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三河市的蜜雪冰城,最近不得不更換門楣招牌,把其標誌性的紅底白字牌匾換成綠色底的。此舉緣於三河市的要求——禁止商戶廣告牌匾使用紅藍黑三色。三河市一家經營殯葬用品的商鋪,也被要求把藍色招牌換下來。當地城管部門解釋稱,這是依據三河市政府城市規劃的要求,相關文件還沒出台,但整改“先行一步”。
城管部門所說的城市規劃要求,可能是2024年12月發布的《三河市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導則》,其中“廣告牌匾設計負麵清單”提到,除國際國內連鎖品牌外,不允許用紅藍底色或字樣。
且不說蜜雪冰城應該算國內連鎖品牌,就算不是,比如那家無名的殯葬用品店,廣告牌匾就不能用紅藍底色嗎?如果區別對待,是否有違公平?政府明令禁止商戶使用某種招牌顏色,於法有何依據?再退一步,規劃建設管理導則說不允許用紅藍底色,現在怎麽又加上了一個黑色?
三河的“三色禁令”看起來就是一場鬧劇,但絕非孤例,類似的鬧劇時有出現。2024年12月,河北滄州一條街的店鋪被統一安裝黑底白字招牌;2021年4月,湖北十堰一條街的商鋪招牌被統一換成黑底鎏金字,搭配灰白牆;2019年3月,上海市靜安區常德路的店鋪招牌整體被換成了黑底白字,市民吐槽整條街都是“清明祭奠感”。除了折騰商戶招牌,還有在櫥窗上張貼A4紙大小的宣傳廣告被要求撕除的;商鋪閉店後沒有配合“亮化古城”的倡議留燈,被城管撬鎖進屋開燈的……林林總總,都是在所謂城市美學的名義下,權力任性的寫照。
由此看來,一些簡單分明的道理,還得一講再講。對私權利來說,“法無禁止即可為”;對公權力來說,“法無授權即禁止”。沒有一條法律禁止商戶自由選用門楣招牌的顏色和樣式,也沒有一條法律授權政府強製幹預商戶的選擇。統一牌匾到底是否符合城市美學,當然是可以討論的層麵之一,但沒有觸及問題的根本。更本質的問題是,政府理當“無為”的那隻手顯然越界了。
門楣招牌不是雞毛蒜皮的小事。那家殯葬店店主說,他隻能重新找人設計新招牌,等了10天送過來,花費2800元。一家蜜雪冰城店的店員說,新招牌剛剛裝修完店裏還沒來得及複工。新招牌的成本、閉店導致的損失,還有相關人力的付出,對民生而言,這種折騰看起來不大,其實是天大的事。城市本來是為了讓人們的生活更美好,如果為了所謂的城市之美,幹擾了老百姓正常做生意過日子,街道弄得再統一規整也沒用。當下,老百姓尤其需要一個安定、包容、支持的環境,安居樂業不是空洞的訴求,而是落實在點滴細節中的“少折騰”。
我們一直說城市治理要以人為本,但實際上,治理者對個體權利的漠視依然存在。
個體自由和權利要讓位於集體利益的觀念,仍然慣性地殘留在一些政府官員尤其是基層治理者的頭腦裏,這讓他們想當然地幹涉商戶招牌、廣告紙或者一盞燈,並認為個體就應當服從。此次三河“三色禁令”下,有商戶撥打政府熱線維權;此前類似事件發生時,也有商戶自拍視頻發在社交平台上引發關注。這些對個人權利維護的行動值得尊重,也應當獲得支持。“不沉默”需要勇氣,也正是這些不肯沉默的努力,才能讓治理者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才有改正改進的可能性。
最後再說城市之美。有一天,一個四年級的孩子看著小區商鋪統一成褐底的招牌問:為什麽要統一顏色?這樣並不好看啊。這是一個10歲孩子的審美。在孩子的眼睛裏,繽紛之美勝過整齊劃一。相比於成年人,這或許是一個更為純粹的視角。無論如何,城市之美不應該是政府意誌的單向投射,不應該以犧牲煙火氣為代價,要知道,“人”始終是一座城市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