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個地方的司法機關都有自己的節奏。有人說那就像一台老舊的留聲機,針頭半天才劃過一次聲道,卻能把曲子播放得天花亂墜。聽的人似懂非懂,彈的人滿臉嚴肅。一旦有外人起身問一句:“你們這是在演什麽曲調?”常常會被一個眼神示意噤聲。你也不知道他們是真沒聽懂,還是故意裝糊塗。
在重慶涪陵區,有一個案件像歌劇一樣反複折返,唱到今天還沒完結。名字嘛,按官方稱呼叫“付廷祥涉惡案”,可在最早版本,它隻是一樁非法采礦和虛開發票的普通刑事指控。後來版本升級,曲調驟然高亢,牽連眾多,被貼上“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標簽。再到後來,又改口稱“惡勢力”。
輾轉之下,誰也沒搞明白幕後編劇在想什麽,隻知道從七年刑期起步,一路可能要跨過更高門檻。上訴在這裏成為一個關鍵節點:
本來你認為上訴能帶來轉機,沒想到轉來轉去,越來越寬的指控。
而名堂也越來越熱鬧,重審中法官也幾番易人,倒像是舞台上隨時換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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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付廷祥被一審判了七年,原因大致是非法采礦和虛開發票。聽上去像一份常規的經濟類刑事案判決,大多數人也不會對“七年”有太多疑問。如果止步於此,或許這個案子就如同茶館裏匆匆上演的一出短段子,轉瞬散場,各自回家吃飯。可是付廷祥起了念頭:
我要上訴。
二審法院說:那好,發回重審,理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乍聽像是他撿到一個機會,可以重新翻盤。但意外往往從下一秒開始。上訴後的重審有時就像有人在夜晚窗口聽見聲音,於是點亮了燈,照見家裏不隻是有老鼠,還有大蟲子。
等重審一開,指控內容忽然變得花團錦簇,比原先的兩條罪名更多更雜,甚至蓋上了“黑社會”那份驚人的蓋子。後來這個蓋子又被撤,換成“惡勢力”。就像某位唱戲名角出場先咆哮一陣,再迅速改為一段柔婉唱段,讓台下人迷迷糊糊,不知道是真換戲路了,還是隻是給大家看個形式。
在法治常識裏,很多人都習慣“上訴不加刑”。可這個案子像是在提醒你,有些地方的邏輯比煙花還絢爛:
你越要上訴,就越容易被貼更多標簽。
期間律師們多次強調,偵查機關可能在上訴後開啟了所謂“報複性”程序,翻箱倒櫃找各種往事。付廷祥的企業曾經在地方上交了不少稅,也做過公益,據說還解決了許多就業。可一旦牽扯到專項鬥爭,你是企業家還是勞模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把案子“唱大戲”才符合某些氛圍。
這場戲如何唱?要看舞台上的角色配置。最初,重審時由申雪法官帶隊,後來他被撤換,再後來李信梅登場,正準備好兩個庭前會議,又被換下去,最後是田淩法官上陣。不得不讓人發問:
換法官這麽勤快,是臨時遇到啥困境,還是有人在後台直呼該換人了?
