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某某等9人在甘肅東鄉縣境內盜掘“龍骨”時被警方抓獲,現場查獲盜掘的“龍骨”30餘斤……近日,甘肅東鄉縣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馬某某等9人因犯盜掘古脊椎動物化石罪,被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分別判處罰金。
古脊椎動物化石俗稱“龍骨”,是研究地質演變各個時期古生物的珍貴遺產,具有很高的科研價值。2024年1月,馬某某等9人商議每人出資500元至2000元不等,購買了盜掘古脊椎動物化石所使用的發電機、衝擊鑽、錘子、三輪電動車、刀子、電線等工具,在東鄉縣汪集鎮包家村一處山溝鑿洞挖掘古脊椎動物化石,欲將所盜掘的古脊椎動物化石通過網絡平台進行售賣後從中獲利。
同年5月4日,馬某某等9人再次到鑿洞內盜掘古脊椎動物化石,5月6日,東鄉縣公安局民警將正在進行盜掘的馬某某等9人當場抓獲,現場查獲馬某某等人盜掘的古脊椎動物化石31.1斤,查獲三輪電動車、發電機、衝擊鑽等盜掘工具。
近日,東鄉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馬某某等9人涉嫌盜掘古脊椎動物化石案,馬某某等9人因犯盜掘古脊椎動物化石罪被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分別判處罰金。
法官提醒,古脊椎動物化石對古脊椎動物演化、古地理、古環境等具有科學研究價值,受國家法律保護,盜掘古化石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東鄉縣古動物化石資源分布廣泛,是該縣寶貴的資源,請大家守護好人類共同的遺產,讓其發揮更大的價值,切勿濫挖濫采“龍骨”,不要因為一時蠅頭小利而給國家、給社會、給自己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否則將身陷囹圄,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