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也是煙民,抽了三十多年了,戒煙好幾回,最長一次戒了三年半,最後還是複吸了。
我並不覺得抽煙有什麽好,隻是我意誌軟弱戒不掉而已,對我個人而言,我不覺得是什麽大事,或許這是我給自己找的借口,我知道這事兒不對,我改不了,就這麽簡單。

這次關於“浙江紹興遊客孫女士以“誤導青少年”為由,投訴魯迅故裏景區“魯迅夾煙”牆畫,建議更換為“握拳”形象”這件事剛登上新聞的時候,我與身邊絕大多數朋友看法一樣,覺得這是神經病,是吃飽了撐的。但事後仔細想想,我覺得這件事並沒錯,原因主要是以下幾點:
1、公眾場合不吸煙,這應該是所有文明現代人的共識。不在公眾廣告畫麵或者媒體中出現吸煙的畫麵,不過是這種共識下的一種妥協:有害,沒法禁,但不出現總可以吧。

2、拿曆史人物真實場景來表示這事兒沒問題,也不對,曆史人物的相關畫像太多了,生活場景太多了,鬱達夫還嫖妓呢,怎麽他富陽故居麵前不立個鬱達夫喝花酒的雕塑?蔡鍔還逛八大胡同呢,怎麽嶽麓山不搞個鬆坡抱美圖?這些難道不一樣都是真實嗎?可見經過現代文明的洗刷,在大眾的腦海裏,嫖妓已經是一件不文明的事情,而公眾場合抽煙,並不算什麽重要的事。

3.大家嘲諷或者鄙視這個投訴,背後還有一種對“舉報”的厭惡。確實,這個正常的向公權力表達某些不滿並期待修正的公民權利,在被各種裹挾“偽民意”包裝後濫用,成為鉗製公民的標準借口,這種事太普遍了。打著“為你好”的幌子把手伸進你的褲襠裏,諸如此類數不勝數。但是,不能說因此就斷絕舉報的合理性,退一萬步說,即便有不道德的舉報,那板子也要打在不分青紅皂白斷糊塗案、或者乘機胡作非為的公權力上,這一點也應該成為共識。

4、在公眾場合,換一幅不抽煙的畫像,這就影響了大先生的真實或者偉大嗎?我不覺得。他的偉大在於憐憫和冷靜、尖銳和深邃,而不在於他有煙癮。丘吉爾牛逼是因為丘吉爾抽雪茄嗎?不是的,這僅僅是個曆史畫麵或者符號,如果抽雪茄就牛逼,那我是不是要趕緊去PCC買幾盒羅朱的寬丘?

5、在一個煙草專賣收入成為國家財政收入支柱、禁煙法規執行得一塌糊塗的半現代社會,通過公共事件來推動進步,是有意義的,隻不過現在看來,這個意義被消解在嘲諷或者貌似理性的批判裏。吸煙的老卵憤憤不平、粉豔青年呼喊著抽煙就是捐軍費、知識分子憂心忡忡舉報被濫用、地方文旅正義凜然轟起湧湧……一浪又一浪的垃圾比特在各處管湧,然後過一陣子就忘了,風平浪靜。

CDT 檔案卡
當下的輿論場充滿禁忌和審查,想討論的東西都不能碰,隻能在鐵籠子裏裝模作樣熱烈交談,地方融媒體和文旅小編又需要話題來吸引眼球完成KPI,否則發不出工資隻能的去開摩的⭕️的去做雞,所以就拿著噱頭新聞大肆報道了。你看你都積極報道了,那群眾就積極討論啊……這事兒傳開,官員們又裝出尊重民意的樣子,就變成需要認真對待的正經工作了。而這一切,不過是普通國家和文明國家都無比正常的小事。
公眾場合抽煙不單純是什麽尼古丁危害,任何人都有自己尋歡作樂哪怕付出身體損傷作為置換條件的權利,公眾場合吸煙最大問題是影響他人,對於不喜歡的人來說,煙味太討厭了。哪怕我自己抽煙,我也厭惡煙味,經常打通宵麻將摜蛋的朋友應該都知道,這要是密封房間裏有兩三人抽煙,清晨出來每個人身上那種醃透了的臭味,就像腐朽的帝國一般作嘔。
所以,我覺得,公眾場合禁煙要大力推進下去,在公眾場合的人物像上取消抽煙的圖片,換成其他的內容,沒有什麽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