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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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與大淫婦一同滅亡

(2016-12-22 20:51:26) 下一個

《啟示錄》第17章講到大淫婦和獸的事情,也是和後麵幾章(18、19、20章)一起,共同組成最後審判的篇章。而這最後審判的篇章,實際上也是在第七碗中約翰所見最後審判的異象的一些局部放大。在16章裏麵,約翰已經看到大城裂為三段,列國的城都倒塌,巴比倫也喝了神烈怒的酒杯(16:19)。所以從17章開始的關於巴比倫、獸和撒旦的最後審判不是另外的審判,而是對同一事件的不同聚焦。

獸與羔羊爭戰,並且以失敗告終,具體的解釋會是在後麵(19:11-21)。這裏對獸的描寫很特別。是先前有,如今沒有,以後再有的(17:8),而當以後再次出現的時候,卻是以第八位王的身份出現(17:11)。可以看出,獸曾經出現,經過一段時間的銷聲匿跡之後,又會重出江湖,而且是以另外一幅麵孔出現。這也再一次讓我們認識到屬靈爭戰的艱巨性、持久性和隱秘性。隻要一天魔鬼撒旦沒有被受到最終的審判,屬靈的爭戰就不會結束。我們雖然可能會贏得暫時的勝利,例如有幾天沒有發脾氣,有一段時間與人都和睦,可是並不能因此而自以為是,而是仍然要警醒自守,因為引誘和攻擊隨時都會再來,而且不一定是以以前的方式出現(因為那種方式魔鬼已經失敗過,不再管用了),而是通過另一種方式出現,更具隱秘性。

另外我們再來看大淫婦。大淫婦,就是巴比倫,就是大城(17:5,18)。在聖經中,淫婦除了用來指人與人之間在性方麵的混亂之外,更多的是用來指人對神的不忠,如同新婦對新郎不忠,另有男人所屬。所以,凡是在神以外另有所好的,褻瀆神、冒犯神、不敬畏神、拜偶像、貪婪的,都被叫做淫婦。

大淫婦的毀滅很有戲劇性,她之前是騎在獸的身上,可以說是靈界的邪靈(獸)在地上的代表(巴比倫),一起殘害信徒的。可是後來卻發現,她卻與這獸滿目為仇,彼此攻擊,最終敗在獸的手下(17:15-18)。從大淫婦的身上,我們可以看到在前一章裏麵所列舉的三個重點一一都得到體現,也是給我們的警醒。首先就是種什麽收什麽。大淫婦與獸同流合汙,行各樣敗壞的事。可是最後卻被獸拋棄,以失敗告終。與邪靈勾結的,最後反被邪靈傷害,因為魔鬼邪靈本身就是惡的,一切的美善隻有從神而來。我們如果愛世界,就必與世界一同滅亡;我們如果愛神,就存到永遠(約壹2:15-17)。我們討好民意,卻被民意拋棄;我們討好媒體,卻被媒體欺騙;我們依靠錢財,卻被錢財玩弄...

其次,沒有事情是可以隱藏的。大淫婦雖然珠光寶氣,可是卻遮掩不住她內心的汙穢;她雖然手裏拿著金杯,可是卻盛滿可憎之物。我們是否也是這樣的人呢?金玉其外敗絮其中?我們可能有光鮮的外表,在社會上有好的名譽和地位,在教會也有好的服事和果效,可是我們的內心如何,卻始終逃不過神的眼睛。這並不是說我們不需要在社會上有好的聲譽,在教會有好的服事;而是說我們的內心究竟如何,是否依然是藏汙納垢地方。

第三,大淫婦的結局是可悲、確定、無需質疑的。她甚至都不需要神親自出手,自己就已經敗壞了(被獸所傷,而不是被神所傷)。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我們因對錢財的貪婪而拚命加班,最終吞噬的卻是自己的生命.....

再一次,我們不要單單好像看戲的一樣,對大淫婦的敗落拍掌叫好就散場了。我們要留意的是,大淫婦所坐的,就是多名、多國和多方,也就是說大淫婦曾經影響了許多的人。我們曾經也是這樣,可是如今,我們的狀況如何呢?我們能否完全脫離大淫婦的影響,與神同行,心地清潔,走在永生的路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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