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反腐第一大案”主角李建平今天被執行死刑,是習近平擔任中共總書記後第2名被處死的貪官。法院指他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30億元,超過前一名被處死的前華融集團董事長賴小民涉貪17.88億元。稱賴小民第二 內蒙古一官員涉貪30億元被處死 https://t.co/wG1g1IOYfE pic.twitter.com/o3dJJ4tRMf
— RFI 華語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RFI_Cn) December 18, 2024
據中央社今天引述中國官方媒體消息,中國官員涉貪被處死,賴小民後今有第2例。2022年9月,內蒙古興安盟中院以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和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審判處李建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建平上訴後,2024年8月遭到駁回,維持原判。
據界麵新聞稱,李建平64歲,生前長期在內蒙古工作,2011年3月,被任命為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他在2018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2019年8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當時對李建平的通報中,指他把下屬企業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指使下屬國有公司挪用專項資金,在購買住房過程中侵犯國家利益。他還被指長期“亦官亦商”,大肆非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生活腐化墮落,多次到境外賭博,造成不良影響。
由於李建平的級別不算高,他的案子起初未被廣泛注意,直到2021年2月,中國紀檢監察報發布“清除經開區發展的絆腳石”一文,稱李建平案是“內蒙古反腐敗鬥爭史上迄今第一大案”,指他涉案金額達30億元,稱才震撼中國。
30億元這個天文數字,超過2021年1月被執行死刑的賴小民。賴小民被指貪腐17.88億元,外界稱賴小民有“3個100”:100多套房、100多個關係人、100多個情婦。
中央社說,前山西省呂梁市副市長張中生因涉貪10.4億元,於2018年3月被判處死刑,他上訴後改判死緩,2年期滿已減為無期徒刑,終身監禁。
媒體先前報導,李建平用貪汙來的錢賭博,多次前往澳門“一擲千金”,賭注甚至下到上千萬元。辦案人員還在李建平辦公室內發現5、6本護照。消息沒有提及李建平是否擁有外國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