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曉明被判死刑謠言為什麽流傳如此之快?背後是14億人對疫苗安全的深深憂慮。而附條件上市的疫苗企業在上市4年後,按法律有義務給公眾一個答案。
最近幾日,被冠以“科興疫苗研發者”頭銜的楊曉明的“死刑”信息,從並非媒體的愛企查不脛而走,迅速傳遍網絡,引起群眾的重大擔憂。
隻是,腦洞新視界必須要首先要鄭重澄清:這個傳言最起碼有一半絕對是謠言——楊曉明的確被稱為“新冠疫苗之父”,但他絕非“科興疫苗研發者”。
至於楊曉明的“死刑”傳言,因為未得到正規媒體確認,我們暫不能確認——但是,這個楊曉明於2024年4月23日,被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宣布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而被罷免代表資格。
楊曉明其人
楊曉明,1962年出生,蘭州醫學院(現蘭州大學醫學部)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畢業,出事前曾長期在中國醫藥集團下屬公司任職,包括任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總裁、黨委副書記,中國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工業發展與科研管理部主任,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北京天壇生物製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2021年4月,他入選“中國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選有效候選人名單”,2022年,當選為中國醫學科學院學部委員,2023年8月,入選“中國工程院2023年院士增選有效候選人名單。
楊曉明其實並非科興新冠疫苗的研發者,而是國藥(中國醫藥集團)下屬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的研發領頭人。
2020年,楊曉明帶領團隊僅用3個月(98天)完成新冠滅活疫苗的研發,從啟動到附條件上市,創全球最快紀錄。該疫苗成為全球首個獲批的新冠滅活疫苗,並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列入緊急使用清單。
楊曉明主導建成了國藥的高生物安全等級生產車間,推動中國生物疫苗年產能從疫情前的不足10億劑提升至100億劑/年,全球供應超35億劑,覆蓋100多個國家。
此前,楊曉明廣為人知的成就,包括創建了中國全球領先的病毒滅活疫苗技術平台,以及研發了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sIPV)、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及全球首個EV71型手足口病滅活疫苗等一類新藥。
當然,他最為人知的故事細節,還是曾在疫苗未完成臨床試驗前以身試藥——自己主動接種,9個月內抽血60餘次監測抗體水平,以增強公眾對疫苗的信心。
因此, 2020年之後,楊曉明成為中國抗疫的標誌性英雄。
科興疫苗的研發者究竟是誰?
科興疫苗的研發組織者實際為科興控股的實際控製人為尹衛東。
科興疫苗,是科興控股生物技術有限公司的簡稱,是一家在美股上市簡稱科興生物的公司,實際控製人尹衛東。
尹衛東為河北唐山人,1964年出生於唐山,唐山衛校畢業。尹衛東2003年起擔任北京科興總經理,後通過科興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控製了北京科興73.09%的股權,並以科興控股(香港)為主體美國上市。
在未研發新冠疫苗之前,尹衛東也不是無名之輩。
1999年尹衛東中國第一個研發出甲肝滅活疫苗,2003年在全球率先完成SARS滅活疫苗I期臨床試驗,2008年研發出人用禽流感疫苗,2009年在全球率先完成甲型H1N1流感疫苗,2015年12月,尹衛東帶領公司研製出全球首創的腸道病毒71型滅活疫苗(EV71疫苗)。EV71疫苗。
目前仍擔任科興控股董事長、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科興目前情況不妙。2024年1月科興新冠疫苗號稱因需求不足停產。
但是,科興公司並未破產。2025年1月,科興傳出中標智利政府流感疫苗采購項目,首批疫苗已發運。
而在科興生物美股市值目前已僅剩4.65億美元,合計33.76億人民幣。
楊曉明為什麽被混淆為科興疫苗研發者?
