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9日,安溪縣法院一審宣判,林棟梁因犯詐騙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一年前,福建晉江商人許瑞龍才如夢初醒,這樣一個司法掮客,在過去幾年他與前妻離婚財產糾紛案中,還被自己一直當做“救星”。
法院認定,林棟梁利用許瑞龍在案件中想要達成財產分割、追究對方責任的訴求心理,刻意表明自己政協委員等職務身份,謊稱自己能通過“走關係”達成其訴求,收取許瑞龍巨額錢款。而被林棟梁稱為是“十多年兄弟”的該案二審法官郭金旺,因收受許瑞龍前妻55萬元賄賂亦被另案查處,最終獲刑三年六個月。
案件並未到此為止。隨著調查深入,在林棟梁供認下,泉州當地三名職位更高的司法官員先後落馬。
“肯定贏,也要疏通關係”
2019年9月,許瑞龍夫妻離婚後,前妻何美鴻因財產糾紛向法院起訴,要求對財產重新分割。兩人離婚登記時曾簽署過兩份離婚協議,財產涉及房產、土地、公司股權等。許瑞龍稱,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
2020年4月30日,法院一審判決,將四家公司的股權對半分割;將一處土地和房產判歸許瑞龍所有,同時許瑞龍需作價補償前妻50萬元……
一審後,兩人均因不滿判決結果提起上訴。2020年11月13日,該案二審判決,相比一審,大部分財產改判給了許瑞龍前妻。許瑞龍稱,改判後歸屬自己的財產減少了上千萬元。
許瑞龍覺得判決不公。他告訴深一度,最初他曾委托“大律師”林棟梁代理案件。兩人在酒桌上認識,對方自稱是泉州政協委員、泉州法院監督員,還是陪審員、律師、泉州名牌促進會會長,可以幫他處理案件。
林棟梁確實有多個頭銜加身。公開資料顯示,泉州中院2018年曾發文介紹林棟梁是法院的“有緣人”,在2013年4月被晉江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為人民陪審員,主要參與涉及知識產權案件的陪審,因此與法院結緣。他還是泉州中院執法監督員、泉州市政協第十一屆、十二屆委員、業內著名品牌維權專家。
林棟梁行事比較高調,一位當地律師告訴深一度,除了上述頭銜,林棟梁還辦有企業、律所、商標事務所等,曾聽其對外介紹自己“有一二十個稱號”。
2024年12月9日,安溪縣法院一審宣判,林棟梁因犯詐騙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一年前,福建晉江商人許瑞龍才如夢初醒,這樣一個司法掮客,在過去幾年他與前妻離婚財產糾紛案中,還被自己一直當做“救星”。
法院認定,林棟梁利用許瑞龍在案件中想要達成財產分割、追究對方責任的訴求心理,刻意表明自己政協委員等職務身份,謊稱自己能通過“走關係”達成其訴求,收取許瑞龍巨額錢款。而被林棟梁稱為是“十多年兄弟”的該案二審法官郭金旺,因收受許瑞龍前妻55萬元賄賂亦被另案查處,最終獲刑三年六個月。
案件並未到此為止。隨著調查深入,在林棟梁供認下,泉州當地三名職位更高的司法官員先後落馬。
“肯定贏,也要疏通關係”
2019年9月,許瑞龍夫妻離婚後,前妻何美鴻因財產糾紛向法院起訴,要求對財產重新分割。兩人離婚登記時曾簽署過兩份離婚協議,財產涉及房產、土地、公司股權等。許瑞龍稱,總額在5000萬元以上。
2020年4月30日,法院一審判決,將四家公司的股權對半分割;將一處土地和房產判歸許瑞龍所有,同時許瑞龍需作價補償前妻50萬元……
一審後,兩人均因不滿判決結果提起上訴。2020年11月13日,該案二審判決,相比一審,大部分財產改判給了許瑞龍前妻。許瑞龍稱,改判後歸屬自己的財產減少了上千萬元。
許瑞龍覺得判決不公。他告訴深一度,最初他曾委托“大律師”林棟梁代理案件。兩人在酒桌上認識,對方自稱是泉州政協委員、泉州法院監督員,還是陪審員、律師、泉州名牌促進會會長,可以幫他處理案件。
林棟梁確實有多個頭銜加身。公開資料顯示,泉州中院2018年曾發文介紹林棟梁是法院的“有緣人”,在2013年4月被晉江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為人民陪審員,主要參與涉及知識產權案件的陪審,因此與法院結緣。他還是泉州中院執法監督員、泉州市政協第十一屆、十二屆委員、業內著名品牌維權專家。
林棟梁行事比較高調,一位當地律師告訴深一度,除了上述頭銜,林棟梁還辦有企業、律所、商標事務所等,曾聽其對外介紹自己“有一二十個稱號”。
二審法官受賄103萬
許瑞龍不服判決,繼續申請再審,同時開始舉報郭金旺“枉法判決”。2021年4月2日,許瑞龍的再審申請被駁回。一周後,許瑞龍得知,前妻何美鴻向二審法官行賄55萬元,再審申請被駁回後,郭金旺與前妻還一起在酒樓吃了“慶功宴”。散席後,郭金旺收受了前妻所送貴重禮品。
許瑞龍追著林棟梁詢問錢的去向,林棟梁卻不斷變換說辭,也說不清送錢的過程。2022年底,許瑞龍曾自己找到郭金旺家當麵質問,郭金旺否認收受林棟梁和何美鴻的賄賂。
許瑞龍告訴深一度,在自己舉報過程中,泉州中院紀檢組工作人員告訴他,有其他人也在舉報郭金旺。他得知,因收取泉州一服飾公司代理律師賄賂等問題,郭金旺已被單位內部調查。
許瑞龍先後向泉州檢察院、法院、政法委、紀委遞交了舉報材料。一年後,他又向福建省檢察院、省高院投訴。2023年四五月份期間,許瑞龍得知福建省巡視組正在泉州中院巡視,又將舉報材料遞交給了巡視組。
2023年6月19日,泉州市中院立案庭原審判員、一級法官郭金旺在辦公室被帶走,被安溪縣監委留置。安溪縣正是郭金旺的家鄉。許瑞龍後來得知,被抓前,郭金旺已被免去泉州中院審判員職務。
2023年9月28日,郭金旺被刑拘,10天後被批準逮捕。同年11月8日,安溪縣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公安機關指控,2005年至2020年間,郭金旺擔任泉州中院審判員,利用職務便利,在辦公室、家中、會所等處,非法收受公司管理人員和代理律師以及個人共9人的財物,包括103萬元及洋酒、茶葉等,並為上述人員謀取利益。
郭金旺受賄涉及的9起案件中,包括兩起離婚財產糾紛案。2020年,郭金旺在審理一起離婚財產糾紛案時,非法收受男方價值萬元的購物卡和1萬元現金。案件判決後,郭金旺因組織調查其他違法違紀問題及擔心女方舉報,將財物退還。
