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學後,在自己所住樓棟的門口,曾女士的14歲女兒優優(化名)被同班同學鍾某某捅了數刀,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10月15日,相關刑事案件於當天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1月26日,記者從被害人母親處了解到,該案將於28日一審宣判。警方曾透露,鍾某某嫉妒優優成績好,嫉妒優優的家庭環境,認為優優看不起他。另據起訴書披露,鍾某某因生活瑣事對優優心生不滿,進而作案。
瀟湘晨報此前報道:
10月15日,庭審結束後,曾女士接受了瀟湘晨報記者采訪,在當天的庭審中,被告人鍾某某對於殺害優優一事並未否認,他在法庭上表現得很害怕,當曾女士和代理律師發表意見,建議法院判處被告人極刑時,鍾某某在法庭上下跪,並向曾女士請求原諒。“誰的命不是命啊?我女兒那麽好,這麽陽光,這麽優秀,難道他就可以殺害我的女兒?”

△曾女士登錄女兒優優的微信與自己聊天。
在殺害優優之前,鍾某某曾經通過搜索軟件查詢,自己這個年齡(14周歲)殺人需要承擔什麽責任,曾女士稱,這是警方和檢察院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的一個細節,她完全不能接受。
由於極度思念女兒,曾女士經常登錄優優的微信號碼,並給自己發消息。“媽媽我想你了!”曾女士表示,自己隻能通過這樣的方式,表達對已經遇害的女兒的思念之情。曾女士表示,女兒的學習成績很好,遇害時正在備戰中考,如果沒有意外,優優應該可以考入深圳排名前20的重點高中。
曾女士表示,該案未當庭宣判,她和代理律師都希望被告人能被判處死刑。

△優優的媽媽曾女士在庭外等候,她頭上已生出白發。
作案時,鍾某某已滿14周歲。作案後,鍾某某回家還跟父母說謊,稱有人行凶,他去救人,還受了傷。
據曾女士介紹,平時,鍾某某很內向,話很少,但有禮貌。他們除了接送自家孩子也順帶接送包括鍾某某在內的幾個孩子上下學。對於鍾某某的作案動機,警方曾透露,鍾某某嫉妒優優成績好,嫉妒優優的家庭環境,認為優優看不起他。另據起訴書披露,鍾某某因生活瑣事對優優心生不滿,進而作案。

△曾女士在朋友圈發表思念女兒的文字。
曾女士在朋友圈發布了大量思念優優的內容,10月13日,她寫道:總告訴自己不能哭,眼淚卻有自己的主張。我閉上眼就能看見你,那個笑起來像鋪滿了陽光的女孩。世界依然在轉,隻是我知道,這份美好,你都一並帶去了遠方了。
起訴書顯示,深圳市檢察院審理查明,鍾某某與優優、陳某某均係深圳觀瀾某中學初三在讀學生,因三人同住一個小區,陳某某的父親和優優的父親從初一開始輪流接送三人上下學。鍾某某因生活瑣事對優優心生不滿。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學後,陳某某父親將鍾某某、優優、陳某某送到小區大門後便開車離開。優優和陳某某一起從西南門沿左邊道路走進小區,隨後陳某某進入自家樓棟。
鍾某某獨自從西南門沿右邊道路到達自己家樓棟,看見優優獨自一人準備上樓。鍾某某攜帶其網購的黑色折疊刀,繞到優優麵前,其持黑色折疊刀質問優優,並持刀捅刺優優。鍾某某在優優倒地後,繼續朝優優後背、胸部等部位連捅了數刀。隨後,鍾某某按來時的路線跑離幾米,聽到優優呼叫“救命”,再次折返後跪壓在優優身上,朝被害人脖頸處又捅了數刀,後跑離現場並將作案刀具扔到路邊。
鍾某某逃回家後向家人謊稱其因見義勇為被人砍傷雙手。小區物業人員撥打110報警。優優經搶救無效死亡。民警在深圳市龍華區中心醫院將鍾某某抓獲。
經法醫鑒定,優優的死因為“被銳器刺切胸部、背部、左鎖骨下致心髒貫通創、雙肺破裂、鎖骨下靜脈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曾女士此前接受采訪時曾表示,他們和鍾某某父母聯係很少,鍾某某的母親來過她家兩次,感謝她幫忙接送孩子。從小區到就讀的中學,開車需10多分鍾,走路約半個小時。曾女士說,他們一般開車接送孩子,接送了鍾某某近三年,也接送了鍾某某的姐姐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