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5月24日
申訴專員公署的網站上,2023年4月前的報告,嘩啦啦,至少230多項調查報告,說沒就沒了!
連那個專門放市民投訴政府部門的《公開資料守則》個案的欄目,也給連鍋端了!
以前能查到2013年的老底,現在呢?
就剩下貓三狗四的最新兩年報告,和2022/23年度起的兩份年報。
這操作,真是亮瞎我的鈦合金狗眼!
署方給的理由,聽聽,多“高大上”啊——“為確保網站內容準確和有效管理而更新”,“方便找到最新和最相關報告”。
這話說的,臉不紅心不跳。
有香港網友直接開噴:“方便找最新?香港資訊科技有無咁落後?寫個網頁都唔掂?欲蓋彌彰!”
這年頭,哪個網站找舊東西不是靠搜索和分類?
你家找東西是靠把舊的都扔了來“方便”的?
這邏輯,體育老師都教不出來吧!
你聽聽立法會那幫議員怎麽說的,那可真是“怨聲載道”。
新思維的狄誌遠議員直接點名:“透明度退步”,搞得像“官官相衛”,這不符合公署的宗旨,還可能削弱公信力。
他覺得,以前上網就能看報告,現在要書麵申請,感覺就像“設關卡”。
江玉歡議員也納悶啊:“(網站)放報告要幾多容量啫?”
是啊,現在都什麽年代了,存點舊報告能占你多少硬盤?
政府還天天喊“智慧政府”呢,結果負責監督政府透明度的部門自己先玩起了“燈下黑”!
她還說,政府規定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都要保留6年的資料,沒理由政府自己的資料保留期反而沒個譜。
張欣宇議員更是火大,形容公署這是“百辭莫辯”,純屬“行回頭路”。
他還分享經驗,說以前就靠那個《公開資料守則》個案欄目,成功從某個“牛皮哄哄”的部門摳出來過資料呢!
現在好嘛,釜底抽薪,直接給你物理刪除了!
實政圓桌的田北辰議員也說得在理:“擺上網冇管理問題㗎,開個欄目叫資料庫咪得囉,又唔係實體檔案室。”
這話糙理不糙,多大點事兒啊,整個“資料庫”不就完事了?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的李立峯教授也分析了,近年政府下架資訊似乎成了“趨勢”。
他打了個比方,特別形象:“上市公司會否因難找(資訊),隻放兩年年報?”
你申訴公署比上市公司還牛唄?
他還說,公署揭露政府過往缺失,清晰列出個案,不但有利公眾知情權,更有助政府建立公開透明形象,“不應視為要收起的事”。
說白了,這些報告是曆史的記錄,是經驗教訓,藏著掖著算怎麽回事?.
還有前檔案處長朱福強也出來說話了,他說要是公署真能讓公眾通過《公開資料守則》去索閱,程序上還行,但點出了一個要害:“萬一查閱申請被拒,按現有機製‘無其他方法處理’,隻能向公署申訴。”
聽見沒?
潛台詞就是,他不給你看,你就哭去吧!
“照目前製度及行政作風,‘無辦法的’,不讓你看就不讓你看”。
這不就是香港網友說的“毀屍滅跡”、“身有屎��”嗎?
還有人一針見血:“方便牠們自己書寫歷史!”
更有網友評論:“此地無銀三百兩”,簡直是神總結!
公署還假惺惺地說啦,“曾發布的資料會長期保存,並沒有刪除”,市民可以“書麵要求索取網站以外資料”。
哎喲喂,這話說的,跟放了個響屁差不多。
怎麽索取?程序呢?標準呢?審批要多久?一問三不知!
記者去問,署方要麽不回複,要麽說“資料更新中”,這不是典型的“耍太極”嗎?
江玉歡議員也問到點子上了:“但都冇index(索引),點知有咩資料?”
是啊,你連個目錄都不給,我哪知道你們葫蘆裏賣的什麽藥,藏了哪些“好東西”?
這不明擺著讓人“盲人摸象”嘛!
最搞笑的是什麽?
申訴專員公署啊,你們的職責是啥?
是“督促各政府部門增透明度、處理《公開資料守則》投訴”!
結果呢?
你們自己帶頭搞黑箱操作,玩起了“說沒就沒”的戲碼!
這簡直是“其身不正,仲點查其他部門?”
香港網友都看不下去了:“公開資料唔公開”、“又變雞蜜(機密)”。
真是莫大的諷刺!
更絕的是,根據《申訴專員條例》,這條例管天管地,就是管不了公署自己!
也就是說,你想申訴公署?
沒門!
張欣宇議員都說了,可能得走立法會申訴部或者司法途徑,但也隻是“或許”,不確定能不能行。
這不就是“自己做自己法官”嗎?
難怪有香港網友感歎:“現時社會佢地玩曬啦”。
特首辦和政製及內地事務局被記者問到這事兒,猜怎麽著?
他們像商量好了一樣,都說“應聯絡申訴專員公署”。
哈哈,這皮球踢得,真是“爐火純青”!
想當年,申訴專員公署的廣告裏那句口號:“查到你係有道理,專員一定會幫你!”
現在聽起來,簡直像個冷笑話。
有香港網友已經開始悲觀預言了:“申訴報告已刪除,申訴署也命不久矣!”
還有人說:“遲啲仲需要檢討公署存在嘅必要。”
你看看,這“群眾基礎”都快被你們自己給敗光了!
這事兒一出,香港網上老哥們都炸鍋了,評論區那叫一個精彩紛呈:“咁要個網站嚟做乜?不如成個政府網站拆哂佢啦,可以慳好多錢!”、“新香港不能夠公開太多政府不足之處。”、“唔提就即係不存在啦~8萬5已經係第一例。”、“好快所有嘢變哂做機密,政府做嘢,想比意見都唔得”。
還有人更狠:“不如移除埋嗰申訴公署”。
這都什麽世道啊!
大家都在問:“刪除了,就等於無發生過⁉️”
說到底,現在科技那麽發達,AI都能寫小說畫畫了,你申訴專員公署跟我說為了“方便找最新”就把十幾年的翔實記錄,包括像2015年關於公營房屋租戶資格審查的報告、2020年關於社署處理護老中心投訴的報告這些關乎民生的重要調查,都給藏起來?
這理由,三歲小孩都不信!
你整個高級搜索功能,加個年份篩選,很難嗎?
香港網友早就吐槽了:“唔識sorting?”“個搜尋功能廢既?”
還有人諷刺:“唔通Hard Disk唔夠位?”
這簡直是開曆史的倒車!
今天申訴專員公署能這麽幹,美其名曰“方便市民”,明天是不是其他政府部門,比如消防處、食環署、警務處,都能有樣學樣,說刪就刪,理由都是那麽“冠冕堂皇”?
這種“方便找最新”的解釋,根本站不住腳,更是對公眾知情權的極大藐視。
現在都AI時代了,信息檢索和存儲能力日新月異,你們卻反其道而行之,大量刪除以往的公開資料,說是為了方便,這真是匪夷所思,滑天下之大稽!
我看,不是方便市民,是方便某些人“選擇性失憶”,方便某些操作“神不知鬼不覺”吧!
這種做法,隻會讓“陽光施政”變成一句空話,讓“官官相衛”的疑雲更加濃厚!
真是豈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