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將成美國首位帶重罪就職總統 封口費案下周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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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當選總統川普(Donald Trump) 涉及封口費案將於1月10日由紐約州法官胡安·默欽(Juan Merchan)
宣判。 圖:川普臉書(資料照)
美國當選總統川普(Donald Trump) 涉及封口費案將於1月10日由紐約州法官胡安·默欽(Juan
Merchan) 宣判。儘管這將使川普成為美國史上首位帶著重罪定讞紀錄入主白宮的總統,但默欽已表明,他不傾向對川普判處監禁,而是採取無條件釋放(Unconditional
Discharge)。屆時,川普可選擇親自出庭或透過遠距視訊方式聽審。
此案涉及川普在2016年總統大選前,向成人片女星“暴風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支付封口費,以隱瞞婚外情醜聞。去年5月,曼哈頓陪審團裁定川普34項偽造商業紀錄罪名成立,最重可判刑4年。然而,根據《紐約州法律》,這類罪行屬於最低級別的重罪,法院可選擇判處罰金、緩刑,甚至不施加任何刑罰。
川普團隊曾向法庭請求撤銷有罪判決,並援引總統豁免權,主張他將再次擔任總統,因此應獲豁免。但默欽駁回該請求,強調“讓本案儘早結案符合司法利益”。他表示,法院須在川普就職前完成審理,以實踐法律公平性。
美國法律規定,法院可根據案情決定是否判處刑期或採取無條件釋放。這意味著,儘管川普的34項重罪判決仍然成立,但他將不會受到額外刑罰,如監禁、罰款或緩刑。《華爾街日報》指出,這項處置與過往司法判例相比較為寬鬆,也讓川普不會因刑期問題影響總統就職與施政。
法官默欽在裁決書中寫道:“本院有責任在2025年1月20日(總統就職日)前讓本案塵埃落定。”他認為,若不宣判,將影響公眾對法治的信心,並強調該案的核心在於“一位美國領袖,曾有計劃且持續進行欺詐行為”。
麵對即將到來的判決,川普發言人張振熙(Steven
Cheung) 再次批評該案為政治迫害,並強調應立即撤銷。他表示:“這起案件根本不應存在,應按憲法要求駁回。川普總統將持續對抗這些騙局,直到這一切徹底結束。”
此外,雖然紐約州法律規定該判決不得上訴,但外界預期川普律師團隊仍可能尋求法律途徑進行挑戰,以推遲或撤銷判決。
由於默欽明示不會判處川普監禁,這表示川普的總統職權不會因為此案受限。然而,他的定罪紀錄仍可能對其政治前景產生影響。根據美國法律,聯邦總統可以赦免聯邦罪行,但該案屬於紐約州的罪行,川普無法自行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