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媒體報道,此前被判死刑的億萬富翁張美蘭在獄中向越南中央綜合指導委員會遞交了一份請願書,其中著重談到了她的財產在評估過程中價值大大被低估的問題。
在請願書的最後部分,張美蘭表達了願意參與財產處置工作的意願。當地時間13日,張美蘭的代表律師江紅清表示,張美蘭願意幫助國家將她的房地產帝國變成“一隻會下金蛋的鵝”,以避免死罪。
江紅清透露,張美蘭在信中指出,在她的1126項財產中,越南政府指定的評估公司對726項資產進行了評估,其中幾項是位於越南最大城市胡誌明市黃金地段的房地產項目,評估方認為這些資產的價值約為97億美元。張美蘭認為,隨著胡誌明市政府發布新的土地價格指導方針,這些項目的價值可能已經上漲了3至5倍。
張美蘭補充說,另外有440項財產直接被評估公司忽略掉了,她認為這些在繁華地段的房產項目價值遠遠大於零。如果對她的這440項資產進行估價,那麽越南政府至少可以多獲得77億美元。
張美蘭在信中寫道:“我相信,憑借我在房地產行業30年的經驗和對法律的透徹理解,我可以將大部分資產變成一隻‘下金蛋的鵝’,這樣國家就可以收回成本。”她懇求有關部門允許她參與財產處置工作。她建議中央綜合指導委員會按照市場價格處理財產,避免遭受損失。她還表示,自己的參與至少能給越南政府帶來200萬億越南盾(約合人民幣556億元)。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現年68歲的張美蘭是越南女首富、房地產發展商萬盛發集團的主席,她在“西貢商業銀行案”中被指控詐騙金額達304萬億越南盾(約合900億元人民幣)。這是該國有史以來最大的金融欺詐案。
去年11月,越南法院在二審中駁回了張美蘭的上訴,維持死刑判決。越南檢方代表當時放風表示,張美蘭必須上交至少280萬億越南盾的財產,才有可能獲得減刑,即避免被執行注射死刑。
按照越南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會議第03號決議指示,犯罪分子或其家屬交出贓款3/4以上的案件,主管機關才能考慮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