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鼓吹美國“選舉舞弊”的陰謀論了
文章來源: 黎蝸藤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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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蝸藤 2024年11月05日
非美國公民在總統選舉時投票,這是聯邦重罪;如果利用了信譽係統,發了假誓,還可能追究虛假宣誓。(選務人員準備投票機器/美聯社)
美國大選在即,選情依然異常緊張膠著。這是美國選舉多年未見的緊張形勢,未到宣布勝者的最後一刻,都無法得知誰會最終勝利。
作為成熟的民主國家,美國人民應該有勇氣去接受任何選舉結果。正如在2000年大選小布希vs高爾一戰中,美國人民平心靜氣地等到最高法院的宣判。
然而,隨著川普近年來鼓吹“民主黨舞弊”的陰謀論,隻要川普不贏,就是“民主黨作弊”,美國人對民主選舉的信心也大幅動搖了。
在中文輿論世界,在川普的指揮棒下,鼓吹“民主黨作弊”的也大有其人,當中也包括一些名作家、名評論人、名知識分子。比如,有專欄作家在上報發表評論《美國大選 捍衛民主規則與反民主規則的博弈》,就信誓旦旦地說“隻要堅持一人一票、驗證選民ID、大選日當天公佈結果這些基本規則,川普勝出已經毫無疑問。”
他們現在不斷造勢“川普大幅領先”。目的隻有一個,就是萬一川普在大選輸了就立即可以歸咎於“民主黨作弊”。
隨著華人對美國大選影響的加強,他們的言論的後果不容忽視。然而,他們所言的“民主黨作弊”到底是不是真的?
這些當然“全是陰謀論”。
第一,所謂“大選日當天公布結果”不是什麽基本規則。從來沒有規定,選舉結果必須在大選日當天公布。
實際上,美國也從來沒有在選舉日當天宣布選舉結果。
正式的選舉結果,必須在所有票都點算完畢,經過州政府確認,才能做實。點算完通常要幾天,要經過匯總確認流程,需要兩個星期或更長。在2016年的總統大選中,加州票數多點算慢。雖然大家都知道希拉裏贏了加州,但到了最後加州點完票公布最終結果,才知道希拉裏的加州選票贏那麽多,以致全國普選票竟然比川普多了三百萬。以上還隻是一般情況,如果有訴訟,要重點票,那麽州政府確認的時間就更長。2020年的選舉,拖了這麽長,就是因為川普(支持者)在各地訴訟,要求重點票。
在這一切都完了之後,各州才可選出“選舉人”。然後在明年一月初,選舉人聚集在華盛頓,經過在新一屆國會上投出“選舉人票”,這才有最終的正式選舉結果。四年前的“一六國會山暴動”,大家可能都記憶猶新,那就是川普鼓動川粉圍攻國會山,阻止國會確認選舉結果。
由此可見,什麽“選舉日當天宣布結果”,在美國這個多樣化的超級大國,至少在現代選舉中從未出現過。
我們一般看到的“選舉結果”,都是媒體根據各州的開票情況,結合出口民調,對選舉結果的“預測”。如果各州票數相差懸殊,媒體很容易預測結果。所以有不少州,一開票媒體就已經宣布誰贏了這個州。這不是有人誤以為的“媒體作弊”,而是在那些根深蒂固的紅州和藍州,雙方差距太大,我們甚至不用開票就知道結果了。
相反,在搖擺州票數相差很小,媒體預測就必須很小心。試想,如果最後結果就差那麽幾千票,那麽在票數點算基本完畢之前,誰敢貿然預測結果?
2020年大選中,多個州結果異常接近,選票點算緩慢,媒體遲遲未能預測結果。親保守派的福克斯電視台,在選舉幾天後選票尚未點完前,率先預測拜登贏得亞利桑那,讓拜登陣營士氣大振,卻被川普猛烈抨擊,說福克斯偏幫民主黨。好在最後結果證明福克斯電視台的預測是對的,否則福克斯電視台還不給川粉扒了皮?
