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星島》獲悉,美團公司雇傭的人員,在京東折扣超市固安店內偷裝攝像采集設備,盜取該企業的客流人數、銷售商品等商業信息。在盜取商業信息過程中,美團人員陳某某被京東折扣超市員工現場發現並報警處理,隨後陳某某被帶去當地所屬的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據了解,10月30日早上9點多,京東折扣超市固安店剛營業10多分鍾,陳某某與另一男子,假借顧客身份,將一枚遠程傳輸的信息采集攝像頭,偷裝到超市內正對收款機和服務台的貨架最高處,隨後快速離開。
當晚8點左右,超市員工在例行巡查中發現該攝像設備,隨即調取店內監控錄像,發現該設備為陳某某兩人所偷裝。隨後,陳某某在返回超市內意圖取回該偷拍設備時,被超市員工發現並報警處理,警方隨後出警,將陳某某帶回屬地派出所。

▲根據信息判斷,采集偷拍設備的拍攝視角
對此,記者對京東折扣超市進行求證,但官方並未正麵回複此事。隨後,記者又采訪了超市的一名員工,該員工稱,“當天晚上確實有警察到店,帶走了一位涉嫌偷拍的人,當事人手機內工作顯示,
其隸屬於美團的人員, 但具體信息並不清楚”。
記者從其他渠道了解到,陳某某被發現時,稱自己是美團公司雇傭的第三方信息公司員工,來負責搜集京東折扣超市的客流等商業信息。其手機內的工作軟件顯示,陳某某職位為美團/食雜零售/商業計劃和管理部的信息采集崗。
零售折扣業態是今年零售市場比較火熱的商業模式,京東旗下的“京東折扣超市”在多地開業,並創造了多項該業態開業的銷售及客流記錄。而美團旗下的折扣業態“快樂猴”則與京東折扣超市屬於直接競爭關係。
北京璽澤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劉新焱律師認為,如美團公司方雇傭的人員,通過第三方公司員工使用隱蔽偷拍攝像手段,采集競爭對手經營場所內的客流等商業信息,將嚴重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法律法規。該行為不僅侵犯了京東折扣超市的商業經營機密,還可能涉及對店內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非法采集獲取,構成雙重侵權。而對於具體執行偷拍行為的陳某某,其行為也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根據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企業自身數據積累應通過公開、合規的途徑完成,任何未經許可在其他企業經營場所采集信息的行為,均屬於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他人商業數據,不僅違背誠信原則,更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應當依法予以嚴懲。”劉新焱律師表示。
隨著線上線下零售業態的快速發展,客流、銷售轉化、用戶動線等數據已成為企業精準營銷與戰略決策的核心資源。然而,部分企業為搶占市場先機,采取越界手段獲取競爭對手數據,可能會使得行業陷入不正當競爭的泥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