外頭人說不清,隻知道每換一次,審理步調都得重新調整。到後來,就有人感慨:台上莫非就留著一個麥克風,誰拎起它,誰就是主角。可劇本似乎是別人在寫,演員本身也沒多少自主權。
田淩法官此番主持大局,卻遭遇另一輪質疑。因為付廷祥的弟弟付廷偉曾有過一樁尋釁滋事案,恰好也是這位田淩審理的,而那案子又被整合進付廷祥“涉黑”或“涉惡”的大背景。如此交織,讓辯護律師連呼“有回避事由”,結果當然是沒獲采納。換個角度,也可以當作一切盡在掌控——法官不會輕易失手,案件繼續向前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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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周澤反複提到“幫凶”這個詞,一次又一次地拋向對麵。立刻就被法官喝令,要求把這句話記下來。律師要繼續說時,又被要求停下。原本是你來我往的訴辯結構,卻多次陷入這種頂牛局麵。如果外界聽了,會覺得像在看一幅誰也不肯退讓的畫。有人猜想,這場拉鋸還將持續很久。
周澤的說法,背後不是隨口一說。他列舉了好幾個細節。付廷祥的公司在行政訴訟中曾一度勝訴,但後來涪陵區法院又改判了。還有:
給付廷祥做過有利判決的法官被處分。
當地公安在二審發回後啟動了更深入的偵查,找了許多當事人,直到把“涉黑”帽子戴到他頭上。
周澤認為,這些跡象拚在一起,仿佛指向一個合力。他用“幫凶”來形容涪陵區法院和檢察院,言下之意是:
你們順著另一隻手的思路在辦案。
對於這一點,審判長相當抵觸,多次示意不要再使用類似提法。可律師反而覺得,當事人權益被侵害,就應該當庭表達。於是,這段插曲成了庭審中的焦點。
法庭之上,另一幕讓人印象深刻:兩名被告人被法警硬生生抬進法庭。他們據說是拒絕配合審判,認為程序有瑕疵,也不願在審訊椅上就位。結果法警上前:
把他們從門口一直抬到法庭中央,姿勢並不雅觀。
有人形容那場麵就像在押解不聽話的孩子,有人則覺得是被告人刻意鬧場,法警也沒辦法。可更奇特的是,據說想旁聽的家屬和員工大多被擋在法院門外,理由是坐席不夠。與此同時,一些街道辦的人被招呼進來“占位置”。如果不仔細看,仿佛是聚到一塊兒聽政令宣講,跟這案子的實質關係不大。如此公開開庭,讓許多人感到某種頗具張力的效果。
周澤律師和其他辯護人曾努力讓更多人進來旁聽,但失敗了。門外人擠不進,門內座位卻還有空著。一些旁聽位置被個別單位人員坐了,聽到一半,這些人甚至表示搞不懂案子:
隻是被通知“要來”。
有些事情,外界聽來覺得難理喻,又確實在那個地方發生了。所有過程照舊走程序,但當事人會否發出某種情緒反應,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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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程序,大概還是要回到罪名的改動。檢方從最初的非法采礦和虛開發票一路跨到“黑社會性質組織”,再後來又將黑社會指控撤掉,變成“惡勢力”。有律師調侃,這就像拿著一幅畫先給你潑上一層黑漆,再清理掉一部分說其實隻是灰色,然後看看還不夠,再往裏添幾筆別的顏色。
各次變更起訴中,對人數、涉案金額、作案手段的表述都作了調適。最後一次變動是在2024年9月,正式放棄“黑社會”這頂帽子,畢竟:
要湊夠黑社會組織的法定要件有點吃力。
這一進一退,不禁讓人想:當初為何衝得那麽猛?後來為何又收縮?實務上解釋說是偵查深入,證據發生變化,可看客們心裏到底怎麽琢磨,就很難說了。
有評論者指出,這種把罪名一再升級再降級的現象在一些地方不罕見,尤其當某種專項行動在全國風行時,往往會有辦案人員希望借此立典型。畢竟,“涉黑”比“涉惡”分量更重,更能顯示戰果:
若後來證據乏力或上級調查有異議,又會把黑社會改回普通惡勢力。
付廷祥案正好被扔在這風口。上訴之舉本來應該是一次糾錯機會,卻成了激發偵查機關再度下猛藥的導火索。從某種角度講,這是一個值得所有做辯護或研究法治的人細細品味的過程:當事人以為自己抱住了法律賦予的救濟武器,轉頭卻發現這武器帶來了另一種結果。