楊曉明被誤讀為科興疫苗研發者,可能與名稱混淆有關。
央企國藥集團旗下有一家企業,就是楊曉明任職過的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新冠疫苗研發;而科興疫苗由科興中維生物技術有限供公司研發,其母公司為北京科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而A股仍有一家名為“科興製藥”——全稱科興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的製藥企業,其實際控製人為鄧學勤。
2020年,港股上市公司中國生物製藥有限公司曾投資5.15億美元入股科興中維持股15.03%,但這個中國生物醫藥公司並非央企國藥的子公司,而是泰國華人富豪謝易初、謝少飛兄弟穀創立的正大集團(Charoen
Pokphand Group,簡稱CP Group),其核心業務涵蓋農牧食品、批發零售、電信電視、金融、製藥等多個領域。
簡而言之,楊曉明與科興的所謂“關聯”,大概率是不明就裏者,混淆了央企的中國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與正大的中國生物製藥有限公司,從而張冠李戴。
當然,這也極可能是AI的“傑作”。
14億人憂慮的到底是什麽?
無風不起浪。楊曉明謠言的迅猛傳播,顯然與大眾對疫苗安全性的深深擔憂有關。
在注射疫苗後,群眾親眼看到或體會到的各種不良反應是非常之多的。
而疫情後,每個人身邊各種年輕人猝死、病死,包括著名年輕運動員賽場猝死的信息,正在加劇大家的疑慮。
這些疑慮是有科學依據的。
耶魯大學研究的“疫苗接種後綜合征”
據英國媒體《每日郵報》披露的耶魯大學專家研究結果,發現接種輝瑞和莫德納生產的mRNA新冠疫苗後,很多人出現了“疫苗接種後綜合征”(PVS),症狀包括頭暈、耳鳴和運動不耐受等。部分患者在接種疫苗多年後,還出現了免疫細胞差異和血液中新冠病毒蛋白等生物性變化,甚至可能引發流感樣症狀、淋巴結腫大和神經問題。
個案典型案例就更可怕了。美國佛羅裏達州的米歇爾·厄特接種疫苗後幾乎無法站立做飯;神經科學博士米歇爾·齊默爾曼在接種mRNA疫苗後被診斷出腦損傷;紐約護士肖恩·巴卡瓦奇在接種後隻要站起來就會心跳加速;另一位女士則稱接種後患上了心髒病;美國《疫苗》雜誌主編也報告說,自接種mRNA疫苗後經常耳鳴。
盡管這項小型研究的結果尚未全部發表,耶魯大學的專家仍在進行中。但他們認為這一發現表明需要對PVS進行更多研究,以確定該綜合征的普及程度及易感人群。
而美國新冠疫苗傷害賠償計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12月,在至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的2.7億美國人中,有14000人提出因接種新冠疫苗而導致受傷或死亡的索賠。
《Science》的憂慮
另一篇較為權威的由 Gretchen Vogel 和 Jennifer Couzin-Frankel
合著,2023年7月6日發表於《Science》雜誌的深度報道。
文章認為,新冠疫苗引發的副作用,包括罕見的異常血栓和心髒炎症。另一個明顯並發症——一組類似長新冠(Long
Covid)的衰弱症狀,醫學界對這種稱之為“疫苗相關長新冠症狀”(Long
Vax)的現象逐漸達成共識,科學家們正努力深入研究並探索治療方法。
“當你看到一兩個病例時,可能會懷疑是巧合,”哈佛醫學院神經學家兼研究員Anne Louise
Oaklander說,“但當你看到第十個、第二十個病例時……”她停頓了一下,“事出反常必有妖。”
文章強調,這類病例極為罕見——遠低於感染後的長新冠發病率。症狀可能包括持續性頭痛、嚴重疲勞、心率及血壓異常,通常在接種後數小時至數周內出現。
但研究人員和臨床醫生逐漸發現,這些症狀與已知醫學疾病存在部分吻合:
l小纖維神經病變(Small Fiber
Neuropathy):Oaklander研究的疾病,神經損傷可能導致刺痛或電擊樣感覺、灼痛及血液循環問題。
l體位性直立性心動過速綜合征(POTS):一種更模糊的綜合征,症狀可能由小纖維神經病變觸發,表現為肌無力、心率及血壓波動、疲勞和腦霧。
盡管存在不確定性,德國衛生部長卡爾·勞特巴赫(Karl
Lauterbach)在2023年3月承認,接種後出現類似長新冠的症狀是真實存在的現象。他表示衛生部正在籌措研究資金,但尚未公布具體計劃。
《Science》的病例與數據
Sujana
Reddy案例:美國阿拉巴馬州東阿拉巴馬健康中心的內科住院醫師Reddy在2021年發表了一例42歲男性接種後POTS(體位性直立性心動過速綜合征)的病例報告,隨後收到250多份類似症狀反饋。她正在開展一項未發表的研究,記錄了55例在接種後1-2周內出現症狀的患者。
紐約急診科醫生Saleena
Subaiya在2021年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出現認知障礙和平衡失調,一年後感染奧密克戎再次複發。
洛杉磯數據庫研究:Cedars-Sinai醫學中心團隊分析了28.5萬接種者的健康數據,發現接種後90天內POTS相關症狀發病率較接種前3個月增加33%(2581例
vs. 1945例),但自然感染後發病率增幅達52%(1.2萬例 vs. 8000例)。
研究者Alan Kwan指出,盡管需謹慎推廣數據,但“明顯存在接種後POTS風險增加的信號”。
大眾為何擔心?
