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海高院發布一案例:男女雙方經人介紹認識,在2022年11月舉行結婚儀式開始共同生活,但並未辦理結婚登記,2個月後因性格不和選擇分開。男方起訴至法院要求女方返還26萬彩禮,但女方一家始終拒不執行,男方隻能申請強製執行。麵對法院輪番勸說,女子仍拒不返還並對母親說“大不了你先關進去一天,到時候我再救你”。最終在送拘路上,女方聯係家人現場履行了16萬元,剩餘的10萬元也於近期匯入了男方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