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這裏是一些個人的讀經分享。知識就是力量,我們生命的力量是從認識真理開始。
個人資料
正文

為了人的永恒益處著想

(2017-10-17 21:10:42) 下一個

《曆代誌下》第19章講的是約沙法回到南國猶大之後所進行的司法改革。有果必有因。約沙法的改革與他之前的戰爭經曆是分不開的。耶戶告訴約沙法,他與亞哈的聯合是犯了大錯,神的忿怒已經臨到了他,所以他在戰爭中必定以失敗告終;然而耶戶也同時告訴約沙法,神依然記念他的善行,所以約沙法可以在戰爭中得以逃脫,平平安安地回到耶路撒冷。耶戶向約沙法宣告了神的公義和慈愛,審判與恩典,顯明神是一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神。神不會因為約沙法的犯錯而忘記他的善行,也不會因為約沙法的善行而看不見他的犯錯。耶戶的話對於約沙法來說不是一場說教,而是真真實實的體驗。約沙法被神的公義折服,被神的慈愛挽回,於是就在猶大國開始了這一場在司法上的回歸運動,將對神的敬畏從個人擴展到整個國家,從聖殿敬拜延伸到日常生活。

約沙法特別囑咐眾人說:“你們當敬畏耶和華,忠心誠實辦事。住在各城裏你們的弟兄,若有爭訟的是來到你們這裏,或為流血,或犯律法、誡命、律例、典章,你們要警戒他們,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以致祂的忿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這樣行,你們就沒有罪了。”(19:9-10)約沙法強調大家要敬畏神,忠心誠實辦事。其中講到一個很奇特的目的,就是免得人犯罪,以致神的忿怒臨到。這一點值得我們更多的思考。通常來講,當有訴訟、爭執的事情發生,特別是有流血、觸犯律法的事情發生的時候,大多數情況是至少有一方已經犯罪得罪神了。為什麽約沙法在這裏說秉公執法的目的是免得人得罪神呢?司法公正豈不是要嚴懲這些已經作惡的人嗎?怎麽變成是為了免得他們犯罪,好像他們還沒有犯罪似的呢?

要明白約沙法的話,還得回到約沙法對神的認識上。正是因為約沙法親身經曆過了神的公義與慈愛,所以他更加深刻地認識到應該如何行才是神所喜悅的。他之前與亞哈聯合,的確已經得罪了神;可是神卻依然恩待他,給他回轉的機會。所以約沙法知道,犯罪得罪神雖然時有發生,可是我們要做的,乃是幫助人回轉,而不要繼續犯罪,因為神有恩典等待人回轉。所以秉公執法,讓惡人知罪,實際上就是引導他們回頭,免得繼續得罪神。反過來,如果司法不公,任憑惡人逍遙法外的時候,實際上是縱容惡人繼續犯罪,惹動神的忿怒臨到。

在今天,擺在我們麵前的挑戰依然如此。我們麵對不法的事,是應該聽之任之,還是憑愛心說誠實話?我們是明知別人犯罪,但卻礙於情麵,因人而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嗎?要知道,我們這樣做不是為了人的好處,乃是害了他們,讓他們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行越遠。我們應該謹慎判斷,所做的乃是為要將人引向神;不是為了人眼前的益處,乃是為了人在基督裏的永恒益處。

默想經文:“你們要警戒他們,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以致祂的忿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19:10)

主啊,願我們都壯膽辦事;主啊,願你與善人同在!

一點操練:麵對社會的不公不義,麵對教會日益嚴重的世俗化,我們是真的看不見嗎?真的沒有感受嗎?是無能為力嗎?還是無動於衷?對社會最大的貢獻,對教會最好的建造,對人最有用的幫助,不是任憑他們,乃是將神的話誠誠實實放在他們麵前。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