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百度高管女兒被曝多次在飯圈開盒素人事件,引發公眾廣泛熱議。網友根據多個賬號發布的信息,發現這個多次在網絡開盒者,疑是百度副總裁謝廣軍的女兒。而謝在3月17日發朋友圈稱,“我13歲的女兒在網上與人爭執,情緒失控下,把海外社群網站上的他人隱私信息發布在自己的賬號上,進而導致自己的個人信息也被曝光,引發大量負麵言論擴散”。上述內容似已證實,參與開盒者正是自己的女兒。
盡管這封道歉信懇切地希望獲得“大家的理解和善意”,甚至還祭出自己女兒“也被曝光個人隱私,且承受了遠超其年齡的壓力與傷害”的感情牌,但網友並不買賬。其原因在於:
其一,開盲盒的行為實在過於惡劣,會給當事人造成極大困擾和傷害,絕非簡單的朋友圈道歉就可彌補;
其二,上述道歉信也並未解除公眾疑慮,即高管女兒用以開盲盒的他人信息,究竟是否從其父親處獲得。如果開盒信息真是從其父親處獲得,無疑會讓公眾對謝某供職公司的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機製產生重大質疑。
此外,如果百度高管都沒有對他人隱私的尊重和保護意識,那麽作為普通個體的我們,又如何能在數據化的今天保全自身,而不用擔心個人隱私隨時可能被悉數曝光在眾人窺視之下?
1 人肉“開盒”,早已遠超公眾想象
所謂人肉“開盒”,就是通過網絡非法搜索,挖掘個人隱私信息,並在網上公布,引發網民對被開盒者的輿論譴責。對於普通個人而言,開盒就意味著將你的個人信息掛在網上,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外貌、身份證號碼、住址、手機號碼、微信號碼等信息。
如此,不僅你的網絡賬號會直接和現實身份強行綁定,哪怕是極其私密的消費信息和瀏覽信息都無處循形,你的個人隱私也像放在盒子中一樣,打開就能被所有人看到。
現實中,開盒掛人的“觸發點”往往非常低。被開盒的網友,有些僅因回複了一條與明星相關的微博,就被他人“一言不合而開盒”。被開盒者甚至不隻是素人,2023年6月,張馨予、金星、趙露思等多位明星,僅因針對惡行虐貓事件發聲,也同樣遭遇開盒,身份證、手機號、社保卡等個人信息都被曝光在網上。
《每日人物》曾以一個自由插畫師的經曆,講述普通人被開盒後的慘痛遭遇。這名年輕的女性插畫師,僅因在聊天群裏為其他女性鳴不平,就在一年內遭遇了有截圖證據的高達1672次騷擾。騷擾者不僅威脅發布她的照片、家庭住址等個人資料,還在微信、郵箱、微博、B站,QQ群、直播間等個人通訊和社交平台上密集發送信息。騷擾內容,不光有對她相貌和年齡上的羞辱,甚至還發送人身安全威脅,實施性侵害的暗示,最後還發展到現實生活中的跟蹤和拍攝。被開盒者,很多都因為無休止的惡意騷擾和網絡攻擊而深陷抑鬱,身心都受到重創。
除了網暴外,“開盒”還常被用以敲詐勒索,一些公職人員和有一定社會身份的人,也因此成為重點目標。現實中,甚至還有因為感情糾紛,前任通過“開盒”,獲取對方快遞地址、外賣地址和車輛軌跡等信息,進而實施暴力傷害的案例。
而此次開盒事件,令人震驚之處還在於,參與開盒網暴的百度高官女兒,不僅因為追星糾紛就通過開盒挑起了對一名孕婦的大規模網暴,還在於一名年僅13歲的未成年人就沾染上這種網絡惡習。由此可知,
開盒之風在飯圈的蔓延早已遠超公眾的想象。
2 開盒行為,僅僅道歉就沒事了?
通過開盒曝光他人隱私,煽動對他人的網絡暴力,當然是違法行為。因開盒行為涉及多個法律領域,開盒者也涉及多項法律責任。
首先是民事侵權責任。《民法典》第990條規定,“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第995條規定,“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人肉開盒嚴重影響當事人的名譽、容易和隱私權利,受害人當然有權向開盒者索要民事侵權賠償,尤其是當開盒行為給其造成精神損害時。
其次是行政責任。開盒者的目的,不僅是曝光他人隱私,還經常是借由開盒挑動對他人的網暴。《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明確規定,若“(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一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因此,如果開盒行為情節較輕,尚未構成犯罪,但已經擾亂了公共秩序且對他人的人身權利造成侵害,就可被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等行政責任。
最後,還有刑事責任。“人肉開盒”,本質上就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首先會涉及侵犯個人信息犯罪。
根據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5條,“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都會構成《刑法》第253條規定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並將麵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甚至更嚴重的,會麵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處罰。
這項司法解釋中,還尤其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如涉及的是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等信息,數量隻要達到25條以上,其他信息隻要數量達到2500條以上就會構成此罪。
所以,盡管謝某已經向公眾道歉,但此事的法律追責,還有待進一步處理。
3 個人隱私保護的企業責任
此次開盒事件的一個核心點就在於,有網友曬出網絡留言顯示,開盒女孩曾公開表示,自己用以開盒的數據“是我家長給我”;為佐證開盒信息的真實性,高管女兒甚至在網上曬出了自己父親月薪22萬元的在職證明。而謝某在道歉信中也極力撇清,證實女兒是“在情緒失控下,把海外社群網站上的他人隱私信息發布在自己的賬號上”,因此他人的隱私並非通過百度數據庫泄露。
謝廣軍朋友圈截圖
但上述個人道歉,並未徹底消除公眾的普遍憂慮。畢竟百度作為一個掌握普通人大量網絡數據的大型科技企業,其高管親屬通過開盒行為隨意曝光他人隱私,無論如何都會讓人聯想到
企業在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機製的工作失守,以及包括高管在內的工作人員在他人隱私保護方麵的意識淡漠。
所以,如果網友爆出的上述細節屬實,那麽
此事就不僅是一個“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在衝動中作出的錯誤決定”,它還直指開盒的幕後係統“幫凶”,也會嚴重影響謝某供職的這家公司的信譽和公信力。
謝某在道歉聲明中將事件發生原因歸咎為,“作為父親,未能及時察覺並引導她正確處理問題,未能及時教會她尊重、保護他人及個人隱私”。這其實也從側麵說明,
包括大型網絡科技信息公司高管在內的成年人,盡管每天都麵對大量個人數據信息,也仍舊沒能建立起在數據時代尊重他人隱私的自覺,更沒有將這種對他人的尊重,借由家庭教育傳遞給下一代未成年人。這一點,無疑發人省思。
正如施暴者最終也總會被暴力所反噬,此次事件發展到現在,同樣也讓開盒者本人信息被扒,甚至累及其家人和家人供職的公司。施暴者因不尊重他人而扔出的回旋鏢,最終又打回到自己身上。
所以,如果任由戾氣在網絡世界蔓延,所有人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即使施暴者本人也無法全身而退。從這個意義上說,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保護他人也是在保護自己,這一點在網絡世界應被所有人謹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