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時,在丹麥留學的Anya,接到了一通自稱是中國駐丹麥大使館的電話,對方說她的個人信息被泄漏了,要向上海虹口市公安局報警,才能解決這個問題。帶著對“個人信息安全”的警惕,Anya一步步走進電詐騙局裏,被監控了四個月,累計向騙子轉賬上百萬元。
以“反詐”為開端的詐騙故事,並不少見。但在Anya對這四個月的講述裏,我們還是會看到很多觸目驚心的細節。在監控中,騙子不斷入侵Anya的生活邊界,甚至編造詳實的細節,去操控她的認知。
在采訪中,Anya總是會自責地說“我為什麽沒有反應過來?”可其實,無論事後再怎麽回想當時,她也找不到完美的逃離契機。不是她太“天真”,是騙子的劇本一直在升級。
這場詐騙剛結束不久,Anya想把她的經曆講出來,不願更多人再受騙。
以下是她的口述:
一、從反詐開始,
“你的個人信息被泄漏了”
2024年11月8日,丹麥時間下午兩點半左右,我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自稱中國駐丹麥大使館。她準確報出了我的姓名,急切地告訴我,我的手機號在海外違法發布高薪打工信息,我的支付寶和微信會被馬上凍結。
隨後,她報了一個手機號,說是注冊在上海。我解釋,這個電話跟我沒關係。對方好像也“懵”了,表示馬上讓領導聯係我。很快,一個“大使館高層”打給我,還跟我“研究”,為什麽會出現這樣的事情。
我主動提起,自己在注冊丹麥銀行卡時,不小心把身份勾選成了丹麥居民,誤傳了身份證照片,居然注冊成功,還沒法修改。“大使館高層”表示理解,並“批評教育”我,我應該是信息泄漏了,她強調這很危險,讓我在網絡上學習個人信息安全保護和反詐的視頻,還逐字逐句朗讀了相關法規。
隨後,“大使館高層”提醒我找上海警方報警,隻要警方發個澄清的傳真,他們馬上幫我解凍賬號。“大使館高層”還給我提供了上海虹口警察局各種聯係方式,我也上網查了,是真的。
她當時強調了很多“後果”,我有些慌,覺得這事一定很棘手,需要“解決”。不然她何必還找領導來聯係我說清楚。“大使館高層”還提到,跨境電話費很高,他們可幫我轉接上海警察更快解決,我自己隻需要注意收聽上海虹口警察局的電話就可以。
所以她還為我提供了一個選擇,好像我可以主動推進這件事。當時我剛結束期末考試,計劃第二天去波蘭旅行,很怕微信被停,也想盡快收拾行李,就同意了這個方案。我當時的想法很簡單,盡快配合他們,解除“誤會”。
其實和“大使館”通話時,我正跟對象視頻,我們還溝通過,會不會是詐騙,但電話那頭根本沒提過錢,我們都覺得不像詐騙。對方口氣又很急,好像我給她造成了很大的麻煩,這也激發了我的焦慮。
這可能跟我的性格有關,我從小就很“獨立”,不讓人操心,總擔心給別人添麻煩,對朋友和父母也是長期報喜不報憂。包括出國留學,我知道父母的積蓄不多,所以早早就打算好,直到工作後自己有了存款,可以去解決學費和生活開支,才開始準備出去。
當天稍晚,我接到了021開頭,顯示上海虹口警察局號碼的來電。我一直都知道,來電號碼也可以“作假”,但正因為我預先上網核對過電話,我反而就沒細想這個事。因為在互聯網工作,我對個人信息一向謹慎。比如我找工作,會很在意對方如何保留使用我的個人信息。有一段時間,我還特別介意景區登記個人信息的事。這種前提下,我反而覺得,遇到“個人信息泄漏”的問題,是應該解決。
