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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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信心得著律法的義

(2016-06-27 20:37:26) 下一個

《羅馬書》第10章保羅繼續前麵的論述,說到以色列人的問題所在,為什麽他們追求不到的義,外邦人卻得著了。保羅指出,以色列人雖然對神有熱心,但卻不是按照真知識來求,要想建立自己的義,但卻不服神的義。那麽他們是因為無知才會這樣嗎?如果他們真的對神有熱心,缺少的隻是對神的知識,那麽他們是否情有可原呢?對於這一點,保羅在後麵補充解釋到,他們不是因為不知道或是沒有被神提醒,乃是因為悖逆、頑梗;神雖然多次勸誡他們,但是他們就是不聽(10:18-21)。

接下來,保羅具體論述究竟如何才能得到神的義。這裏有一個基本共識,就是有來自於律法的義,而且這也是神讓人要尋求的義(9:31,10:5)。神不是在律法以外另設一個義來讓人得著,以至於抵消律法的功用、廢除律法的價值。其實,神的義就是在律法中體現的。因為律法是屬靈的,是聖潔、公義、良善的;天地都要廢去,可是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關鍵在於,如何尋求這律法的義,是靠著表麵的行為來達到呢,還是靠著從內而發的信心來達到?以色列人正是隻憑著行為求,而在當中卻沒有真信心,所以他們雖然追求律法的義,但卻是得不著律法的義(9:31-32),因為他們雖然表麵上遵守了,卻沒有內在的實質,內心卻是遠離神的心意。

保羅的論述分兩步(10:4)。首先他指出律法的總結是基督;其次,他指出要得著律法的義靠的是信心。前者指的是內容,後者說的是途徑。對於律法的內容來講,他引用摩西在《申命記》的話來闡明。當時,在摩西講完律法之後,有人會問,這麽多的規定,我們怎麽顧得來,怎麽做得到呢?保羅指出,不要以為律法千萬條就好像千頭萬緒,讓人摸不著頭腦;實際上,這些都可歸結到基督的身上,我們隻要抓住基督,就理順了這些看似繁瑣的律法條文了,正如耶穌自己所說的,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與愛人。說完了律法的內容,保羅接下來指出要得到律法的義的途徑,就是靠著信。人們可能都會覺得要做到這麽多的律法要求會很難。可是保羅引用摩西的話說,其實不難,隻要我們把律法藏在心裏,放在口中,靠著從內而發的信心來持守。

保羅說要口裏認耶穌是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複活。這裏讓我們看到好像口裏承認與心裏相信的各有不同。相信這不過是保羅所用的修辭法。保羅所要表達的,不是要人心口不一,而是要我們心口如一。當我們承認耶穌是主的時候,也就是意味著認耶穌是基督;而因為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所以我們認耶穌是主,也就意味著我們接受耶穌對律法的總結,就是愛神與愛人;同時,當我們信耶穌從死裏複活的時候,也就意味著我們願意與耶穌同死、同埋葬、同複活;表明我們願意向罪死、離棄罪惡,向神活、活出聖潔。所以我們心裏相信,口裏承認的,不是僅僅接受一件曆史事實而已,並且也是要憑信心活出律法的義來,因為愛神、愛人,遠離罪惡、活出聖潔,這些原本就一直都是神在律法中要求我們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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