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足浴店消費598元洗腳,事後被女技師告強奸,此案定於2025年6月5日在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代理律師付建向記者出具了此案再次審理的開庭通知單。
2025年6月3日,記者聯係到該案當事人的姐姐黃女士,“已經把人拘起來三個多月了,說我弟行為是強奸未遂。”
黃女士告訴記者,“我們已經和女技師協商處理了此事,並且賠償給了對方一萬元,對方也出具了諒解書,目前隻想讓弟弟趕緊出來。”
據媒體報道,4月17日,浙江樂清一法院審理了此案,該男子黃某到足浴店消費598元的項目,足浴店房間都是獨立的,裏麵有洗澡池,有商家提供的短褲。黃某換上了短褲洗澡時,女技師往池子加水,並為他搓澡。洗好澡後,黃某躺在床上和女技師發生了拉扯,由於女技師反抗激烈,從床上掉下來了。黃某稱,當時害怕女技師對他進行訛詐,讓他出高額醫藥費,他就主動報警了,警察來了,女技師就說,黃某要強暴自己,導致自己從床上摔了下來。
黃女士向記者回應當天事情經過時隱晦的說到,“這種店消費598元項目,弟弟隻是對她動手動腳,並沒有實質強奸行為,如果真的有強奸行為,他第一時間也不可能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