這之前我對電詐的印象還停留在,要麽被包裝成有利可圖的金融局,要麽針對個人消費。我根本不知道,電詐也可能以“反詐”開頭,並且還會持續長達四個月。
二、“我叫陳向陽,
我可以幫你洗清嫌疑”
“上海警方”的電話那頭,是個男的,一口“播音腔”,他先報警號,然後說,“我叫陳向陽”。
他很耐心,一直安慰我,不要著急,慢慢講。聽我講完,確認我想報案後,他也開始“批評教育”我,讓我觀看反詐視頻,並“從左到右,從上到下逐字逐句朗讀”相關法規。一套流程結束,陳向陽才說,他相信我也是受害者,隻要我配合完成口供,他查完案底,就能給我開證明。
不過,我需要先下載Skype(一個即時通訊軟件)跟他視頻錄口供。視頻裏的陳向陽穿著警服,非常消瘦,戴著口罩,身後的牆上印著公安的警徽。錄完口供,陳向陽說,他要查案底了,結果沒一會,他嚴肅震驚地告訴我,我竟然關聯了一起刑事案件。
我想起,之前在國內時,我曾在車禍現場幫別人報過警,並作為目擊證人去警察局做了一點記錄。我以為他說的是這件事,結果陳向陽打斷我,說不是,相反,他出示了一張判決書,和一張我的身份證照片。
我太困惑了。陳向陽主動給我講案情,說國內有個人叫張浩,參與跨國人口販賣,涉案金額超700萬人民幣,已被逮捕。根據張浩的口供和其他證據,犯罪團夥用了我的身份證信息,偽造銀行卡和電話卡,協助接收贓款,因此我馬上就會被拘捕回國問訊。
我特別茫然,但還保持了一絲理智,問他,國內警察怎麽會有海外執法權。他馬上解釋,這個案件涉及東南亞很多國家,有跨國協作的專案組,要合力解決東南亞人口販賣組織的問題。張浩背後的勢力很大,所以能濫用別人的私人信息。抓到張浩後,專案組已經處在偵破案情的關鍵階段。下一步,專案組會把張浩海內外勢力一網打盡。
我當時不明白,“拘捕回國問訊”意味著什麽。陳向陽給我看了很多照片,照片裏的人都戴著黑色頭套,排成長隊,出現在機場或者飛機上。他還講我被拘捕後的生活,講看守所的居住條件,我要去男女混住,還可能會和張浩同住。
我當時確實是表現出了一點害怕的,並且立刻被陳向陽精準捕捉到了。他馬上說,我家人一定很難接受這個事,況且我年紀不小了,如果去坐牢,出來後肯定找不到工作,也很難嫁人。聽他說這些,我當然也不會相信和質疑。但隻要我一表現出來,陳向陽就嗬斥我,讓我尊重警察,尊重法律。
我不知道該怎麽辦了,陳向陽又說,他學過犯罪心理學,根據我的反應,他能看出我是無罪的。他會和領導求情,為我先申請海外調查,既不用被拘捕回國,也為我爭取時間。
我很想和我對象聯係,但那時丹麥天色已晚,國內是淩晨三點。我突然開始有點疑惑,這一切不會是真的吧?不然,他幹嘛辛辛苦苦跟我解釋到淩晨。我那時就是這樣的邏輯。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當時為什麽會相信他。
可能是,他的措辭和聲音聽起來很權威?他總和我說什麽“厘清案件”、“配合調查”、“梳理案情”、“如你所說”這種詞。可能是,他一直在回答我的質疑?每次我開始懷疑,他就讓我去查電話號碼,也能解答我對張浩案件的所有疑問,事無巨細。可能是,整個過程持續了很長時間,所以我有點神智不清了?可能是,我覺得警察就是會這樣解決問題?
我記得陳向陽說,“我為你申請海外調查,是因為我相信你是清白的,但我這樣相信,也不是為了你,是因為我想讓那些被拐賣的孩子,早點回家”。我之前在網上看過很多討論緬甸拐賣人口和電詐的故事,有孩子被迫離開父母。我就想,如果這些事情是真的,我可以什麽都不做嗎?
