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天議論聲非常多的新聞,一名女子在家裏被殺害了,婆家的人幫忙銷毀證據,又從醫院搞到“心梗”的診斷結果。
總之網上的信息總結起來看就是一句話,凶手的勢力在當地那個小縣城裏很大,所以“隻手遮天”。
先說一下,目前還沒遮成,輿論聲音巨大,警方通報也稱“刑事案件”,不是心梗,更不可能是自殺之類。
我想說的話題,可能比較偏離這起刑事案件本身。8月22日發生的凶案,在網絡上沸沸揚揚被人們熱議了3天,什麽角度的猜測、爆料,甚至扯淡,都有。
真假信息滿天飛,以至於不少對這類消息關注的人,都不知道該信誰。
這是怎麽回事,又是如何造成的,非常重要。
而這種風聲鶴唳、人言可畏之中,人們最關注的,往往和權力脫不開關係。比方說,如果是普通的家暴,丈夫把妻子殺害了。那就按故意殺人罪處理唄。可一發現這個丈夫竟然頗有手段,竟然連殺人這種罪行都能找關係遮掩,甚至能弄到醫院的“心梗證明”來撇清關係,大家就開始來勁了:他是不是當官的?
你可能會說:管人家是不是當官的,就事論事便可以了,兩者之間有什麽聯係嗎?
按照一個好的環境來說,是這樣沒錯,就是論事即可,當官又無妨。
可現在事實恰恰相反,很多時候就是一點點權力的介入,便讓問題無法就是論事。像此事中,若不是女子的娘家揪著不放,多留了個心眼,說不定一條人命,就以“心梗”的結果草草收場了——何其恐怖。
畢竟醫院都出結果了,你不信,你不信還能怎麽樣。
一前一後,互為因果。正是大家對權力的不信任,才導致了事情發生3天,還在糾結哪條消息是真,哪條是假,小道消息是否可信,又是不是通報裏故意遺漏的關鍵。
之前沒什麽媒體的聲音,但在風言風語以及大量真實的“爆料”之後,當地檢察院回應記者,稱犯罪嫌疑人金某,確實是當地檢察院的“勞務派遣人員”,一普通幹警,幹雜活的。
可為什麽不早點主動承認這個事實呢?為什麽不在金某和其家屬第二天拿給女方家屬一個“心梗死亡證明”時,就跑出來說這個金某在檢察院工作呢。
其實這些消息在網上早就傳開了,不僅是金某在檢察院上班,還有家裏人誰是院長,一家全在公職單位等等。
人們確實不敢全信,但是人們也不會完全的一點不信。拖著拖著的,拖掉的不是謠言的可信度,而是官方的公信力。
本來他們說金某家有人是院長,人們可能還會鄙夷的嘲諷兩句,“弄到心梗證明就是院長?哪來那麽多院長。”
結果你們沉默,於是當人們看到金某確實在檢察院工作的消息,以及可笑的撇清幹係的手法後,就會動搖:不會真有個院長在裏麵吧?畢竟前麵的“謠言”裏,已經有條被證實了。
有時候,沉默,亦是幫凶。至於狡辯,玩文字遊戲,就更是自己把自己的立場往臭坑裏推了。
這就是借這件事想說的,一個小縣城裏發生的事情,如果沒有權力尋租的空間,那麽警方介入後,很快發個通報把其中細節告知家屬,解釋一下他們的疑惑,壓根不必鬧到網上連續多天輿論這種情況。
其實從通報裏也能看出問題,事情發生在孟村回族自治縣,但上級市滄州卻指定“異地辦理”,移交肅寧縣公安局進行偵辦。
可見,凶案之外,的確出現了權力部門介入操控的情況。而這,也正是導致此事會在互聯網引起很多討論,甚至真假信息滿天飛,輿論沸沸揚揚的原因。
所以,很多時候熱搜、新聞裏出現的那些駭人聽聞的事情,背後催生它的東西,才是關鍵。而這個關鍵,大多數時候,又都是權力。
或者說,沒有受到約束的權力。
比如之前的亮證、警察半夜上門、貪腐等等。哪一件不是“權力”導致?
可如何呢,怎麽杜絕呢?
我昨天看到“第一財經”提到的一句話說得很好,“莫把有事找警察,變成有事上警察”。
同理,不要讓用來“服務”的權力,變成拿來“享受”的權利。如果一些人的“權力”無法成為他們“走方便之門”的專利,那麽這類問題自然而然就會減少,甚至消失。
當然,這很難。從我們看到滄州市指定“異地偵辦此案”就能看出。
如果真正意識到問題,我覺得不僅僅隻是異地偵辦這起案件,該辦偵辦的,還包括那個“本地”的派出所。
你都明知道它有問題了,通融、不秉公執法、牽扯不清。卻又好像沒問題一樣的忽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