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39歲的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勇鑫煙花零售店老板彭濤(化名)服毒身亡事件受到關注。
此前,有媒體援引知情人信息報道稱,彭因銷售許可證辦理受阻,積壓了大量存貨。“有人說他進了1000多萬元的貨,準備過年賣的,經營許可證提交了很多次,一直卡住辦不下,沒有辦法了,喝了農藥,房子也炸爛了。”
12月3日上午,彭濤妻子孫莉(化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上述報道不實,勇鑫煙花零售店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我老公不是因為辦證受阻問題自殺。近段時間,當地多個部門以‘空氣質量等不達標為由’要求關停店麵。目前,店內有貸款200多萬元的囤貨,他隻想在證件到期前,被允許繼續營業,以減少損失,但這點要求也沒有被相關部門同意。”
郴州市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調查組目前正在調查,相關進展會通過官方渠道公布。
12月3日,孫莉向《中國新聞周刊》出示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顯示,該店並未過經營有效期限
舉報官員後服毒身亡
11月30日,突如其來的爆炸聲打破了郴州市北湖區同心路清晨的寧靜。
有附近居民向媒體回憶稱,突然聽到“很大一聲響”,聲響持續了大約20分鍾。她後來才知道,聲音是來自距離自己店鋪2.3公裏遠的華泰城,位於同心路89號,一個煙花爆竹店燃爆。有附近居民稱,其所在樓棟的窗戶玻璃被震碎。網傳視頻顯示,伴隨巨大的爆炸聲響,現場火光衝天、濃煙滾滾,一輛停在路邊的白色轎車掀翻並被引燃。
據北湖區應急管理局通報,當日上午7時46分,同心路一處煙花爆竹零售門店發生燃爆。事故造成3名人員受傷,已送醫救治。
涉事門店就是勇鑫煙花零售店,成立於2023年9月,企業注冊資本30萬元人民幣,注冊地點在北湖區駱仙街道高壁村,經營者為彭濤。
爆炸事故前,彭濤曾在朋友圈發文實名舉報當地多名公職人員。舉報內容顯示,彭濤出生於1986年,其舉報對象涉及煙花店所在街道黨工委原書記、街道派出所和執法隊相關人員、北湖區應急管理局工作人員等,彭濤稱他們向其“索要煙花和財物、不買單”。此外,他還舉報郴州市分管副市長和環保部門一名領導“拿不出科學依據就說汙染和煙花爆竹有關,屬於懶政和一刀切、亂作為”。
他還在舉報內容最後稱:“當你們看見我反映的一切問題時,我可能不在人世了。這也是我的遺言。”
12月1日,郴州市聯合調查組發通報稱:近日,北湖區一煙花爆竹店店主彭某某實名舉報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規的問題,並在網絡上發布其本人飲用疑似“敵草快”視頻。郴州市公安機關已找到彭某某,醫院正組織醫療團隊全力救治。
12月2日,有網友發帖稱,彭濤已經去世。這名自稱是彭濤朋友的網友稱,彭在2日早上6時多,在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重症急救科經搶救無效去世,遺體已經被送到了殯儀館。該醫院向媒體確認,彭濤搶救無效去世,“中毒的劑量太大了,超過了致死量太多倍”。
彭濤自殺前手持“敵草快”。(來源:受訪者提供的視頻截圖)
妻子:他想在證件到期前繼續開業減少損失
彭濤的死因引起了公眾關注。
有媒體援引知情人信息報道稱,彭因銷售許可證辦理受阻,積壓了大量存貨。“有人說他進了1000多萬元的貨,準備過年賣的,經營許可證提交了很多次,一直卡住辦不下,沒有辦法了,喝了農藥,房子也炸爛掉了。”
根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對未經許可經營、超許可範圍經營、許可證過期繼續經營煙花爆竹的,責令其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12月3日上午,孫莉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稱,上述報道不實。她發給記者的勇鑫煙花零售店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顯示,該證發證機關為郴州市北湖區應急管理局,發證時間為2024年12月27日,許可類型和經營方式分別為長期零售、專店經營。有效期限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孫莉稱,勇鑫煙花零售店已經經營3年,許可證每年辦理一次,目前,該店經營許可證沒過期,但近段時間,當地多個部門以“空氣質量等不達標為由”要求關停店麵。
“目前,店內有貸款200多萬元的囤貨,一家老小全靠這個煙花店維持生計。”孫莉稱,最近幾個月,每天都有一些部門工作人員給彭濤打電話,催促他關門。“他隻想在證件到期前,可以被允許繼續開業,以減少一下損失,但這點要求也沒有被相關部門同意。”
她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彭濤聽說11月30日有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會上門強行關停該店,他就選擇在那天早上7時多燃爆店鋪,“他是在用生命博(公道)”。孫莉說,他在燃爆前曾主動放了幾筒煙火,提醒附近居民遠離。“我們在這做了3年生意,很多熟客都知道彭濤的為人。”
孫莉提供的彭濤生前的一段自拍視頻顯示,彭濤稱,其店麵房租至今未到期,官方就讓其關門,且不給補償。“不讓我活,我就不活。大不了一死嘛。”
律師:應設過渡期且給予補償
孫莉提供的彭濤生前的一份舉報信還顯示,其提到郴州市生態環境局多位領導在煙花爆竹汙染管控工作中存在的“懶政”“一刀切”等問題。
《中國新聞周刊》了解到,今年10月底,郴州發布了《關於市城區進一步規範銷售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在這份征求意見稿中,與2023年實施版相比,郴州市禁燃區範圍明顯擴大,其中燃爆事發地附近的大型社區“華泰城”被明確納入禁燃範圍。意見稿提出:“對禁燃區範圍內不符合法定設定條件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停止辦理相關行政許可。”
不過,因為該意見稿尚未正式施行,政策變化對彭濤許可證的影響,尚無官方說明。
北京市中聞(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譚敏濤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彭濤的許可證如果快到期,就麵臨著要重新辦許可證。如果辦不下來,他囤積的煙花爆竹就麵臨著無證銷售的風險,很可能要被罰款以及沒收。
不過,譚敏濤認為,如果彭濤所在區域被列入禁放區,不得再辦理新的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那麽,地方政策的製定也應當有一個過渡期,而且還要解決受政策變動影響的相關各方補償問題,而不是直接讓彭濤囤積的煙花爆竹麵臨“無證銷售”的風險。
他還提到,如果調查證實彭濤是“主動點燃”煙花,其主觀上具有放火的故意心理,客觀上實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在人群可能存在的場所點燃大量煙花爆竹),則其行為性質更為嚴重,涉嫌構成放火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名傷者有權向其繼承人(家屬)索賠,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損失。
目前郴州市已成立由市紀委監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等單位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反映的問題進行全麵核查。當地表示,一經查實,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郴州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調查組目前正在調查,所以該局現在沒法對彭濤的舉報內容作出回應。“我們和媒體一樣,也在等待調查通報。”
孫莉說,彭濤的遺體目前仍在殯儀館。“我要繼續為他討還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