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四川錦裕紡織公司一名離職員工文某因被拖欠800元工資與廠方發生爭執,進而情緒失控縱火,導致火災持續約37小時,造成巨大財產損失。事件引發網民對勞工權益和社會公正問題的廣泛關注。5月23日,四川省宜賓市屏山縣公安局發布通報稱,文某縱火焚廠屬實,但並非因被紡織廠克扣或拖欠工資,而是紡織廠已結算5370元工資,正在“走審批流程”,文某因輕生厭世縱火;這一說法引發網友對“走流程(拖欠薪水的另一說法?)”的質疑,也對通報內容的不夠客觀提出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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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無產階級從自s討薪到暴力討薪的偉大進步,前者采用的方式充滿了無產階級的軟弱性妥協性,後者采用的方式則充滿了革命性和進步性。
這位兄弟開了個頭,一個讓當地所有利益聚合體最頭疼的頭。
我找不到你老板製裁,但是問題不大,我知道你廠子在哪你公司在哪呢,一把火燒了幹淨。至於後果和代價?你拖欠工資的時候怎麽沒想過呢?
以前沒人想幹或極少有人那麽幹,那是真的有傳統責任壓力在身上。
真的,肯定有很多人壓根就沒想到很多事之所以不那麽幹,不是不能幹,而是所謂的責任感讓你不想不允許你那麽幹,這種事如同思想鋼印一樣牢牢的把你本人架在哪,動彈不得。
但這幾年海量極端案例過來,這個鋼印屬於自解了。
法不在那麽權威,社會人心不再古道熱腸。
普通人遇事能避則避,能躲則躲,真躲不過那一塊輸吧。這種從想法上,行為上思想層麵上的崩塌;會導致底層基石的崩塌;從而引起整個社會秩序走向衰亡。
這位兄弟就是很鮮明的一個例子。
欠薪,知道找法無用,然後做出這個行為。
然後宜賓當地徹查欠薪問題。
真的和那些廣為流傳的段子或者話一樣“你不是知道自己怎麽了,隻知道自己要死了”、“宜賓不是知道自己怎麽了,而是知道影響到當地利益聚合體的烏紗帽了”!!!!
宜賓被欠薪的真的要給這位磕頭立碑的。他這事給大家的警告是死幾個中介沒用,死了這批我相信一定還有下批下下批。
這種黑心中介是殺不完的,但,我不太想評價這位兄弟,但社會的進步真的是需要殉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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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發了一個回答,諷刺了一下ZBJ,結果當天晚上帖子就被降熱度了。今天看到一份新的警方通報,對四川某紡織廠的縱火事件定性為:縱火者係“悲觀厭世”,否認了工廠克扣、拖欠800元工資的說法。官方極力把這起事件引導成一起“個人極端行為”,似乎想撇清和勞動環境之間的關係。
但說實話,我反而覺得這份通告更能說明問題的嚴重性。
一、工廠工資發放機製本身就有問題
我是重慶人,老家那邊不少親戚朋友都在工廠幹活,對這個行業的實際情況比較了解。說實話,大部分人如果沒親身幹過工廠,是很難理解打工人的真實處境的。
首先是工資發放問題。一般工廠工人是按小時計薪的,重慶市區普通工廠工資在16~20元/小時。聽起來還可以?可現實是:
你得幹夠12個小時,一天才200多塊。
吃飯、上廁所、換工裝、早會這些都不算工時。
工資通常是“壓一發一”,比如你3月份幹的活,4月底才發。
如果你這個月幹完人就走了,之前那個月工資可能就拿不到了。
很多工廠都有這個“潛規則”:不結清就不給,尤其對外地人而言,你人走了,錢就沒了。有人可能會說:“可以依法追討啊”,可現實中工人能打贏一場勞動仲裁的有多少?大部分人都認栽了。
所以這次通報裏說,“不是拖欠800,是5000多”,反而更說明問題了——5000多元很可能就是打工人上個月全部的工資。對他們來說,這不是“小事”,而是活下去的錢。而且他估計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二、為什麽現在的年輕打工人容易“悲觀厭世”
很多人看到這種極端事件,第一反應是“怎麽現在年輕人心理素質這麽差?一點委屈就報複社會”。但真的這麽簡單嗎?
在流水線上幹過活的人都知道,那種高強度、重複性勞動,把人整得像機器一樣。一上班就是連續十多個小時站著幹活,不能坐、不能走神、不能玩手機,休息還有限時。一個月休息兩三天算好的,有些黑廠甚至一個月隻有一天假。
還有的工廠實行“兩班倒”,上夜班根本沒法休息,工人長期處於高壓與極度疲勞中,情緒失控其實是遲早的事。
最關鍵的是,這種工作是沒有未來的。你不會升職,不會漲工資,不會學到什麽有競爭力的技能。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斷熬——熬不住就被換掉,沒人關心你過得怎麽樣。
三、不是“個人問題”,而是結構性問題
官方通報想把這件事說成“個人情緒失控”,好像是因為“情緒不穩定”才導致的悲劇。但情緒從來都不是孤立產生的,而是結構性壓迫長期積累的結果。
有些人可能會說,“以前農民工也很苦,怎麽沒見這麽多極端事件?”但別忘了,那是另一個時代:
那時候沒有短視頻,沒有微博熱搜,人們不知道世界原來可以這麽不公平。
父輩從農村進工廠,是從“地獄”進了“煉獄”,但是還能有點錢拿,反而覺得生活在變好。
而現在的年輕人,從小看著互聯網長大,知道世界上有美好生活的可能,但現實卻讓他們困在最底層,連基本尊嚴都難以維護。
心理學上有個詞叫“相對剝奪感”——不是你過得最差你就最痛苦,而是你看到別人都過得比你好,才會真正絕望。
四、《駱駝祥子》與今天的打工人
看過《駱駝祥子》的人都知道,祥子原本是個勤勞、上進的人,夢想靠自己的雙手買輛人力車、過體麵日子。但最後他被一層層剝奪,夢想破碎,性格崩潰,最終淪為社會的邊角料。
我們總以為,那是“舊社會”的故事。但現在呢?為什麽還有這麽多“祥子”式的青年在掙紮?他們努力、拚命、熬夜,最後卻連工資都拿不到,連尊嚴都守不住。
所以,問題從來不在於“800塊是不是事實”,而在於這個製度有沒有保障一個普通人,哪怕拚命幹活,也能被善待的最基本的可能性。
五、縱火者會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從法律層麵講,縱火罪在《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中規定,屬於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即使未造成人員傷亡,也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甚至死刑。
如果此次事件造成了人員傷亡,那責任更重。但我們討論法律責任的同時,更應該問一句:為什麽一個普通人會走到這一步?僅僅是“心理問題”嗎?
最後想說:
我不為縱火行為開脫,暴力不能解決問題,但我們不能隻譴責“火”,而不反思“為什麽會點火”。一個社會若不願意認真傾聽底層的聲音,隻會不斷製造更多潛在的悲劇。
我們不希望每一個“祥子”的故事,都以悲劇收場。可問題是,現在這個社會,真的給了他們別的選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