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確認了對安大略省一名婦女和另外三名因襲擊其父母而被定罪的人重新進行一級謀殺審判的命令。
Jennifer
Pan於2015年因一級謀殺罪被判處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假釋;因謀殺未遂罪被判處終身監禁,2010年的一次襲擊造成她的母親死亡,父親頭部重傷。
她的三名同案被告也因同樣的罪名被定罪。
最高法院在今天(4月10日)的裁決中表示,應重新審判這四人的一級謀殺罪,但維持對謀殺未遂罪的判決。
“天之驕女”買凶殺父母
Jennifer的父母潘漢輝(Huei Hann Pan)和何碧霞(Bich
Ha)是來自越南的華裔難民,來到加拿大多倫多後從事汽車製造業的勞工工作,他們的家位於多倫多附近的萬錦市,兩人一直期望孩子們能有個美好的未來。
在Jennifer父母眼裏,女兒一直是“人中之鳳”。她在當地天主教會中學是拿獎學金的全A學生,更是早早被大學錄取。正如父親期望那樣,Jennifer從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久負盛名的藥理學專業畢業,隨後在一家醫院的血液檢測實驗室工作。
然而,一切皆是Jennifer編織出來的美麗的謊言。她高中時大部分功課都拿了B——盡管這對大部分學生而言已然相當體麵,但對於一個“望女成鳳”的家庭而言,是不可能接受的,所以她一直篡改自己的成績單。
申請大學時,Jennifer盡管獲得了懷雅遜大學(多倫多都會大學前稱)的初步錄取通知書,但由於高中最後一年數學不及格沒能高中畢業而被拒絕。為了不讓父母失望,Jennifer繼續編造謊言,騙其父母稱,自己已被c錄取,等讀了2年之後,再把學分轉去多倫多大學的藥劑學專業。
而事實上,她假裝去上學而每日出門,實際上卻是去圖書館消磨時光……在大學畢業之際,Jennifer以畢業典禮入場券不足,無法請父母參加為由搪塞父母。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一次,她一位好友與她父母間不經意的電話交談,暴露了Jennifer的去向,也證實了父母的懷疑。結果發生多米諾骨牌效應,Jennifer之前所有的謊言都暴露出來,潘漢輝夫婦才驚覺,他們已被女兒欺瞞了多年。
在發現女兒撒謊後,潘漢輝的反應是激烈的,他在失望之餘對女兒采取了頗為極端的管教方式:不許她使用手機,不許她使用電腦,更不允許她跟當時的男朋友丹尼爾(Daniel
Wong)私下約會。
失去自由的“軟禁”式生活令Jennifer抓狂,她不斷地想象如果她的生活中沒有了父母將會有多美好。因此,在男友丹尼爾的幫助下,她謀劃買凶殺死父母。
悲劇發生於2010年11月8日晚,三名歹徒闖進潘家,綁架了在屋內的潘父潘母及Jennifer,隨後歹徒將潘氏夫婦蒙上頭,對他們開槍。潘母何碧霞當場死亡,潘父則受傷生還。案發後,失魂落魄的Jennifer還撥通了報警電話。
2015年1月,被判一級謀殺和謀殺未遂罪罪名成立的Jennifer被法官判處終身監禁,25年內不能提出假釋申請。而她的三位同謀,Lenford
Crawford、David Mylvaganam和前男友丹尼爾也因一級謀殺成立,判處終身監禁。
審判存在瑕疵,高院裁定重審
控方在審判中的理論是,Jennifer與父母關係緊張,因此在他人幫助下策劃殺害父母。
在安大略省法院,四名被告均被判犯有一級謀殺罪和謀殺未遂罪。
兩年前,安大略省上訴法院下令重新審判一級謀殺罪。
上訴法院稱,初審法官錯誤的向陪審團提出了兩種襲擊場景—— 一種是計劃謀殺雙親,另一種是計劃入室搶劫,並在搶劫過程中槍殺雙親。
上訴法院稱,法官應該向陪審團陳述Jennifer母親死亡案中可能犯二級謀殺罪和過失殺人罪的判決。
控方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尋求恢複一級謀殺罪名。
被告各自提出交叉上訴,辯稱主審法官在指示陪審團時的錯誤也影響了謀殺未遂的定罪,並要求對這些罪名進行重新審判。
首席大法官理查德-瓦格納(Richard
Wagner)代表最高法院的多數意見撰寫了判決書,他說陪審團可以合理地懷疑母親是計劃的目標之一,同時接受將被告定為二級謀殺罪或過失殺人罪所需的事實推論。
瓦格納寫道,雖然有強有力的證據支持控方的理論,即父母雙方都是目標,但沒有確鑿的證據反駁該計劃隻是為了殺死父親的說法。
他寫道:“因此,二級謀殺罪和過失殺人罪具有現實性,本應由陪審團決定。”
最高法院駁回了應重新審判謀殺未遂罪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