說到這裏,不得不提重審法官人選的幾次變動。許多局外人始終納悶:既然已經指派好合議庭,怎麽說換就換?第一次重審是在申雪法官帶隊下進行,結果合議庭臨開庭前集體被撤換;第二次換成了李信梅法官,她還專門準備了228大法庭,一度想讓更多人旁聽;可也是在正式開審前夕,她又被調離,由田淩接替。
每當有新法官上陣,就像舞台開始重新布景,可對現場觀眾而言,這樣的重複難免讓人覺得:幕後似乎有人在不斷重寫腳本。而田淩曾經辦過付廷偉尋釁滋事案,付廷偉正是付廷祥弟弟:
那個案子又被算作涉黑涉惡的關聯案件。
辯護人提出回避理所當然,但法院沒同意。他們認為此舉符合規定,不必回避。辯護律師周澤反複陳述理由:同一個法官先前審理了涉案人員的相關案件,現在來審理同一團夥的核心案子,是否可能存在認識偏頗?可這些聲音沒能改變結果。法官留在台上依然坐鎮,律師繼續舉證辯論。偶爾遇到言辭尖銳時,審判長敲下法槌,讓人閉嘴,還要法警把被告押往視頻法庭。各種情節讓每一場庭審都更像一次拉鋸戰。而外麵的觀眾隻能隔著官方通報與少量旁聽記錄,從隻言片語裏去拚湊那些畫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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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付廷祥自己的狀況。他自2019年起被羈押,至今已超過五年。當初一審七年的判決雖重,但如果按一般程序,服刑一段時間後說不定還能減刑,最終出來或許不會太晚。現在反倒陷入了無法收場的局麵:指控越疊越高,審理拉得更久,羈押時間也在延續。企業停工,員工流散,還有若幹民事和行政糾紛被翻出來重新審理。周澤律師將這一切稱為“連番打壓”,就好像有人要以此為抓手徹底摧毀企業及其背後的利益。
有律師拿案例比較:在某些地方,隻要一個企業家或商人被視作“釘子”,就會有一整套程序跟進,把他關聯的所有事務全盤審查,直到找出足以定罪的點。如果他在審判中還要據理力爭,不願妥協,那就繼續加大火力:
上訴不再是保護,而成了刺激偵查升級的信號。
當然,當地司法部門公開場合未對這些說法作任何具體回應。他們一方麵強調打擊違法絕不手軟,另一方麵也會掛出“依法依規”“保障人權”的牌子。要說這場衝突的來龍去脈,除了案卷和內部匯報,很難有更加權威的論證。但法律圈裏一直討論著,這種劇情若在其他地方法院重演,會不會也出現類似局麵?畢竟專項鬥爭中辦大案要案,地方常常背負一定政績指標,一旦要找典型,就要做得“足夠有聲勢”。
如果在法庭旁觀,或許最令人感到震撼的不是哪一條罪名或哪一個環節,而是整場訴訟氛圍的走向。法官一次次打斷辯護發言,被告人直接被抬進法庭,外來觀眾通過組織渠道坐到旁聽席上,真實家屬卻被排斥在外,而旁聽席上有人也搞不懂案子具體信息,隻是機械地履行“聽審”任務。
在許多對司法公開的想象中,大家以為公開審理就意味著透明與監督。但若公開隻是一種形式,就很難再稱得上是常理之內:
真正該出現的人進不去,卻把無關的人湊滿座位。
有人把這一切當作一場排演精心的舞台劇,各人在自己的位置上,完成一個看似完整的流程。至於庭審能否產生司法應有的效果,旁觀者隻能報以沉默。
周澤律師在法庭上質疑檢法,“幫凶”被反複強調。審判長多次中止他的發言,可這是讓更多人意識到案件中存在的程序問題,哪怕最終無法影響結果,起碼要留下一份清晰的錄音錄像。日後如果有人要回頭檢討此案,也有些材料可以翻看。審判長在記錄中也寫下了這些話,但未必會形成任何官方結論。或許所有爭議隻能等待後續的判決與進一步的申訴來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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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這個案子還沒有收尾。律師團希望可以在接下來的庭審裏繼續發聲,但究竟能有多少效果,隻能走一步看一步。有人猜測,鑒於檢方已撤回“黑社會”指控,最終可能會認定“惡勢力”,再結合具體犯罪事實給付廷祥一個更高於七年的刑期:
好讓前後變化合情合理。