如果不包括訴訟帶來的延誤,美國點算緩慢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人龍太長,處理郵寄選票。(美聯社)
第二,人龍太長是點算遲緩的客觀原因之一。
如果不包括訴訟帶來的延誤,美國點算緩慢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人龍太長,處理郵寄選票。
投票日投票人龍太長。在絕大部分州,投票截止時間是以選民是否排在人龍時為準,而不是以實際投票時間為準。換言之,如果該州投票截止在晚上八點,那麽隻要你八點前已經排隊,那麽即便進入票站投票時間比八點晚,你的投票還有效。
這個規定相當容易理解。比如銀行5點州關門,那麽隻要你5點前進入銀行,或者拿到排隊的票,那麽銀行總要把你的業務辦理完才會關門。而不是一到5點,就把你趕跑。
解決投票日排隊太長,有幾個方法。第一,郵寄投票;第二,提前投票;第三,把投票日設定為公眾假日,讓廣大勞動人民有時間去投票,不要都集中在下班後。
這三點,都是民主黨人支持和長期推動的,卻共和黨人所反對和阻撓的。當然,現在越來越多州已經接受前兩點,甚至川普陣營這次也鼓動支持者儘早提前投票了。但把投票日定為公眾假期,在共和黨人的反對下,還遙遙無期。
第三,很多州把在選舉日前寄出,在選舉日之後才收到的郵寄選票也算成有效選票,也被川普説成是“民主黨作弊”。
郵寄選票是遲遲不能出結果的另一個重要的原因。絕大部分州都有規定可以郵寄選票(正式名字是“缺席選票”)。長期以來,郵寄選票都沒有什麽爭議。直到川普宣揚“民主黨作弊”,才把郵寄選票拉上爭議中心。
圍繞郵寄選票的爭議中最重要的是,到底應該把有效的郵寄選票的截止時間,定為選舉日時“收到選票”,還是選舉日之前“寄出選票”(以郵件郵戳為準)。
顯然易見,如果以“寄出選票”日期作準,那麽最終結果就必須把寄過來的選票都點算完畢才能做實。
2020年,由於郵寄選票太多,於是在競爭激烈的搖擺州(大多數是以寄出時間為準),也必須等到這些選票到達,點算差不多了,才能宣布結果。
實際上,共和黨也曾受惠於郵寄選票。2000年總統大選,共和黨的小布希,就是靠郵寄選票(特別是海外軍人寄回來的選票),而多幾百票贏了佛羅裏達州,最終贏了總統大選。當年如果沒有這些郵寄選票,如果佛羅裏達州規定,必須在選舉日前收到的郵寄選票才有效,那麽共和黨的小布希一早就輸給高爾了。
從道理上說,也是以寄出時間為準更合理。當然,各人有不同意見。這裡就不展開了。
更重要的是,從權力分配說,郵寄選票的截止日期以收到時間為準,還是以寄出時間為準?這完全是州的事務和權力,正如組織選舉通通都由州去組織。這不是正好是川普和川粉強調“州權”,“應該由州自己決定”的邏輯嗎?怎麽現在又鼓吹要聯邦去定?
無論如何,不能因為要等郵寄選票,要把它們都點完才能宣布結果,就視為“民主黨作弊”。這根本不合邏輯。
第四,投票是否要看ID,實際無關痛癢。
選舉投票時是否要出示ID,這是爭了很久的問題。然而,筆者實在覺得沒有那麽嚴重。
在美國,要投票要先注冊為選民,紀錄在案。注冊為選民時就要出示ID。在大部分情況下,選民名單是一早已指定好,選舉機構根據居住地址去分配投票點。在筆者生活過的州,選民都必須到指定票站投票,而不能隨便到某個投票點投票。在投票現場,工作人員核對名單,要簽名做實。顯而易見,不是隨便一個人跑到投票站就能投票。
於是,在投票現場,如果要對ID的話,可能會多一重核對機製,但不可能說如果不對ID,就變成無掩鷄籠,誰都可以去投票。
川粉老是說什麽一些州投票不用看ID,但那些州全部都是根深蒂固的民主黨州。基本都是一開票就宣佈民主黨贏的那種。就算要求出示ID了,難道就會反轉嗎?
當然,也有一些州規定,在注冊為選民時,如果沒有帶ID,可以先不出示ID而是簽下誓言,說自己是合法選民,以後補交ID。這是美國長期以來的“信譽係統”(honor
system)。在美國人的思維中,先把你預設為好人,先去相信你,再求證。但是一旦發現你說謊,不可信,那麽你的問題就大了。
非美國公民在總統選舉時投票,這是聯邦重罪;如果利用了信譽係統,發了假誓,還可能追究虛假宣誓。這些最新不但可能要坐牢,還要被遣返。總之,這是非常嚴重的後果。絕大部分人不可能鋌而走險,去做這些對自己幾乎沒有任何好處卻觸犯重罪法律的事。
所謂“非法移民大規模投票”從來就沒有證據。就算這些非法移民有辦法去用上的“信譽係統”的空子,也沒有證據他們會這麽做,更遑論“大規模”。
事實上,絕大部分的“非法投票”案例,都不是非法移民,而是合法到美國的人,沒有獲得公民身份卻去投票。比如,最近,有個中國留學生,可能聽信了大家川粉的謠傳,說什麽“非法移民投票很容易”,而利用信譽係統的空子去非法他投票(根據他自己的說法,票投川普)。最後被抓了起來,正麵臨重罪起訴。
順便說一句,上述那個寫下上報評論的川粉,到美國幾十年,甚至可能連ID是什麽都搞不懂是怎麽回事。比如她說“一是民主黨掌控的15個州完全不驗投票者ID,還有幾個民主黨州則將驗證ID變成驗證駕照,因為民主黨政府早就下令讓非法移民在全國範圍內獲頒發駕照”。
這裏就明顯搞不清ID和駕照的關係。駕照就是ID的一種,而且是最主流的photo
ID。絕大部分美國人有駕照,而沒有什麽另外的專門ID。沒有駕照的人才需要領另外的ID。
在今年台灣大選中,筆者寫過評論,說美國確實應該向台灣學習,就是候選人輸了,就要認輸,不能輸打贏要。正如侯友宜柯文哲等輸了就認,還第一時間恭喜賴清德。曾幾何時,這也是美國民主的“標配”,但現在反而要重新學習,實在是諷刺。
※作者為旅美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