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取自己的錢,怎麽有這麽多事?”
北青深一度
2025-04-10 18:04:37
對銀行櫃員來說,詢問取款用途是防範金融風險的工作規定
一麵幾十毫米厚的防彈玻璃,有時會把櫃台內外辦理取款業務的兩個人劃分成兩個對立的陣營。而引起衝突、質疑與猜忌的,很多時候是來自櫃員的一句話:“你的取款用途是什麽?”
“我取我自己的錢,怎麽有這麽多事?”這是很多儲戶發出的疑問。但對於櫃員來說,詢問取款用途,是源於防範金融風險,尤其是反詐和反洗錢的工作規定。
2025年1月1日,18年來首次係統性修訂的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簡稱“新《反洗錢法》)正式施行。在對金融業的相關規定中,該法強化和完善了反洗錢監督管理的監管力度,進一步明確了各主體的責任義務,並強化了反洗錢信息的保密。
中國工商銀行某一級支行負責人告訴深一度,在當下包括《反洗錢法》《反電信詐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內的金融風險防範體係下,難免對客戶辦理取款、轉賬等金融業務造成一定麻煩,甚至導致“誤傷”,但此舉也是出於保護客戶資金的安全。
客戶與櫃員的矛盾
2024年12月31日,包頭市居民王先生想要提取其中國建設銀行賬戶內的32萬元現金,他說,此筆款項的用途是生意上的還款。當天,他在手機銀行上進行相關操作,發現取款的限額是每日5萬元,但他稱自己設置的額度是單筆30萬。
為了能將更多餘額盡快取出,他谘詢了銀行客服,被告知如果要提升限額,必須提交申請,等待業務部門通過資質審批後才能超額提款。王先生稱,從當天下午5點到晚上10點,他撥打了十幾次客服電話,但一直反饋審批還在流程中。
“我存款的時候挺自由的,怎麽取款就沒有了自由?”王先生說,銀行方麵的解釋是懷疑他遇到了電信詐騙,在相關規定下,為了保證客戶的賬戶安全,因此設置了限額。
很多人直到到了櫃台才知道“取款不像存款那樣方便”。而這種“限製”,一個是限額,一個是被要求說明取款用途。現在,在各種網絡平台的搜索框裏輸入“大額取款”,出現最多的搜索聯想之一就是“大額取款如何說明用途”。
但事實上,相關規定已經存在了一段時間。依據2022年3月1日起實施的中國人民銀行等三部門發布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個人存取現金超過5萬元(或外幣等值1萬美元)時,應當識別並核實客戶身份,了解並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張攀是中國工商銀行北方某大型城市一名支行行長。他告訴深一度,由於配合反詐、反洗錢的相關措施,客戶在取款和轉賬時可能會遇到限製,這確實造成了不少客戶的不理解甚至投訴。
這也讓銀行業的相關基層從業人員麵臨壓力。一旦客戶因為遭遇操作受限而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根據《銀行業保險業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投訴必須應訴,並就解決結果向主管部門匯報。“碰到好說話的解釋解釋(客戶)能撤訴,碰到不好說話的就會逐級上報,逐級投訴。”張攀說。作為行長,他也需要參與到和客戶解釋說明的工作中。
另一層麵的壓力是處罰。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2024年2月,某銀行網點一名實習員工因為一名客戶辦理開卡業務,後該銀行卡賬戶在使用中被查出涉詐,金額9800元。事後,該名員工被罰款7000元。他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開戶過程符合規範,結果沒想到兩個月後該賬戶“突然就涉詐了”。
每年,銀行業經營主體都會因違反《反洗錢法》的相關規定受到處罰。央行最近一次,即1月27日披露的罰單顯示,一家國有大行、三家股份製銀行因涉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多項反洗錢領域違規,被合計罰沒約9900萬元,有53名責任人被罰款或警告。
五萬元以下的轉賬也可能出現“洗錢”風險
從斷卡到限額
“隻要能證明款項的合理合法正當用途,銀行都不會刻意去麻煩客戶的。”張攀說。
