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燒傷思思的快遞殘留物
10月15日,女主播思思被家門口的一個偽裝快遞燒傷,導致其麵部、頸部、手部嚴重燒傷,事發至今,持續的灼痛困擾著她的日常起居。
據10月16日湖南永州警方通報,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強(男,27歲)與周某某(思思原名)因個人矛盾,於10月14日21時許將自製的易燃物品偽裝成快遞盒放置在周某某住處門外鞋架上。10月15日8時許,周某某拿起查看時發生燃燒,致其麵部、上肢燒傷,無生命危險。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強已被公安機關抓獲並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10月21日,思思接受大河報《看見》記者的采訪時表示,目前麵部和脖頸皮膚黢黑,手部傷勢較重,後續或需要植皮。劇烈的灼痛令她難以入眠,清創過程更是痛苦不堪。她透露,案發前劉某強已對她進行長期騷擾,但未料到其行為會如此極端,她希望司法機關能依法嚴懲。
長期騷擾未止,曾訴至法院達成調解
思思稱,她與劉某強並無私交,不明白他為何會做出如此極端行為,也不知道他如何獲取自己的住處地址。
思思是一名女主播,2023年在一次戶外直播中認識了劉某強,當時對方請她和弟弟吃飯。在拒絕其追求後,劉某強開始持續騷擾,包括發布抹黑思思長相的視頻照片、頻繁聯係她的粉絲等。為平息事態,2024年8月思思退還了劉某強600元,包括其在直播間的打賞傭金及此前餐費。

然而騷擾並未停止。2025年4月,思思到當地派出所報警,警方建議其到法院起訴。此後,思思收集相關證據,以侵犯人格權、肖像權、誹謗等為由提起民事訴訟。同年6月,經法院調解,劉某強在社交平台公開道歉並賠償3000元。
“調解之後,他還在抹黑我。”思思說。
門前鞋架現偽裝快遞,拿起時發生意外
10月15日早晨,思思在取外賣時注意到鞋架上有一個寫有她姓名和樓棟號的陌生快遞。拿起來看了一眼放下。等待女兒出門上學時,思思用右手剛拿起快遞盒,意外發生。
“看到一道光,我閉上眼睛‘啊’了一聲。”來不及反應,思思趕緊回頭看身後的女兒,好在女兒並未受傷,“我是單親媽媽,平時女兒也會幫我做事情,幫我拿快遞,如果那天是她拿的,我真的不想活了”。
思思說,當時看到炸開的快遞盒裏有一個裂開的易拉罐,還有蠟燭、導線,玄關和室內都是煙霧。她撥打了報警電話,安排好女兒去學校後,思思才坐著救護車去醫院,交費之後暈了過去。
經醫生診斷,思思麵部、頸部、左上肢二度燒傷,右上肢三度燒傷。思思表示,住院前幾天,打了止痛針,但是人昏昏沉沉的,這兩天她堅持沒有打止痛針,身體的灼痛感非常強,尤其晚上,疼得無法入睡。

思思家監控畫麵記錄
思思調取家門口的監控畫麵,顯示一個穿著連帽衣服的男子在門口放置一個物品後匆匆離開。後經警方調查,該男子是劉某強。
思思還回憶起今年6月父母店鋪門梁發生爆炸的事件。思思提供的視頻顯示,她正在直播,一聲炸響後,門框裂開,因無人受傷,以為是電線故障。如今她懷疑這並非意外,並已將該情況告知警方。

思思父母店鋪門框受損圖片
在思思的社交平台上,記者看到,思思被燒傷的麵部、頸部黢黑,兩隻手被紗布包著。思思稱,從住院至今的費用都是她個人墊付,因為涉及刑事案件,醫保無法報銷。
愛美的她十分擔心留疤,難以接受容顏受損,同時也慶幸受傷的不是女兒,並對為此奔波勞累的父母感到心疼。
劉某強或涉嫌故意傷害罪
將危險物品放置在他人家門口涉嫌哪些罪名?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劉某強涉嫌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思思麵部二度燒傷,手臂三度燒傷,已構成重傷,若劉某強最終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將麵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思思擔憂的醫療費用的問題,付建表示,存在責任人的情形下,醫療費用醫保不能報銷。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思思的情況雖然無法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但劉某強作為侵權人,應該支付思思的治療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他補充,思思可以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要求劉某強賠償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物質損失。若經法院判決後劉某強無力賠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思思可在發現劉某強有可供執行財產時,隨時申請強製執行。同時,若思思因遭受犯罪侵害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可向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