就像一場加戲,一旦拉起高音,又收回一些幅度,在外界看來既保持了一種審慎,也保留了嚴打的力度。還有人比較樂觀,認為既然從“黑社會”改成“惡勢力”,說明上級已看出證據並不牢固,也許最終會回到相對溫和的處理。
這故事從頭到尾都保持著某種出乎意料的走向:一紙七年判決本來安靜無波,經上訴後瞬間升級,法官臨陣更換、庭前會議改期、涉案人員被抬進庭裏、檢方罪名一改再改、審判長和律師唇槍舌劍……每一個環節都出現了令普通觀眾費解的情形。
但這種費解似乎又在某些地方的司法實踐中若隱若現。付廷祥案之所以被關注,大概正因為它在聚光燈下,把一些不常公開的細節赤裸裸地展現出來——程序之內有程序之上,法條之內或許還有別的手段。被告人想借上訴實現自我救濟,卻招來更多壓力:
上訴成功不但沒換來輕鬆,還可能麵臨刑期加倍。
在這種氛圍裏,人們或許會問,是刑訴法的原則失靈了嗎?還是地方在“掃黑”過程中賦予了某種更高要求:以至於法治程序隻能順著某種思路走下去?現階段沒有公開答案。隻知道付廷祥依然在看守所裏度日如年,他的家屬與辯護人還在努力,期望最終能有公正裁量。
假如將來某一天,案件迎來終結,無論結果怎樣,這幾年的曲折都不會輕易被遺忘。它展現給我們的是一副特殊圖景,上訴後不但沒有帶來“緩和”,反而觸發一連串升級與波動:
法官的撤換與重上陣,檢方幾度變換指控,律師不得不庭上指責法檢聯手。
人們在揣測,到底是誰在為這台“歌劇”編排唱段?是不是有一隻無形之手把案件推向一個注定的方向?又是誰在這個過程中麵露難色,卻又要維持儀式上的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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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任何仍信賴法治的人而言,付廷祥案都不是一則輕鬆的故事,但它的進展卻具有某種讓人側目的意味。一個原本不算簡單但尚可預期的經濟案,在“掃黑除惡”大背景下幾經演變,生長出意料之外的層次,也讓外界看到了地方司法動能與程序保障如何起衝突。
有人說,這恰恰說明對程序正義的堅持尤為重要。倘若一味追求打擊力度,大概就會出現類似案件的翻轉與延宕。我們始終不知道最終結果會不會證明前麵的努力隻是徒勞。但至少,它已成為各地律師與法律人探討的標本,以後若再遇到類似案件,也許會先翻出付廷祥案來對比。也會有人開玩笑說,
如果他們想,你就是黑社會,不想,你就不是。
這話被多次引用。放在此案中,有些人感到分外貼切。畢竟,經過幾次變更起訴,黑社會的標簽說貼就貼,說揭就揭。檢方可以做出許多看似合法的程序操作,而旁人難以幹涉。如果將來我們隻看到一個判決結果,或許隻能知道最後定罪的結論,卻未必能弄懂前期所有反複的來龍去脈。
法庭時鍾不會停擺,接下來它還會走到結案的那刻。但在外界注視之下,這個案件不再隻是當事人與公檢法之間的“專業問題”,它影響到更多人對“上訴後會不會被加倍懲處”的想法:
也牽扯到民營企業家對司法環境的認知。
全國各地一些律師同行也對它保持強烈關注,希望能夠幫助呈現更多庭審細節,讓司法透明度真正提升。隻不過,在涪陵區,想讓所有聲音完全放大,並非易事。更別提法警抬人進入法庭、限製真實旁聽這些安排,再怎麽形容,都帶有某種強烈的既視感。
直到如今,法槌還未敲下最終節拍。也許下一幕會是意料之外的大結局,也許是某種不溫不火的收場。律師們還會繼續在法庭上碰撞:
每一次爭取公正的努力都可能被要求停下。
人們盯著這場審理,就像看一部情節曲折卻讓人略感無奈的舞台劇:誰都知道它該到落幕的時候,卻始終沒聽到終曲的鑼聲。
這樣的過程給許多觀眾留下了難以忽視的印象。它告訴我們,司法舞台上有時不見得隻有無聲的嚴肅,還有許多令人不便直說的細節。被告本來以為自己換來重新審理,沒想到卻經曆更大衝擊。
這場戲在外人看,精妙處不在劇情,而在它本該是嚴密莊重的法律審理,卻偏偏透出另一麵色彩。你想去求證,又找不到一個絕對權威的說法。你想說到底誰主導了換法官,又無從查詢具體文件。你想追問為什麽要阻止更多家屬旁聽,就有人以“秩序安全”作答。至於最初到底有無“黑社會”,以哪種方式認定:
都在審理中成了彈性空間。
上訴該被保護,還是會被加倍懲處,這個命題留待曆史和現實共同來回答。
寫於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