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企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前黨委書記兼董事長李曉鵬受賄案28日一審開庭。檢方起訴顯示,李曉鵬受賄從1994年開始算起,收受人民幣6043萬餘元,也就是“倒查30年”。中國反腐倒查30年 光大前董事長李曉鵬遭控受賄罪 https://t.co/zLmzqWXIWn pic.twitter.com/uOBjd3jZcz
— RFI 華語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RFI_Cn) October 29, 2024
據中央社今天引述在官方媒體消息,中國黑龍江省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2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李曉鵬案。65歲的李曉鵬在金融係統工作多年,曾任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2017年12月,他擔任中國光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2023年4月,他落馬被查,10月,被“雙開”(開除黨職和公職)。
通報指控李曉鵬長期以權謀私,“靠金融吃金融”。
消息稱,在庭審中,大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李曉鵬從1994年至2021年,利用在中國工商銀行、招商局集團及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的職務,為多家單位和個人在公司融資、貸款授信、業務承攬、職工錄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透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043萬餘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曉鵬的刑事責任。
李曉鵬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據中央社說,李曉鵬的前任,2017年12月退休的光大集團前黨委書記兼董事長唐雙寧,也被控貪汙、受賄,已於今年9月25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法院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