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核酸打破頭之後,中國式隱形位階的潛規則

未做核酸打破頭之後,中國式隱形位階的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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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6日

一起小案

暴露層層權力階層

在中國,除了明確的行政級別,還有一些隱形的權力位階,在生活中發揮著主導性的作用。

最近,西寧三名警員因將一位未做核酸的孫宇拖到女廁打成尿失禁、麵部變形而過堂。《未做核酸被警員打到臉部變形、小便失禁,多少創傷未愈,也無法追究……》

事發2022年8月29日,複盤兩年多來案件運作過程,隱形的權力位階暴露無遺。

在警員麵前,所有人都是「嫌疑人」,應該抱頭鼠竄,否則就是對至高無上的權力的輕慢,這是權力的第一個層麵:官民。

因此,當孫宇在派出所讓其母親「媽,你別說了」,語氣中可能帶著沒有違法的理直氣壯。而這點,被敏感的警員捕捉到了,被冒犯了,於是要治服他。

孫宇為什麽敢輕慢?因為他在深圳做過企業管理,在西寧有點小產業。

清末有句流傳全國的俗語「百姓怕官、官怕朝廷、朝廷怕洋人、洋人怕百姓」,這真是個精準的總結。換作今日,鄉下人不惹城裏人是常識、地方官不惹外籍人員是常識、內地落後省份不惹沿海發達省份是常識、各省不惹北京是常識。三名警員要製服孫宇,依的是官-民邏輯;而孫宇敢於平視警員,依的是內地-沿海邏輯,於是衝突發生了。

在這套權力邏輯下,大學生孫誌剛因為不服聯防隊而被打死,聯防員依的是官-民邏輯,而孫誌剛依的是城裏人-鄉下人邏輯,在他看來,聯防員不應將他一個大學生(城裏人)當作鄉下人來處理。

同樣的,被踢傷下體的北京人楊佳,依的是全國怕北京邏輯,而滬上警員依的是官-民邏輯

事發後,受害者家庭內部出現了明顯的意見分歧。在深圳工作過的孫宇本人,要求追究刑事責任,而一直生活在西寧的孫父則願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拿了10萬元賠償後放棄追究。最終是折衷處理:孫家不追究刑事責任,但警方要內部處理。

孫父此時依的是官-民邏輯——民不與官鬥。

但孫宇一方麵接受了其父的官-民邏輯,同時並不放棄內地-沿海邏輯。因此,官方本以為孫家拿了錢此事就算完,所謂內部追究不過是一個麵子問題。豈料孫宇是認真的,要求落實,於是衝突延續。

為了給案件定性,必須要做傷情鑒定,很有意思的事情發生了:

事發次日接診的青海大學附屬醫院,沒有被要求出具鑒定書;

2023年7月5日,根據紀委要求,甘肅天平司法醫學鑒定所出具鑒定報告——青海相當部分以前屬於甘肅,甘肅的隱形位階高於青海。

2023年8月17日,陝西中金司法鑒定中心出具了第二份鑒定報告——陝西是西北五省的首善之區,屬頂尖位階。

2024年1月31日,上海司法鑒定科學研究院出具了第三份鑒定報告——在中國,京滬位居所有省市頂端,具有無可爭議的權威。且三份報告結論一致,雙方應該不再有爭議。

為什麽選擇上海而非北京鑒定?雖然同屬專業頂尖水平,但北京畢竟更多地帶有權力色彩,不似上海純粹為專業水準。一旦在北京鑒定,其結果在認知上具有一定的官方色彩,「北京即朝廷」,這會給地方後續工作帶來壓力。

你看,鑒定過程都是訴諸權威,位階一次比一次高,但在同位階中,仍然是有選擇的。

2025年1月14日,警員被押上法庭,但公訴的檢方認為可以從寬處理,建議適用緩刑



邏輯簡單而清晰——不得不處理,依的是內地-沿海邏輯;但怎麽處理、處理到什麽地步,依的是官-民邏輯

充分顯示了中國的階層現實和官場智慧!

這套中國式生存邏輯,不知我總結得對不對,歡迎指正。但我想,如果想在這塊土地上活著,熟悉這套隱形邏輯,有時比掌握寫在紙上的法條更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