我之前看羅翔的書,很認同他的說法,“正義是有邊界的,但是我們要堅持正義”。我知道,這個世界不是隻靠公共機關和“完美的製度”就能運轉,還要靠很多個體的力量去修複。我一直都覺得,如果我能做一點什麽,那就做,所以在日常生活裏,也是很願意站出來幫忙的人。
我當時心態就是這樣,非常自戀,我被極大的自戀操控了,還以為自己能改變什麽。
三、 “為了你的安全”
和長達三小時的監控
陳向陽提出的配合調查,是對我進行一周的24小時全天監控。
在他的要求下,我“一個指令一個動作”,在電腦上下載Skype,共享屏幕,保證我人總能出現在視頻裏。除去睡覺,我每小時都要和他說明,自己做了什麽。如果我需要出門,隻能單人活動,還要經過他同意,把監控轉到移動設備上。
此外,我和朋友的所有線上聊天,都要截圖給他。他強調,所有這些,都是為了保證我和我朋友及家人的安全,因為張浩的人,可能也在找我。陳向陽還說,他沒比我大幾歲,讓我叫他“陳哥”。那時的我,肯定不會想到,這個監控會持續四個月。
第二天早上,我給大使館打電話,這其實也是我第一次聯係大使館,但大使館正在休假。報備時,我主動跟陳向陽提了這事,結果被大罵一頓,我下意識地反駁,我又不確定他是真警察,也沒看過他的警官證。陳向陽立刻撥來視頻,給我看他的警官證,還要在警察局走一圈,向我證明。當然,還沒開始走,他就被“領導”抓住批評了,說警察局裏不能視頻。掛完視頻後,陳向陽讓我寫一份檢查,主要說我的家庭情況,和我對案件的認識。除了那份檢查。陳向陽還要了我的行程信息和身份證件使用情況,說是調查案情。
至此,我隻能取消旅行了。我還給波蘭的朋友打了視頻,說我護照丟了。我當時真的覺得自己在配合調查,還很心疼損失的路費,陳向陽還保證,等調查結束後,他們會補償我所有經濟損失。
被監控後,一開始,我並沒有覺得多困擾,還是正常地生活和學習,去超市,去健身,和朋友們聯係,也會偶爾因為“不規矩”被罵。漸漸地,我的自我監控意識越來越強,我開始自我審查,覺得我跟某個朋友說的話,是不是太有“暗示性”了,是不是對監控不誠實。
我原本有無數個機會,可以和朋友說,但我都放棄了。很奇怪,麵對一個24小時的監控,好像對它誠實,比對朋友誠實,還要更容易一些。
四、“他是不是也隻是一個普通的打工人?”
大概一周後,陳向陽突然提出,張浩最新的口供顯示,我參與了分贓。為了進一步調查,我需要用“側拍”的方式,向他們提供我的行程軌跡、資金來源和銀行卡賬戶的錄屏或者截圖。
我到現在才比較清楚,所謂“側拍”,是因為銀行app不能錄屏。所以,要用另一個設備拍攝。再提供這些信息後,我已經不知道,我哪些個人信息是被泄漏的,哪些是我主動提交的。後來,他們用這些信息,質疑我參與犯罪了好幾次。有一次,他們說我和案件嫌疑人坐過同一架飛機。
監控開始後的第二個周末,陳向陽讓我出門,去找一個丹麥“便衣”拿文件,報安全代號“0858”。我報出代號後,有一個亞裔男性回應我,他介紹自己叫高虎後,把我帶去了一個沒有監控的地方。接著說,他是奉國家使命為我帶來這個文件。拿到文件後,陳向陽讓我先別打開,等北京時間早八點警察和法院的開會。到那時,或許我什麽也不用做,這一切就可以結束了。
我真的沒有打開文件,而是等到北京時間早八點,也就是丹麥的淩晨,被電話叫醒。結果,我沒有等來“一切都結束”,相反,陳向陽說,有人潛逃,法院開會,決定把所有接受海外調查的嫌疑人,都送到上海虹口的看守所。我開始真的害怕起來,覺得他們都知道我住在哪裏,可能也會真的控製住我,我一度覺得,這是不是我的命運了?
