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選舉人團:美國總統選舉的裁判者是誰?
文章來源: ZAKER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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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裏斯和特朗競爭異常激烈。
隨著2024年美國總統大選的落幕日益臨近,副總統卡瑪拉·哈裏斯與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正圍繞至關重要的270張選舉人票展開激烈角逐。全國及多個搖擺州的民調結果均顯示,這場選舉的勝負懸念依舊巨大,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選舉團的最終投票上。
在11月5日之前,以下是您應當了解的選舉人團相關流程信息:
選舉人團製度概覽。依據美國憲法第二條的規定,美國總統並非由全民直接選舉產生,而是由選舉團投票選出。這一製度確保了每個州根據其國會代表團的規模獲得一定數量的選舉人票,其中加利福尼亞州(54票)和德克薩斯州(40票)是選舉人票數最多的兩個州。
關於這一製度的起源,專家們指出,國父們在選擇國家領導人的問題上曾有過激烈的爭論。有人主張由國會或州立法機構決定,而另一些人則支持更民主的投票方式。最終,他們采納了選舉團製度,作為平衡人口稠密州與人口稀少州利益的一種折衷方案。“在設計這一製度時,國父們並非認為它完美無缺,而是作為通過憲法的一種手段,它滿足了各方的關切。”薩福克大學政治學教授雷切爾·科布在接受美國廣播公司新聞采訪時如是說。
選舉人團如何運作。要贏得總統大選,候選人必須獲得538張選舉人票中的至少270張。在多數州,實行贏家通吃的規則,即哪位候選人在全州範圍內獲得的選票最多,便贏得該州的所有選舉人票。但內布拉斯加州和緬因州是例外,它們按選區分配選舉人票。
華盛頓特區的白宮。
選舉人通常由各州政黨提名並選出,盡管憲法並未強製要求選舉人必須投票支持本州普選的獲勝者,但多數立法機構已製定法律防止“不忠實的選舉人”出現。2020年,特朗普的一些共和黨盟友曾試圖向國會提交虛假的選舉人名單以破壞拜登總統的勝利,但相關人員已因參與該計劃而遭到起訴。
選舉人團對本次選舉的重要性。民調顯示,哈裏斯與特朗普之間的較量異常膠著,勝負很可能取決於少數幾個搖擺州:亞利桑那州、佐治亞州、密歇根州、內華達州、北卡羅來納州、賓夕法尼亞州和威斯康星州。這些州在2020年的選舉中僅以數千至數萬票的微弱優勢決定勝負,預計2024年的差距也將同樣微小。
其中,賓夕法尼亞州因擁有19張選舉人票而被視為競選的關鍵所在。該州在2016年特朗普當選後轉為民主黨陣營,並在2020年鞏固了拜登總統的勝利。如果哈裏斯能夠贏得賓夕法尼亞州、密歇根州、威斯康星州以及內布拉斯加州的一張選舉人票(這些州在2020年均由拜登贏得),即使在其他四個搖擺州失利,她也將獲得足夠的選舉人票以當選總統。而特朗普若想在賓夕法尼亞州獲勝並保住2020年的勝果,還需在佐治亞州取得突破。
2024 年選舉人團地圖。
選舉人團平局的可能性及後果。雖然可能性較小,但269-269的選舉團平局並非不可能。曆史上,這種情況僅在1824年的總統選舉中出現過一次。根據現行規則,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將由國會進行“臨時選舉”以決定獲勝者。具體而言,眾議院將負責投票,每個州擁有一票,候選人需獲得至少26個州的支持才能當選。
538網站對哈裏斯與特朗普之間可能出現平局的情況進行了詳細分析。科布教授表示,今年出現平局的可能性是一個“真正令人擔憂的問題”,並指出如果進入眾議院投票,由於眾議院目前由共和黨控製,因此共和黨提名人獲勝的可能性較大。
民眾投票的意義。“贏得民眾投票是象征性的勝利,但並非當選的必需條件。”伯登教授指出,“在過去的五次選舉中,有兩次民眾投票的結果與選舉團的結果不一致,這一次也很可能重演這一幕。”曆史上,包括1824年的約翰·昆西·亞當斯、1876年的拉瑟福德·B·海耶斯、1888年的本傑明·哈裏森、2000年的喬治·W·布什以及2016年的特朗普在內的多位候選人,在失去普選票的同時卻贏得了選舉人團的勝利。
2016年大選後,希拉裏·克林頓在普選票上以近300萬票的優勢領先特朗普,但最終卻敗給了選舉人團的結果,這一事件引發了關於選舉團製度是否應予以改革的廣泛討論。
2021 年 1 月 6
日,特朗普的支持者當天早些時候在華盛頓特區國會山衝進國會大廈後,副總統邁克·彭斯和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主持了國會聯席會議,以確認
2020 年選舉團結果。
選舉人團製度的利弊分析。支持選舉團製度的人普遍認為,它作為建國文件中的一部分,自1789年以來基本上發揮了應有的作用。“既然憲法中的許多條款都未做修改且至今仍有效存在,選舉團也基本上按照最初的預期方式運作著,那麽我們為何要破壞這一成功的製度呢?”伯登教授問道。
同時,伯登和科布還指出,選舉團製度迫使總統候選人在各州之間奔波,與選民麵對麵交流。如果沒有選舉團的限製,總統候選人可能會采取更加全國化的競選策略,專注於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區,而忽視較小的農村社區。
然而,反對選舉團製度的人則認為,這一製度意味著並非每張選票都具有同等的價值,因為少數幾個關鍵搖擺州往往決定了選舉的最終結果。“另一個問題在於,從本質上講,選舉團製度具有不成比例的影響力。”科布教授說,“相對於其人口而言,較小的州擁有不成比例的選舉人票數量,這意味著這些州的選民投票權重更大。”
伯登教授進一步指出:“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人一票’的理念在美國已深入人心,但選舉團製度並未體現這一原則。在選舉團製度下,選民的影響力並不平等。有些選民的影響力更大,而有些則較小。這與美國其他類型的選舉製度都不一致。”