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界麵新聞、澎湃新聞,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廳廳長杜學毅在一場媒體訪談中提及,最高檢依法加強對危害食藥安全犯罪重大敏感案件督辦指導力度。指導天津、河北檢察機關辦理“油罐車運輸食用油”案,目前兩地均已提起公訴。
“油罐車運輸食用油”案是2024年7月時,由中國媒體新京報的調查報導揭露。
當時的報導指出,中國一些油罐車利用同一座油罐,既運送糖漿、豆油等可食用油脂,也運送煤油等化工類油脂,兩者轉換時毫無清洗程序。食用油廠商並沒有嚴格把關,也未按規定檢查罐體的潔淨,因此造成食用油被殘留的化工液體汙染。
這起案件在中國引起廣大關注與討論,事發後約一周,中國國務院食安辦表示已組織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成立聯合調查組徹查食用油罐車運輸環節有關問題。
在經過1個多月的調查後,公布調查結果,指此事“性質極其惡劣”,是典型的“行為違法犯罪”,必須嚴厲打擊。而從相關主管官員、車主到油罐車司機則被究責或移送公安機關,另有7家企業被罰款。
這起事件引發的案外案是揭露此事的新京報記者韓福濤,個人微博被注銷,令外界對其人身安全感到擔憂。不過據新京報官網顯示,截至今年1月下旬,韓福濤仍有發布調查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