我完全放棄了抵抗。麵對被立即拘捕的判決,我最初說“好”。陳向陽又說,準備飛機需要時間,他們會凍結我所有資金,我不能出境,還要繼續配合監控,我也說“好”。
看起來,陳向陽反而著急了。他問我,怎麽吃飯,我說,去學校冰箱裏拿免費食物。他又追問,我的父母該如何接受這個事情?我和他的努力豈不是全白費了?他讓我寫下對朋友和父母,最後想說的話。看完我的留言,陳向陽說,他不忍我被冤枉,所以要向檢察長全力爭取,通過資金擔保,優先調查。
又是一場漫長的戲。檢察長一開始不近人情,還打電話罵陳向陽徇私枉法,陳向陽還是堅持為我擔保,檢察長終於同意了,但要我先錄視頻,向被綁架孩童的家長道歉。
一通折騰,丹麥的天已經亮了。檢察長開始讓我去籌錢和教我轉賬,大概需要七十萬,他承諾等案件調查完成後,這筆錢會退還給我。但我不能讓別人知道這筆錢的“真正”用途,也不能通過常規的渠道轉賬,因為公共係統裏,有很多隱秘的壞人。
我隻好借口去美國交換,先跟父母借錢。父母非常快就把畢生積蓄,全轉給了我。可能因為我從小就是“別人家孩子”,學習、工作,從來沒讓父母操過心,他們也變得有點“神化”我,無條件信任我,支持我。最後,我用父母轉賬和自己的存款,湊夠了這筆錢,轉入到馬來西亞一個銀行賬戶裏。
在這個過程裏,檢察長甚至也要經常詢問別人,才能搞清楚轉賬細節。我有時候問得多一點,他還跟我強調,他是檢察長,當然不會熟悉這些流程。當我問陳向陽資金和銀行卡的事情時,他就很驚恐,讓我不要害了他。
我當時其實有點困惑,等我知道這一切是電詐後,我也在想,這個陳向陽。可能就是電詐園區的一個打工人吧?
五、“我太想證明自己是無罪的了”
第一次轉賬過去四五天後,檢察長告訴我,被拐賣的小孩遇害了,還給我發來視頻,是小孩被鋸掉手臂後遭虐殺的畫麵。他說,家屬再不可能繼續諒解我了。作為人保,陳向陽也會被抓進看守所。如果不想讓之前的調查白費,我需要更多的資金擔保,以USDT虛擬貨幣的形式把錢轉過去。
我肯定是有過猶豫的,但每次我遲疑,檢察長就會問我,對不對得起陳向陽,忘了我是怎麽求他的嗎,還不趕緊去籌錢,盡快結束調查。
當時我非常痛苦,我已經能意識到,我的一部分自我在慢慢喪失,且每況愈下。我太想證明自己是無罪的了,隻有陳向陽相信我是清白的。我一度覺得,如果不是他,我可能已經進看守所了。我向他表達過這個感謝,他也接受了。
現在回想,當時的我太孤獨了。看起來我還在原來的生活裏,但實際上,我在假裝,我要“保密”,我有我的“任務”。我瘋狂地看書和電影,瘋狂找朋友們聊文藝作品,以此打發時間,讓自己忘記那個仿佛沒有期限的痛苦。
我也寫日記,記錄自己都撒了什麽謊,然後懺悔,想以此保留一點誠實的感覺。現在回看那本日記,我感到難以置信,我記錄的都是,要如何籌錢,如何表達自己配合調查的決心,如何幫助他們推進案情。我的性格為什麽是這樣?為什麽我這麽容易就相信別人?我不知道。
大概在12月左右,我還跟對象分手了。一方麵,因為孤獨,所以我總想找對象聊一些跟生活無關的事,又不能即時回應對方。陳向陽還要求我卸載小紅書,所以我對象給我發的所有小紅書消息,我都沒有回複。另一方麵,我在內心裏認定,自己成了一個“廢物”,已經沒有未來了,隻會不斷拖累對方。去年12月,被監控不到一個月,我跟對象提了分手,我對象一直還認為,是我們感情出現了裂痕。
為了籌錢,借口去美國交換,我繼續跟父母借錢。他們本來有點猶豫,但我說了很多去美國交換的好處,父母又很快表示,他們一定會想辦法給我這筆錢。我每次想到這裏都好痛苦,我爸媽應該要擁有一個更好的孩子。最後他們是靠著貸款,再加上和親戚朋友的借款,又給我籌下這筆錢。
知道父母會給我轉賬那天,我放聲大哭。我的情緒承受能力達到極限,我開始覺得,我為什麽要這麽做,進看守所又怎麽樣,我死掉了又怎麽樣,我怎麽可以做出這個事情。
那天有一個異常的情況。我平常大哭,或者情緒崩潰。陳向陽都會在監控那頭,詢問我原因,確認我的情況。但那一天,監控那頭,異常的安靜。我不知道,是不是監控那頭的詐騙打工人都看不下去了。“劇本”又有了新的方向。
六、我不想其他人再被騙
大概是在過完元旦以後,陳向陽突然不見了。
