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據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上海市建設交通工作黨委原副書記、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原主任姚凱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姚凱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姚凱此前曾被指“違規幫助親屬購買動遷安置房”。
▲姚凱一審獲刑14年 圖據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22年,被告人姚凱利用擔任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詳細規劃管理處處長、原閘北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靜安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中共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工作委員會副書記、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接工程項目、加快行政審批、協調項目推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632萬餘元。
上海二中院認為,被告人姚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綜合考慮其具有坦白、自願認罪認罰、部分受賄犯罪係未遂、積極退贓等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簡曆顯示,1972年9月出生的姚凱是安徽廬江人,1997年5月參加工作後便長期在上海任職。他曾任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副主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總體規劃管理處處長、詳細規劃管理處處長、副總工程師、市土地交易事務中心黨支部書記,閘北區副區長,靜安區副區長等職。
2018年2月起,姚凱任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區政府黨組成員,同年12月同時任上海市浦東新區區委常委。2021年2月起,任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主任等職。
2023年1月16日,上海市紀委監委發布了姚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消息,而姚凱當時係任上落馬。
2023年12月,上海市紀委監委發布了姚凱被“雙開”的消息稱,經查,姚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把公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斂財,貪圖享樂。姚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幫助親屬購買動遷安置房,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