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要活出尊嚴感,性少數議題事關民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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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及性少數議題是一個事關2億人的民生問題(7000萬性少數+1.4億家長=2.1億老百姓)。這個群體當前麵臨的核心問題是“尊嚴貧困”問題,而新時代的社會治理,我認為需要從解決“物質貧困”到解決“尊嚴貧困”過渡,讓人人活出尊嚴感,尊嚴感是人能享受美好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性少數議題與以下民生息息相關,也是重要需求待解決(水平有限,僅列出部份,歡迎有識之士繼續補充)。

1. 家庭與婚姻

婚姻權利:目前同性伴侶無法結婚,影響他們的財產繼承、醫療決策權、子女撫養權等合法權益。

老人養老:許多LGBT人士在年老時可能缺乏配偶和子女的支持,麵臨養老保障的壓力和不安全感。

父母與子女關係:傳統觀念對父母影響深遠,同性戀群體常麵臨來自家人的壓力,包括催婚、生育和家庭期望,產生家庭矛盾和親子關係問題。

2. 醫療與健康

心理健康:因為社會歧視和偏見,LGBT人群中抑鬱、焦慮和自殺傾向比例較高,需要心理健康支持,現有的研究顯示,因為父母不接納,造成的抑鬱症高5.9倍,嚐試自殺率高8.4倍。

性健康教育:缺乏針對LGBT群體的性教育和健康資源,導致艾滋病防治等問題在該群體中的高發率,影響了社群的健康。

配偶醫療決策權:在重大醫療事件(如手術、重病治療等)中,配偶具有法定的優先決策權,而同性伴侶或其他關係人則需特別授權才能參與決策。同性伴侶在無法合法結婚的情況下,缺乏病危探視和醫療決策權。

3. 教育

校園歧視與欺淩:同性戀學生常麵臨同儕的歧視和校園欺淩,影響心理健康和學業發展。

教師支持:整體來說目前缺乏對教師的性別多樣性教育培訓,導致教育係統難以有效應對性別少數學生的需求。

教材與課程設置:教材中目前缺乏性別多樣性的討論,強化性別刻板印象。

4. 社會保障

住房與福利:同性伴侶無法共享住房公積金,也難以共同申請保障性住房。

購房資格:在部分城市(如北京、上海等限購城市),已婚人士購買住房時,可以以家庭為單位購買更多的住房,而單身人士可能麵臨更嚴格的限製。一些地方規定已婚人士可以享受更高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而單身人士的貸款額度可能較低。

養老與保險:無法享受配偶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

失業與社會支持:公開出櫃的人士在求職和工作中可能遭遇歧視,失去經濟安全感。

5. 勞工權益與就業

職場歧視:LGBT人士在招聘、升職和福利中可能遭遇隱性或顯性歧視。

職場出櫃壓力:擔心性取向被公開導致職業發展受阻或被孤立。

多元包容文化:少數公司開展LGBT友好政策,但整體社會認知度和接受度仍有不足。

6. 法律保護

反歧視立法:缺乏具體保護LGBT人群的反歧視條款,在教育、就業、醫療等領域麵臨權利缺失。

家庭暴力與安全:一些LGBT青少年因性取向遭受家暴或“矯正治療”,法律保護薄弱。

伴侶權益:同性伴侶在子女收養、醫療決策、遺產繼承等方麵的權利缺失。

法定繼承順位:同性伴侶無法作為法定繼承人,隻能通過遺囑繼承,並且可能麵臨額外的繼承稅費。

7. 稅收與經濟優惠

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已婚人士可以在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等專項附加扣除中,按夫妻共同負擔比例進行申報,享受更靈活的稅收優惠。單身人士隻能按個人名義申報,額度可能更有限。

夫妻財產的稅收優惠:在夫妻之間轉讓房產,通常免征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而同性伴侶是非婚姻關係的轉讓則需要繳納相關稅款。

8. 公共服務與政策

人口與生育政策:LGBT群體在不結婚的情況下,難以享受生育相關的政策支持,在領養孩子時會被區別對待。

社區支持:社會對同性戀議題接受度較低,許多同性戀者難以融入社區生活,孤獨感強。

家庭觀念宣傳:現行宣傳仍然以傳統異性婚姻為中心,缺乏對多元家庭模式的尊重與支持。

9. 文化與社會認同

傳統文化壓力:家庭觀念中的“傳宗接代”和“孝道”要求,成為同性戀群體麵臨的巨大心理和社會壓力。

公眾態度:社會對同性戀群體的偏見和汙名化影響他們的生活質量和社會參與。

社群支持:LGBT公共空間和文化活動受限,社會參與度低,造成抑鬱症等心理健康問題。

性少數議題是涉及到健康、教育、法律、社會保障等方方麵麵的民生問題。需要通過推動反歧視立法、完善社會保障、提高公眾接受度等措施,使我們的社會成為更加包容、和諧,美好的社會。

以下評論由中國數字時代編輯摘自微信:

尖尖:在傾斜的天平麵前,冷漠地說出:不支持與不反對,本身就是一種歧視。在不公麵前沒有中立。

兔兔:我們的社會應該成為更加包容、和諧,美好的社會。

小浩:應該立法保護性小數群體

貳黍:同誌文藝作品保護,電影,書籍,音樂,繪畫等文藝作品的創作與展示

zodiac:還有進入直婚後的配偶和子女

ZunxianYang:在關注性少數者的權利的時候,除了性少數者本人及其直係親屬,還有被迫進入異性婚姻的同性戀者、被迫進入有性婚姻的無性戀者、同妻、同夫、無性戀者法律上的配偶以及他們可能生下的孩子等。他們的權利(知情權、婚姻自主權等)都不可無視!

康康: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和自由,少數群體也是中國的公民本就不應該歧視。歧視、恐同本身就是一種愚蠢愚昧,落後野蠻無知沒有人性!少數群體也有人權,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法製麵前人人平等,應該尊重!支持立法,保護權益!給予歧視、恐同社會、單位、學校、個體、公司等法律製裁!

直到聽見有人說:在大街上看到異性戀可以牽手搭肩接吻,可是當看到一對同性伴侶在做親密行為的時候,人們就會投去異樣的目光……為什麽啊???我們都是人……在學校裏性別氣質與生理性別不符合的人就會被人嘲笑,而且學生很喜歡拿性取向去作為取笑一個人的標簽,而國家在這方麵有沒有想過要出台怎樣的條例法律法規落實性教育,性別平等教育來禁止這方麵的歧視呢?大家同樣生活在陽光下,為什麽我們性少數群體就不能像異性戀一樣大大方方的生活?享受平等的權利,平等的對待,我也想和我的同性伴侶登記結婚,然後成立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孩子……為什麽不可以?

王小礦:看到評論區有些留言想回應下:所謂“直婚”,就是騙婚,沒啥好洗白的。當然現選擇“直婚”的同性戀群體的確是被迫的,但這不是歧視受害者欺騙別人成為加害者的理由和借口。如果阿強說的這些問題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當然選擇“直婚”的一定會減少,但也不見得會消失。短時間之內,外部條件無法有大的扭轉,自我成長和改變也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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