2021年中國疾控中心5月公布中國新冠疫苗不良反應情況: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全國報告接種新冠病毒疫苗2.65億劑次,不良反應31434例,報告發生率為11.
86/10萬劑次。
當時,中國疾控中心認為,中國新冠疫苗的一般反應、異常反應發生率均低於2019年我國其他各類疫苗的平均水平,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收益遠大於風險。
但是,這都是4年前的情況了。這4年發生了很多事情。
2022年4月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前北京市衛健委主任於魯明被抓,網上到處流傳於受賄科興公司2.7億元,科興公司大肆行賄各地官員的信息,官方未曾出麵否認。而此前的2014年,北京科興向國家藥監局生物製品處處長尹紅章行賄55萬,尹紅章已被查,科興已有前科。
2025年2月,2022年8月卸任的國家藥監局副局長被查。
據中新網統計,2024年至少有350名醫藥衛生係統幹部被查,其中包括院士、廳官、三甲醫院書記院長以及藥企董事長,包括原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劉自林,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原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院長王小林等。
而官方數據顯示,2024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起訴醫療領域職務犯罪1800餘人,同比上升1.6倍;同期起訴行賄犯罪2772人,同比上升20.2%。2024年前9月,醫療上市公司中7家實控人或高管因涉嫌行賄、職務犯罪被留置或立案。
醫療係統的嚴重腐敗,讓大眾對疫苗的安全性心存疑慮。
另一方麵,各種年輕人的猝死案例在新聞或日常生活中不斷出現。
2024年7月,17歲羽毛球國青隊隊員張誌傑在印尼亞洲青年錦標賽中突然暈倒猝死
同年8月,28歲塞爾維亞遊泳選手在美國比賽衝線前突然沉入水中死亡;
2023年1月布法羅比爾隊24歲橄欖球運動員達瑪·哈姆林比賽中突發心髒驟停,經AED搶救後生還。
麵對越來越多類新冠後遺症報道和研究,怎麽回答大眾的安全關切呢?
新冠疫苗廠商和監管方有義務給出新答案
一般來說,傳統滅活疫苗從研發到上市需
5-10年,包括臨床前研究(1-10年)、三期臨床試驗(3-8年)及審批流程。例如,脊髓灰質炎疫苗、甲肝疫苗等均需多年驗證。
而2021年國藥和科興的疫苗,都是未完成完整臨床研究而附條件上市的。
2020年麵對新冠疫情,美國中國等僅用了一年左右就完成了疫苗研發,2021年其疫苗均附條件上市。
按照常規和常識,附條件上市的疫苗,需要在4年內完成確證性臨床試驗,驗證疫苗長期安全性和有效性。
因此,雖然科興疫苗已經停產,國藥的疫苗也半停產,但對於14億人普遍注射的疫苗,仍需要他們向監管部門提供三期、四期臨床數據,每年提交研究進展,並有監管部門實時評估風險。
而目前公眾擔憂最大的不良反應,比如血栓、過敏反應、肺結節等問題,也需要進行持續監測並給出結果。
這不是他們對大眾的恩賜,而是他們對大眾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