至於取款預約製度,重慶農商銀行工作人員李淼解釋稱,這主要基於兩方麵原因。一方麵是反洗錢,防止出現購買或借用他人銀行卡進行資金過渡,通過取現的形式來斬斷資金鏈,規避金融係統的監控;第二個方麵是銀行的成本核算,由於庫存現金相對有限,如果不限製的話會出現庫存緊張,導致服務受到限製,因此要通過預約取現來方便進行現鈔的調度。深一度聯係的多名銀行工作人員都證實了這一說法。
銀行係統就反洗錢工作開展的相關管控至少從2020年就已開始。當年10月,國務院召開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斷卡”行動。
“斷卡”行動在銀行業的措施之一是設置“一類”“二類”賬戶,詳細嚴格規範客戶信息審核。據業內人士介紹,因為很多電詐分子會誘騙、唆使他人辦理銀行卡,或購買銀行卡用於贓款轉移,因此,當時此項舉措是為了從源頭治理電信詐騙,打擊銀行卡非法買賣。
據張攀回憶,對取款用途的審核從一兩年前開始。一位常年接觸反詐工作的縣級公安局民警告訴深一度,由於斷卡行動對直接轉賬洗錢的有效打擊,不法分子隻能更多采取取款的方式轉移資金,具體的方式是將整筆贓款分散轉至不同賬戶,分別取現後集中存入新賬戶,以實現將贓款“洗白”。
張攀介紹,對於這種洗錢手法,銀行有幾種方式進行判別。其中很典型的一種是,賬戶先被匯入小額錢款,“試探”銀行卡能否正常使用不被凍結。接著轉入大筆金額,隨後立即取出。
“現在愈演愈烈的情況是,有時候即便是五萬元以下的轉賬也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張攀說,這就給銀行的工作帶來了更多困難。
“小額試探”“快進快出”——他這樣總結上述“高危操作”的特點。更詳細的特征是,該賬戶先收到某賬戶一兩塊的轉賬,然後與之前匯款賬戶不同的另外一個賬戶向該賬戶匯入大筆資金,可能是幾千至數萬不等,接著在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內就來到網點要求取出。而業務員在查詢該賬戶流水時會發現,這兩個匯款賬戶在此前與該賬戶都沒有資金來往。
張攀說,對於這種情況,他們的做法是立即鎖定賬戶然後報警:“多爭取一點時間,就能增加一些追回詐騙款的可能。”而且張攀發現,這些賬戶的持有者通常是大學生或老年人,在受蠱惑的情況下實行了“幫信”。“隻要是發現賬戶的變動和賬戶過往習慣不同,我們都會采取這種‘保護性限製’。”張攀說,“一旦沒有進行限製操作,之後被查出賬戶涉詐,那麽執行操作的業務員就會因為審核不嚴而被影響到考核,甚至遭受處分。”
2023年,北京金融信息化研究所針對25家金融機構展開了反欺詐與大數據風控專題調研,其中,超過80%的金融機構反映,2023年欺詐犯罪的整體情況比2022年更為嚴峻。除電詐外,網絡賭博、網絡信貸欺詐、營銷欺詐等利用互聯網與電信運營商對個人、平台、機構實施非法資金侵占的欺詐犯罪同樣頻發。
對於層出不窮的電信詐騙事件,張攀也覺得無奈:“很多社區裏都貼著某某業主被詐騙幾百萬的告示,業主群裏也天天宣傳,可我們片區還是會出現詐騙案件。”在他的網點,業務員在轉賬前都會和客戶確認,是否和收款方認識。隻要發現客戶含糊不清,尤其是老人,都會多問幾句。
在電信網絡詐騙領域,2023年,在我國公安部持續推進邊境警務執法合作,連續開展多輪打擊行動的情況下,電信網絡詐騙仍呈高發態勢,全年共破獲案件43.7萬起(2022年為46.4萬起),緊急攔截涉案資金3288億元(2022年為3180餘億元)。
張攀遇到過一次,一位老人要轉賬51萬,收款方也到了現場。收款方是一名年輕人,業務員問及二人關係,年輕人說老人是他二姨。“一看這歲數就不對,大娘都七八十了。”再問轉賬關係,老人說是投資。
業務員當即就報了警。雖然張攀判定這是騙術無疑,但由於轉賬沒有完成,且投資不能被認定為詐騙,最後也“不了了之”了。
對於在金融安全第一線的銀行櫃員們來說,他們同時也處在夾縫中間
“模型”
除卻此上提到的人工判定方法,深一度聯係到的多位銀行工作人員還會頻繁提到一個關鍵詞:“模型”。
他們口中的“模型”指的是各家銀行為實現反洗錢反欺詐等風險控製而使用的數字係統。銀行中的每一筆交易都會被輸入這個係統,而係統則會對賬戶操作進行實時監控,處理分析記錄,以實現風險預警和規避。
近年來,人工智能也被越來越多地應用於銀行業務和移動支付領域。資料顯示,中國銀聯、工商銀行、招商銀行等幾乎所有大中型金融機構都引入了人工智能係統助力反洗錢與金融犯罪監測。
《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22—2025年)》將“健全自動化風險控製機製”列為重點任務,要求金融機構全麵完善事前、事中、事後風險處置手段,推動風險管理向“智控”轉變。據香港金融管理局2023年6月對香港零售銀行進行的調研,已有超過80%的銀行開始分析數字足跡和生物特征信息等“非傳統”數據,同時有約40%的銀行將機器學習等新興分析技術應用於欺詐檢測。
