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之嚎

野狼乃勇猛之獸,喜群居,尚團結。攻則群嚎而起,退則齊喑而下。不求單兵格鬥之高下,不究一時得失之勝負。乃智勇雙全之靈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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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談融入主流社會

(2007-03-16 14:56:27) 下一個
時代的變化往往帶來語言名詞的變化。例如“策劃”這個詞,記得小時候野狼學語文的時候是用來描寫壞人的。一般都是說地主資本家如何策劃變天,或者指蔣介石反動派如何策劃反攻大陸等等。估計那時候好人辦事都不用事先謀劃,到時候靈機一動,或者把馬列主義雄文篇章翻一翻就行了。到了90年代,策劃這個詞就被廣泛用開了,有的地方還專門設立了“策劃”這個職位。實際上,如果從工作性質上看,這個職位也就是以前我們說的“計劃員”或者“調度員”。

從這個想到了“融入主流社會”這個概念。按照野狼的片麵理解,此概念的主要意思是指一個外來人如何讓自己的言行符合當地人的風俗和習慣,最理想的情況就是從表麵上讓人家看不出來是外來的。其實,這件事情我們以前也有個詞來描述,這就是“入鄉隨俗”。不過,現在我們說的“主流社會”一般指的都是外國,而且都是比較發達的地方。直接用“鄉”和“俗”來表達,好像覺得我們有點狂妄。但是你要是仔細想想,中間的內涵其實是一致的。

不知道大家的經曆如何,在野狼的有限人生中,就有不少次“入鄉隨俗”或者說“融入主流社會”的經曆。年輕時,離家到外地讀書。到了大城市。第一個任務估計就是要把自己小地方來的土模樣通過“融入主流社會”的過程變成大城市青年的樣子。頭發長了,說話變成普通話了,恐怕走路姿勢也與以前不同了。不到一兩年,在這個大城市裏,一個土狼消失了,主流社會中一匹新狼昂首挺胸地出現了。

後來畢業,工作,又出國,俺又一次次地融入不同的主流社會。每次總是要把自己以前的樣子改改,有意識或者無意識地讓自己看上去與現實社會的其他人一樣。隨著年齡的增長,以及自己與主流社會其他人區別的加大,這種變化過程中的困難程度和痛苦感就越大。有時候融入過程要是不順,自己還會與自己較勁。俺本來就好好的,為啥非要隨他們的大溜?老子就這樣,不改了,去他的“入鄉隨俗”,去他的“融入主流社會”,俺不入,不隨,他們還能把俺給殺了?

你要是氣憤的時候這樣想倒是情有可原,可是你要是就這樣把這種情緒正式放入你的人生觀裏就不好了。例如人家西裝革履地正在教堂做禮拜,你像《水滸傳》裏麵的赤發鬼裏劉唐一樣,帶個鬥笠,拿口撲刀,敞著懷,露著護胸毛就進來了。並且口裏大叫:“NND,撒旦這個嘬鳥,經常跟俺耶穌哥哥搗蛋,待爺爺俺跟他鬥上三百合。殺了他,然後割他的肉,抽他的筋。把他的心挖來給各位兄弟姐妹們當下酒菜。”你說,大夥是不是會煩你?

對於現代文明社會,“入鄉隨俗”或者說“融入主流社會”是人的一種基本素質,是對當地社會和文化的一種尊重,也可以說是文明人的一種標誌。你如果做不好,就會讓別人感到不舒服,最後人家也不會接納你,更談不上同你交流和相處了。其實在網上也一樣,例如大家在文化走廊寫文章跟貼,也必須讓自己的語言與這裏的風格保持一致。你如果我行我素,把別的地方形成的習慣帶過來,就會讓人家煩你。這方麵,野狼有時候就經常犯錯誤,時不時就把在別處亂甩的土匪尾巴露出來,弄得大家很不痛快。

如果讓俺選擇,俺還是覺得“入鄉隨俗”比“融入主流社會”要確切一些。入鄉隨俗強調所隨的是風俗,不是讓你把自己的本身內在的東西也隨進去。你如果把自己的一切都隨了,那你就失去個性了,最後弄不好還成了“邯鄲學步”。俺們在美國生活,我們要隨的是他們的習俗和文化,我們可以和他們一起過聖誕,看橄欖球,吃燒烤,穿牛仔褲,說英語。但是我們還是要保持我們中國人的為人處事特點。不然,人家主流社會的人也不會真正地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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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enco_Girl 回複 悄悄話 I also wrote an article 移民入流與個性. I really don't feel care much about so called 主流社會, though I'm a director in a good sized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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