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Donald
Trump)1月20日宣誓就任美國總統後,迅速簽署一係列行政命令,其中包括拒絕承認非法移民在美國出生的子女成為公民的權利。川普取消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已觸法司法訴訟,目前至少有22個州份聯合提告。值得關注的是,“出生公民權”其實是源自美國最高法院在1898年的“美國起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的判決,這宗官司影響深遠,鞏固了美國民眾的出生公民權。
綜合美國媒體的報道,美國“出生公民權”之所以獲得鞏固,源頭與一位在美國出世的華人有關。因為,憲法第14修正案(14th
amendment)是美國會於1868年通過,當中第一章規定:“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美國司法管轄者,均為美國及其居住州份的公民。”(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