“所以很多時候並不是我們把賬戶凍了,而是模型自動的行為。”張攀說。
模型根據係統裏的數據推測交易是否存在風險。因此,同樣的操作,不同賬戶受到的係統判定是不同的。
中國農業銀行一儲戶黃女士向深一度講述了她的取款經曆。她說,2024年10月,她為了要在訂婚宴上擺些現金“增加點儀式感”,前往附近的農業銀行網點提出辦理取款業務,提取3萬元,並如實向業務員說明了用途。
黃女士稱,櫃員告訴她,她的這張銀行卡使用頻率和資金流轉較少,取款比較困難。黃女士隨即提出,能否從其他銀行卡向此卡轉賬,然後支取。麵對這個需求,櫃員要求她出示其他銀行卡的餘額,查看名下資產,包括名下汽車的資料證明,還要求提供房產證。
李淼稱,銀行會對客戶的需求進行甄別,進行常態化的限額管理和臨時的限額調整。如果是做生意之類操作那可以適當的放寬金額,但偶爾一次調成臨時限額後還會恢複到原來的額度,避免大額資金流出。她認為,黃女士遇到的情況應該屬於受到臨時限額,因此需要向銀行證明其資金來源及用途合法合規,才能進行取現操作。
黃女士反饋稱沒有房子後,又被要求讓公司開具在職證明。“要求提供的東西太多了,感覺比貸款還要複雜。”黃女士說,由於耽誤時間,她沒有繼續辦理提款業務。不過,黃女士說,他的未婚夫辦理相同業務卻十分順利。她猜測,是因為他的銀行卡每個月要提取數萬元現金用於發放工資,流水量比較大,被係統判定為不存在交易異常。深一度記者就此狀況詢問相關銀行業從業者,他們肯定了黃女士的猜測。
另一名儲戶向深一度表示,他去年12月去中國銀行的一台自動提款機提取兩萬元現金回老家過年,但被自動提款機提示限額3千元,輸入提取3千元後又被提示限額1千元。提取1千元之後,他的賬戶被提示賬戶異常,需要前往櫃台辦理業務。
到了網點,他詢問銀行工作人員,對方告知他,因為他的這張銀行卡近期有一筆大額的入賬,因此這次取款操作被係統判定為有風險,自動限額了。這名儲戶說,那筆近期入賬的錢正好兩萬元,是他剛剛從證券賬戶轉出的。
包括張攀在內的專業人士告訴深一度,“模型”的誤傷確實在所難免,但另一方麵,係統也確實在不斷升級,並成功幫助完成了許多反金融犯罪事務。據央廣網報道,2024年上半年,銀聯商務自行識別、阻斷涉賭涉詐資金近4000萬元,配合有權機關凍結涉賭涉詐資金超千萬元。
模型的健全和不斷升級背後,也是經濟犯罪,尤其是電信詐騙的形勢變化。據張攀介紹,相對於市區網點,郊縣一帶的銀行網點更容易被不法分子選擇。而在數據采集和分析方麵,此前,由於不同銀行各自數據庫較為有限,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部分中小型金融機構的風險控製係統存在不夠精確的狀況。
北京金融信息化研究所在其調查報告中同樣指出,金融機構在反欺詐與風控領域仍普遍麵臨數據不足的難題。近九成的金融機構在調研中反映自身存在數據量不足、無法細分風險場景並進行建模的情況,對反欺詐與風控效果造成了較大影響。
2024年11月26日,公安部聯合多部門通報《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有關情況,人民銀行、公安部指導行業進一步落實電信網絡詐騙“資金鏈”(即詐騙贓款的流經賬戶和流向)治理。為避免“一刀切”影響用戶體驗,部分銀行選擇攜手支付機構提升精準防控水平。
2022年底施行的《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作為國家專門法律,更明確了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電信業務經營者,以及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等不同行業主體的反詐職責。其中規定,相關部門需牽頭建立跨機構開卡開戶數量核驗機製、風險信息共享機製、反洗錢統一監測係統、跨部門涉詐樣本信息共享機製等,以加強各部門、各行業、各單位之間的協同配合、快速聯動。
“安全”與“自由”,這兩個詞分別頻繁出現在銀行工作人員與儲戶的表達中。為了安全,轉賬與取現需要受到審查,這勢必會對客戶的“自由”造成限製。但另一方麵,如果這種自由不受限製,那麽金融安全也難以受到保障。作為站在金融安全第一線的銀行櫃員們來說,他們處於“自由與安全之爭”的夾縫中間。當係統的“誤傷”被視作安全保障的“代價”,“隻能希望大家多多理解”成為了櫃員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