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美國總統特朗普表示尋求第3個總統任期“不是在開玩笑”之後,法新社援引專家認為,在美修憲變更總統任期限製的程序極為嚴苛,考量到共和黨目前控製的州和國會席次,似無可行性。
President Donald Trump waves as he walks down the stairs of Air
Force One upon his arrival at Joint Base Andrews, Md., Sunday,
March 30, 2025. © Luis M. Alvarez / AP
美國總統特朗普星期天接受國家廣播公司新聞網(NBC
News)訪談,被要求就尋求再做一任提出澄清時答稱“我不是在開玩笑”,還說“有辦法可以做到這點”。他的這番言論再度引發全球熱議。
現年78歲的特朗普曾暗示自己也許能不隻做兩屆,但30日的訪談堪稱是截至目前他對實現此目標最具體的一回。
美國憲法第22修正案是由共和黨發起並於1951年通過,當初是為處理小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當4任總統一事。第22修正案規定,不管是否連續,美國總統任期限製為兩個4年。因此,特朗普尋求第3任有違憲之虞。
法新社指出,美國修憲機製是一套雙重程序,修憲可由國會發起,也可以由各州發起。
如果是由國會發起修憲,需在參、眾兩院都至少得有2/3的議員提出修憲案;若由州層級發動,則必須由至少2/3的州議會提出修憲會議。到目前為止,美國憲法27個修正案都是由國會所啟動。
修憲案需經批準程序才能生效成為法律。修憲案在國會或者修憲會議成案後,需獲3/4的州議會或州所召開的特別會議批準,才能生效。美國曆史上隻有憲法第21修正案(廢除禁酒法)是經各州的特別修憲會議批準。
考量到目前共和黨控製的州和國會席次,兩條路線似乎都不太可行。
今年1月底在特朗普就職幾天後,田納西州共和黨聯邦眾議員奧格茲(Andy
Ogles)就提案修憲,允許美國總統若兩個任期不連續的情況下可參選第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