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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年的阿肯色南方華工合同

(2018-12-16 16:19:32)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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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65年奴隸製結束後,“阿肯色河穀移民公司”開始輸入中國人勞工前往種植園工作。對於種植園主們來說,這是一個取代農場黑人勞工的廉價途徑;同時也給那些日益增強的對種植園產業構成威脅的勞工組織以反擊。很多中國人勞工在合同到期前就離開了,而繼續留在阿肯色州的,則開始在黑人社區經營小生意。1882年《排華法案》通過後,中國人移民被禁止進入美國(相關閱讀見《阿肯色州早期華人》)。

     這份文獻證明阿肯色州的亞裔-中國人社區曆史,可追溯到1870年代初期。早前在西部的加利福尼亞,和較早前南方德克薩斯等地的中國人“鐵路”勞工,也是以合同形式雇用的。而這份曆史意義的文獻,則是一份“內戰”後南方有代表性的“農業”勞工合同。合同以中,英文兩種語言簽署,條款內容相當細致具體。見證了19世紀後期,經過幾十年的實踐,中國人勞工體係在美國各地已經發展成熟。

     公元1870年1月1日(清同治已已8年11月30日),“阿肯色河穀移民公司”與中國人勞工合同,Arkansas River Valley Immigration Co. Labor Contract。合同原文:

【請工合同】

           亞間鎖河沿請工公所(注:阿肯色河穀移民公司)仝列於後

今有中國(葉三)工人承允願往美國“亞間鎖省”(注:阿肯色州)倘公所命何日啟行及由水路各條款

(一)工人到亞間鎖河沿之後,要遵依耕種諸事而做。

(二)工人凡到亞間鎖埠之工人需意願應允作工者,到埠之日為始起計,以三年為滿期。

(三) 凡禮拜日不用作工,除早晚養生口之外倘急難關係性命之事不在例禁。遇事之日,此日做工另每人給工銀五十先士(注:美分)。

(四)每逢中國正月新年三日不用做工,初一至初三止。

(五)在亞間鎖河沿請工公所之工人,每日從日出起開工,做至日落為止;每日隻有一點鍾停工。至到六﹑七﹑八﹑九等月,每日停工兩點鍾。

(六)亞間鎖河沿所招工人,在三年期內務聽從公所東家之命。

(七)亞間鎖河沿請工公所所有應給工人路上食用衣物補鋪及一(?)使費,俱是本公所辦理。至三年期滿之後,該工人欲回中國者,所有路費皆係本公所支給。若有不願還國者,亦發給每人路費五十大元,係足色高銀。

(八)亞間鎖所請之工人於動身之先,每人預先領銀十元,其銀侍到埠之後公所扣回。

(九)該亞間鎖河沿請工所每月實工銀八元,惟每月先給銀六大元,係足高銀。其餘每月所留之二元,要到三年期滿時方一總給還。

(十)亞間鎖河沿請工公所每年給工人:正月初一公所賞銀四大元。

(十一)亞間鎖河沿請工公所定給美好房屋與工人居住與及給柴薪;或遇有病即送進醫院調理,所有謝步食藥一概係公所支給為該工人。自起病之日起計不算工銀。

(十二)該亞間鎖河沿請工公所議給工人日用飯餐務必足用為度並好食物,倘若該工人不喜食者,可以告知公所東家,改給每月銀折四元。

(十三)亞間鎖河沿請工公所每一工人暫賞給洋地一畝,計唐人有六畝之廣,任其本人種植不取租銀。

(十四)工人倘未滿期者,無故不俱何時欲想別業或私逃者,每月所扣之銀一概不給。

(十五)亞間鎖河沿請工公所內之東主意圖開荒廣於種植皆殷戶之人,今立明此合同條款,欲願往之工人易明招工本意並不是將人變販等情。本公所永不將工人遷往別埠除本公所之外別人借此工人。此合同亦不能交執別人,立此工約實屬有益彼此相同保護。

(十六)亞間鎖河沿請工公所現本省例議定:工人有事東家理宜保護,有人欺淩殘害,該公所必與其妥為理明,斷不至受虧。

(十七)亞間鎖河沿請工公所議定:有工人臨終時所有銀物,其死後囑托之親友務照所囑帶回中國,別人不得爭論。

(十八)亞間鎖河沿請工公所議定:除種地耕田並工人家內私事之外,公所東家訂明不能另做別樣工夫矣。

 

一工人,姓名:  葉三(簽名,畫押-毛筆粗圓圈,合同左側欄上)

公所蓋印:(中英文刻,圓章,合同右下角)

Arkansas River Valley Immigration Company,亞間鎖河沿招工公所

美一千八百七十年正月初一日

清同治已已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備注:1,合同原文無標點符號;2,本合同原文為中文繁體(中文合同一份);3,合同條文列式,自上至下,自右至左(如上圖);4,成文標點符號插入或有錯誤之處;5,文獻有模糊之處,個別字(?)無法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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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肯色河穀移民公司,成立於1869年6月,旨在從中國之間輸入2000名勞工到新奧爾良港口,為阿肯色州的種植園提供勞動力量。(上圖)為阿肯色河穀移民公司的勞工授權書,時間為1870年6月3日,地點在路易斯安那的新奧爾良。內容如下:

        依據合同,如上所列名字勞工,由阿肯色河穀移民公司成員內爾森•麥卡蒂接受。他將同意接受合同所述責任和條款。

        總裁:T.C. 弗洛莫伊(簽名)

        我,內爾森•麥卡蒂,與如上所列名字勞工,我同意履行所有合約責任。

        1870年6月3日,新奧爾良

        內爾森•麥卡蒂(簽名)

        備注:所列勞工每人已發放十塊墨西哥銀元,收據由公司保留。未來從薪水中分期小額扣除。

 

參考資源:

Arkansas Multiculture Heritage Collection ︱Arkansa State Archives

Encyclopedia of Arkansas ︱Wikipedia

《美國華洋史》探尋﹑還原自美國“獨立革命”前至中國“辛亥革命”約150年間,兩國間一些遺落或斷層的交流關係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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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榮確 回複 悄悄話 擱在當時,這條件確實很優厚,比現在農民工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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