我被新的監控人告知,陳向陽殉職了。我要補充完所有我涉嫌分贓的贓款,數目更高了。檢察長也比以往給我更大壓力,讓我趕緊去借錢。我還是向父母開口,但父母說,無論如何也沒錢了,勸我別去美國,我隻好開始自己向朋友借錢。
有一次,因為檢察長一直施壓我,怎麽借不到錢,所以我直接給朋友說,我需要100萬,朋友被嚇壞了,讓我把之前借的錢都退給她。那一天,我把很多已經借到的錢都退了回去。檢察長發現後,開始大罵我不自愛,對不起專案組的警官,對不起陳向陽的殉職。
大概是在2月3日左右,我開始自己從貸款APP裏貸款湊錢。每成功攢下一些錢,就給他們打過去。我已經差不多完全沒錢了,但他們還在給我下通牒,讓我春節前把錢籌完。我沒錢住長租公寓了,有華人同學春節回家,把房子短租出來,我就不斷搬家,去住這樣的房子,非常狼狽。但我也發現,隨著我搬家頻率變高,對方對我的監控力度變小了。有時我淩晨四五點起床,發現監控斷了,我甚至還會再主動撥回去。
2月28日那天,我發現監控又斷了。這一次,我沒有撥回去,而是溜出門,在住的地方附近散了會步。之前,為了換房,我已經把小紅書下載回來,那天散完步回家,我就開始刷小紅書。順著一個同校學姐轉二手的帖子,我在她的主頁發現,她分享了一段自己被騙的經曆,和我的開端一模一樣。
發覺自己被騙後,我又給騙子撥回監控,想要錄音,騙子也有所察覺,所以並沒有取得太有用的信息。我嚐試去丹麥警察局報警,但丹麥警方,一直沒有給我立案,隻讓我把相關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發給他們。我也和丹麥中國大使館取得聯係,但大使館說,他們有在不同社交平台上,發布過注意詐騙的信息,他們也不能幹涉丹麥警察的立案進度。我父母在國內報警,國內警察已經立案正在調查。我也向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朋友做過谘詢。他們都勸我,早點從這個事抽離出來,盡快重建新的生活。
直到現在,我仍然難以接受這些事。我父母已經知道了我被詐騙的事情,還要和我共同承擔。我爸爸本來已經退休了,最近又開始找工作。因為沒錢,我也隻好先去找工作,把留學的事情暫時放下。
我在重新講述這個事情時,終於能麵對這段經曆一點。對於追回這些錢,我已經不太抱希望,我之所以想講出來,是不希望有人會像我一樣,再被騙。我後來看小紅書才知道,有好幾個人遭遇過同樣的騙局。
我就在想,我是不是“開了一個壞頭”,讓騙子覺得,原來人是可以被這樣對待的。回想整個過程,我意識到,騙局開始的第一天和第二天,是最重要的,那時的我還是我自己,還充滿懷疑。至於後麵,我更像是進入了一個認知失調的世界,還沒有反應過來,就被操控了。
為什麽在充滿懷疑的時刻,仍然掉落陷阱?這個事發生時,我才剛到丹麥不久,一直在學習新的知識、文化和社會規則。我一直在試圖接受,以前生活裏沒有出現過的事,在另一個國家可能是不是合理的?所以在聽到很多不知道的事情時,第一反應都是,先嚐試理解對方。
“監控”真的開始後,邊界是不斷被讓渡出去的。不隻是借錢和轉賬,他們還會針對我的學業和工作項目,隨意地貶損我或者誇獎我。和父母,和朋友聊天時,我是快樂的。但我的認知失調到如此程度,讓我反而是更想趕緊結束這一切,我仿佛在告訴自己,滿足他們的要求吧,這樣才能盡快回到“正常”的生活裏。
這個事發生到現在,我常常覺得,我已經不會處理我和這個世界的信任問題了。我當時不敢跟朋友分享“保密”的案件,現在也不敢把自己被騙的事情告訴別人,一方麵是這個事太複雜了,我不確定有人能理解它。另一方麵,我很害怕朋友覺得我蠢,也害怕,朋友會不會擔心我還會騙他們的錢。
我已經不知道要怎麽調整這樣的認知,我該相信什麽?又該不相信什麽?
被詐騙後,有朋友出於善意告訴我,“你太天真了,根本不知道遇到這個事,正確的做法是什麽”。但其實,這也是騙子會和我說的話,“你太天真了,根本不知道麵對這個險惡的社會,到底應該做什麽”。
處理這樣的心理創傷,肯定還需要時間,但我目前想的就是,努力工作,努力攢錢,盡早把欠款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