有神的地位,能遵行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