另一起就是許瑞龍的案子。安溪縣法院認定,2020年9月至11月間,郭金旺在家中,先後5次非法收受許瑞龍前妻何美鴻送予的55萬元賄金以及海參、茶葉、洋酒、燕窩等高檔禮品。
到案後,郭金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認為,郭金旺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求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2024年2月,安溪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郭金旺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該案被扣押及退繳的違法所得103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拔出蘿卜帶出泥”
在對郭金旺的調查過程中,林棟梁的詐騙案也隨之浮出水麵。許瑞龍說,直到2023年3月,他才得知林棟梁一直沒有律師執業資格。配合紀委調查時,他交代了林棟梁誘導自己出錢向郭金旺行賄的經曆。2023年7月份,林棟梁涉嫌詐騙罪被抓。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至2022年期間,林棟梁以可通過“走關係”為涉案人員辦理取保候審、判處緩刑等為由,在泉州市騙取多人共計58萬元錢款。其中,林棟梁謊稱,可使許瑞龍在其與前妻的財產糾紛案中獲得有利判決,以要送錢給相關人員為由,騙取許瑞龍45萬元。
公訴機關還指控,林棟梁曾擔任晉江市法院特邀調解員,2021年2月至12月期間,林棟梁利用擔任晉江市法院特邀調解員的職務便利,在開展晉江市法院執行局委派調解的執行案件過程中,為被執行人推進、促成執行和解等事項提供幫助,收受其賄送的10萬元。
2024年12月9日,安溪縣法院一審判決,林棟梁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處罰金15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處罰金15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30萬元。
隨著案件深入,對相關違法違紀人員的查處並未結束。林棟梁在被查期間,又檢舉了泉州中院黨組成員陳水深、晉江法院執行局局長蘇友慶,陳水深又檢舉泉州市政法委書記黃文勝,三人先後被查。
深一度從知情人處得知,林棟梁被抓後,為了立功,舉報了陳水深和蘇友慶二人。林棟梁供述,“為了搞好個人關係”,從2017年至2022年,分7次送給陳水深24萬元。因為一起調解案件,他還送給執行局局長蘇友慶5萬元。
許瑞龍在提交給安溪縣檢察院的一份監督申請書中寫道,2019年10月底,林棟梁詐騙自己10萬元,一審判決敗訴後,2020年5月,林棟梁才行賄陳水深5萬元,一年後,再次行賄。
許瑞龍稱,陳水深的詢問筆錄顯示,林棟梁向陳水深行賄的目的,就是要在日常工作中得到支持和關照,也是為了進一步鞏固關係,陳水深並不清楚錢的來源,林棟梁送錢時也未明確說明送錢的目的是為了讓許瑞龍的案件勝訴,與他自己無關。
知情人士告訴深一度,林棟梁曾供出向陳水深、蘇友慶行賄,林棟梁一案判決書中的陳某應為陳水深。公開資料顯示,2024年3月,泉州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泉州市中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三級高級法官陳水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泉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4年3月15日,泉州市紀委監委消息稱,晉江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局長、一級法官蘇友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泉州市紀委監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安溪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深一度從知情人處了解到,泉州中院黨組成員陳水深被抓後,還供出了泉州政法委書記黃文勝。2024年2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文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福建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因為林棟梁的舉報,“拔出蘿卜,帶出泥”,更多人被查處。一位知情人告訴深一度,一個熟人曾和林棟梁住在看守所的同一監管區,目睹了戲劇性的一幕,一位官員因為林棟梁的舉報被間接牽扯,被抓後進入他們所在的監管區時,對林棟梁破口大罵。
郭金旺、林棟梁相繼被查後,許瑞龍與前妻的離婚財產糾紛案得以啟動再審。2023年11月10日,泉州中院裁定,接受泉州檢察院的再審檢察建議,由該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再審,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行。
2023年11月24日,泉州中院對該案立案審查。泉州中院經審查認為,鑒於該案係因該院審判人員受賄而啟動再審的案件,該院認為不宜繼續受理該起案件,為促進糾紛化解,報請福建高院指定管轄。2024年4月8日,福建高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該案由廈門中院審理。目前該案再審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